名利场

第三十七章 还是本来的题目

“我所说的看羊狗不过是比喻。”蓓基一面说,一面笑着抬头望望斯丹恩勋爵。

鲍尔斯在派克街管酒窖当听差头脑之前,克劳莱小姐曾经雇过一个拉哥尔斯先生。他生长在女王的克劳莱庄地上,原是本家花匠的小儿子。他品行端方,举止庄重,相貌长得整齐,小腿生得匀称,因此渐渐从洗刀叉的打杂做到站在马车背后的跟班,一直升到掌管酒窖和伙食房的总管。他在克劳莱小姐府上做了几年管事,工钱又大,外快又多,攒钱的机会也不少,便公开说要和克劳莱小姐以前的厨娘结婚。这厨娘相当有体面;她有一架轧布机,附近还开了一家小小的菜蔬铺子,靠着过活。事实上他们好几年前就秘密结了婚,不过克劳莱小姐直到看见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才知道拉哥尔斯先生成亲的事。这两个孩子一个八岁一个七岁,老在他们厨房里,引起了布立葛丝小姐的注意。

此后拉哥尔斯便退休了,亲自掌管着那菜蔬铺子。除掉蔬菜以外,他又卖牛奶、奶油、鸡子儿和乡下运来的猪肉。大多数退休的管事都开酒店卖酒,他却只卖乡下的土产。附近一带的管事们都和他相熟,而且他又有个舒服的后客厅,夫妇俩常常招待他们,所以他的同僚中人替他销去不少牛奶、奶油和鸡子儿;他的进益也就一年比一年多。他不声不响一点儿一点儿的攒钱,年年一样。梅飞厄的克生街二百零一号本来是一位弗莱特立克·杜西斯先生的公馆。这屋子很舒服,陈设也齐备,为单身汉子住家最合适。这位杜西斯先生出国去了;他这屋子的永久租赁权,连屋子里高手匠人特制的富丽合用的家具,都公开拍卖。你道出钱的是谁?竟是却尔斯·拉哥尔斯!当然,其中一部分的钱是他出了高利钱从另外一个总管那里借来的,可是大部分的钱都是自己拿出来。拉哥尔斯太太一旦睡上了镂花桃心木的床,眼看床上挂着丝绸的帐子,对面摆着大穿衣镜,衣橱大得可以把他们夫妻儿女一股脑儿都装进去,那得意就不用说了。

当然他们不准备永远住在这么讲究的房子里。拉哥尔斯买了房子是预备出租的。找着房客之后,他又搬回菜蔬铺子里去住。他从铺子里踱出来,到克生街上望望他的房子——他自己的房子——看见窗口摆着石榴红,门上装着镂花的铜门环,在他也是一件乐事。房客的听差有时懒洋洋的在栅栏旁闲逛,碰见他总对他非常尊敬。房客的厨娘在他店里买菜蔬,称他为房东先生。只要拉哥尔斯高兴打听,房客做什么事,吃什么菜,他都能知道。

有一晚,夜已深了,一群男人坐在蓓基客厅里的壁炉旁边烤火,炉里的火必剥必剥的响。男人们都喜欢到她家里度黄昏,她就请他们享用全伦敦最讲究的冰淇淋和咖啡。蓓基说道:“罗登,我要一只看羊狗。”

罗登在牌桌上说道:“我跟你二对三。”

罗登夫妇十分慷慨,凡是以前和克劳莱小姐交易的商人和买办有愿意给他们效劳的,统统答应照顾。好些买卖人家,尤其是比较穷苦的,巴不得接这注生意。有个洗衣的女人每星期六赶着车子从都丁来,账单也是每星期带着,那坚韧不拔的精神真可佩服。他们家吃的菜蔬是拉哥尔斯先生自己供给的。下人喝的麦酒经常到运道酒店去赊,那账单在麦酒史上简直算得上是件希罕物儿。佣人的工钱也大半欠着,这样他们当然不肯走了。说实话,克劳莱家一样账都不付。开锁的铁匠,修窗子的玻璃匠,出租马车的车行主人,赶车的车夫,供给他们羊腿的屠户,卖煤给他们烤羊腿的煤店老板,在羊腿上洒粉铺盐滴油的厨子,吃羊腿的佣人,谁都拿不到钱。据说没有收入的人往往用这种方法过好日子。

毕脱·克劳莱收到这封信,对弟弟弟妇这番好意很赞赏。从前克劳莱小姐也曾经收过好几封这样的信,全是利蓓加起了稿子叫罗登抄的,她可没有这样宽大。吉恩夫人看完了信,十分欢喜,以为她丈夫马上就会把姑母的遗产平分为二,送一半到巴黎给弟弟去花。

有一天,正是星期日,罗登·克劳莱按例和他儿子骑着小马在公园里散步,碰见上校的一个熟人,是联队里的克林克下士。下士正在和一个老先生谈天,老先生手里抱着一个男孩子,年龄和小罗登相仿。那孩子抓着下士身上挂的滑铁卢勋章,看得高兴。

乔杰道:“对。”他和小马上的孩子正颜厉色一眼不眨的对看了半天,正是小孩子普通的样子。

利蓓加人又聪明,口角又俏皮,喜欢油嘴滑舌的说笑话,在伦敦自有一等人捧她,立刻就成了这些人里面的尖儿。她门前常常停着一辆辆马车,行止十分掩密,里面走出来的全是大阔人。她常常在公园兜风,马车旁边挤满了有名的花花公子。她在歌剧院三层楼有个小包厢,里面总有一大堆人,而且每次不同。可是说句实话,所有的太太看她不是正经货,从来不和她打交道。

利蓓加对他瞅了一眼,那表情很幽默,却又有些嘲笑的意味,说道:“勋爵,您还不是得了金羊毛勋章吗?”这话倒是真的,那时他脖子上还套着勋章,是复辟的西班牙亲王们送给他的礼物。

罗登买了许多图画书给儿子,又在育儿室塞满了各种玩具。墙上满是画儿,都是他出现钱买来,亲手粘上的。有时罗登太太在公园兜风,用不着他在旁边伺候,他就上楼陪着孩子一玩几个钟头。孩子骑在他身上,把他的大胡子拉着当马缰,连日跟他两个揪呀,滚呀,永远不觉得累。那间屋子很低;有一年,孩子还不到五岁,父亲把他抱起来抛上抛下闹着玩,把小可怜儿的头顶砰的一声撞在天花板上。罗登吓的要命,差点儿又把他掉在地上。

只有罗登偷偷的溜上去看他的儿子,他见忠厚的桃立在安慰孩子,才又回到客人堆里来。上校的梳妆室在最高一层,他时常私底下和孩子见面。每天早晨他刮胡子,父子俩便在一起。小罗登坐在父亲身旁一只箱子上看父亲刮胡子,再也看不厌。他和父亲两个非常好,做父亲的时常把甜点心留下一点儿藏在一只从前搁肩饰的匣子里,孩子总到那里去找吃的,找着以后便乐得直笑。他虽然快乐,却不敢放声大笑,因为妈妈在楼下睡觉,不能吵醒她。她睡得很晚,难得在中午之前起床。

“看羊狗——女伴!蓓基·夏泼有个女伴!多滑稽!”克劳莱太太想着这一点,觉得有趣得不得了。

克林克老腔老调的说道:“常备军里的。”

罗登和他的朋友两个人玩埃加脱,一直玩到兴尽为止。上校是赢家,可是虽然他赢的次数又多,数目又大,而且像这样的请客每星期总有好几回,这前任的骑兵一定觉得很气闷;因为所有的谈话和客人的赞叹都给他太太一个人占了去,他只能悄悄默默的坐在圈子外面,这些人说的笑话,援引的典故,用的希奇古怪的字眼,他一点儿也不懂。

好性情的下士说:“你上哪儿也找不着这么两个漂亮的孩子。”上校、下士、赛特笠老先生拿着伞,都跟在孩子们旁边散步。

蜡烛光把斯丹恩勋爵的秃脑袋照得发亮,脑袋上还留着一圈红头发。他的眉毛又浓又粗,底下两只的溜骨碌的小眼睛,上面布满红丝,眼睛周围千缕万条的皱纹。他的下半张脸往外突出,张开口就看见两只雪白的暴牙。每逢他对人嬉皮扯脸一笑,那两个暴牙就直发亮,看上去很可怕。那天他刚在宫中领过宴,身上戴着勋章挂着绶带。他大人是个矮个子,宽宽的胸脯,一双罗圈腿。他对于自己的细脚踝和小脚板非常得意,又不住的抚摸自己左膝盖底下的勋章。,喝的红酒是最上等的,菜肴上得整齐,空气也融洽,谁家比得过他呢?他的客厅并不富丽,却是小巧精致,说不出有多好看。利蓓加把里面布置得非常文雅,搁了好些巴黎带回来的小摆设。陌生人看见她无忧无虑的坐在钢琴旁边唱歌,总觉得这是美满家庭,人间乐园,做丈夫的虽然蠢些,那妻子却实在可爱,而且每逢请客,都是宾主尽欢的。

斯丹恩勋爵碰见他和他招呼的时候,总是说:“克劳莱太太的丈夫好哇?”说真的,这就是他的职业,——他不再是克劳莱上校,只是克劳莱太太的丈夫。

乔杰答道:“我要。”上校瞧瞧他,似乎对他很感兴趣,把他抱起来坐在小罗登后面。

他时常在早上带儿子出门,看看马房,逛逛公园。莎吴塞唐伯爵性情最随和,要他把头上的帽子脱下来送人,他也肯。他的人生大事就是不断的买了各色各样的小东西放着,闲常好送人。他买给小罗登一只小马,照送礼的人自己的话,这马儿简直和大老鼠差不多大小。小罗登的高大的爸爸时常喜欢叫儿子骑在这匹喜脱伦小黑马背上在公园里溜达,自己在旁边跟着。他喜欢重游当兵时的旧地,常到武士桥去看望禁卫队里的老同事,想起当年的光棍生涯,很有些恋恋不舍。军队里的老兵看见从前的上司来了,也很高兴,都来摩弄小上校。克劳莱上校和军官们在食堂里吃饭,觉得十分有趣。他常说:“唉,我不够聪明,配不上她,这个我也明白。她不会记挂我的。”他这话一点不错,他妻子并不记挂他。

事有凑巧,罗登夫妇回伦敦时,克生街上拉哥尔斯的屋子恰好空着。上校对于房子和房东都很熟悉,因为拉哥尔斯一向不断的在克劳莱家里走动,每逢克劳莱小姐请客,他就来帮忙鲍尔斯伺候客人。老头儿不但把房子租给上校,而且每逢上校请客就去替他当差;拉哥尔斯太太在底下厨房里做饭,送上去的菜肴连克劳莱老小姐都会赞赏的。这样,克劳莱一文不花的租得了房子。拉哥尔斯不但得付各种赋税和他同行总管抵押单上的利息,他自己的人寿保险费,孩子们的学杂费,一家老小的食用,而且有一段时期连克劳莱上校一家的食用也由他负担。因为这次交易,这可怜虫后来竟倾了家,他的两个孩子弄得流离失所,他自己也给关在弗利脱监狱里吃官司。原来悬空过日子的绅士也得别人代他开销家用;克劳莱上校背了债,倒楣的拉哥尔斯倒得代他受苦。

“她是我的女儿,”老人家说着,放下孩子,一本正经的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牌子交给上校,上面写着:“赛特笠先生,泰晤士街白伦格码头无灰黑金刚钻煤公司经理。住址:福兰西路安娜·玛丽亚小屋。”

有的时候——一星期里有那么一两回——那位太太也上楼到孩子房里来看看他。她简直像时装画报里的美人变活了,总是穿着漂亮的新衣服,新靴子,戴着新手套,很温和的微笑着。她身上有美丽的披肩和花边,还有晶晶发亮的珠宝首饰。她每次上楼,总戴着新帽子,帽子上老是簪着花朵儿,不然就挂着弯弯的鸵鸟毛,又白又软,像一簇茶花,看上去真是富丽堂皇。她公主娘娘似的向孩子点点头,孩子有时在吃饭,有时在画大兵,抬起头来对她望着。她走开之后,屋里总留了一股子玫瑰香味,或是别的迷人的味儿。在他看来,她像个天上的神仙,比他父亲,比所有的别人都高出多多少少,凡人只好远远的望着她顶礼膜拜。跟这位太太一起坐马车兜风是个大典,他坐在倒座上,一声儿不敢言语,只瞪着大眼向对面装点得花团锦簇的公主出神的看。先生们骑着神气十足的骏马,笑吟吟的上前跟她说话。她也是满面春风,对大家眯着眼笑。先生们走开的时候,妈妈挥着手和他们告别,那风度真是优雅。孩子跟她出门总换上新的红衣服,在家却只穿一身棕色的旧麻布衣。有时她不在家,照管他的桃立替他铺床,他就走到母亲的房里去东张西望,觉得这屋子真是神仙洞府,又好看,又有趣,耀得人眼都花了。衣橱里挂着漂亮的衣服,淡红的,浅蓝的,花花绿绿的。梳妆台上摆着一只美丽的铜手,挂满了闪亮闪亮的戒指,旁边还有镶银扣的珠宝盒子。屋里又有一架穿衣镜,真是神妙的艺术品。他刚好能在镜子里照见自己的头脸,看了那么多希罕物儿,脸上都傻了。他在镜子里看见桃立正在拍打床上的枕头,把它们弄松;她的影子歪歪扭扭的,又好像高高吊在天花板上。唉!你这没见世面,没人理,没人管的小可怜儿!在别的孩子们心里口里,妈妈便是上帝的别名,你崇拜的却不过是一块冥顽不灵的石头。

克劳莱上校涨红了脸道:“我跟他很熟的。他的妻子,他的亲爱的妻子,怎么样了?”

她从椅子上站起来,走过去接了他的咖啡杯子,稍微屈了一屈膝道:“说真话,我非找一只看羊狗不可,不过它不会对你咬。”她走到另外一间客厅里,坐在琴旁边唱起法文歌来,那声音婉转动人,听得那爵爷心都软了,立刻跟过来。他一面听唱歌,一面和着拍子点头弯腰。

第三十七章 还是本来的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