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政策是科普工作发展的基础和标准。科普人员是科普事业发展的智力保证。各项科普法律、政策、规划和纲要中关于科普人员发展的规定,是促进和保障人才发展的重要依据。

一是各级政策重视科普人才的培养

2002年颁布的《科学技术普及法》是科普法律规定的基础工作。它是专门为科普制定的具有划时代和象征意义的重要法律,标志着中国科普工作正式进入法制化轨道。目前,国家和各地颁布了一系列有关科普的法律法规,为科普人才的发展提供保障。

(a)国家政策为发展科普人才提供了纲领性指导方针

1994年,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见》。该文件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方向性,提出“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稳定和建设一支精干的专业科普队伍。进一步营造环境和氛围,使专业科普工作者和其他从事科普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得到应有的认可。”《科学技术普及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协会和有关单位应当支持科学普及工作者开展科学普及工作,对在科学普及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第15条还要求科技工作者和教师参加科普活动。2006年颁布的《全民科学素质纲要》指出:“培养专业人才,发掘兼职人才,建立志愿者队伍,加强理论研究,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2)科普人才的培养也是各部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1999年,国家有关部门开始将科普政策列为重点规划问题。由九个部门联合制定的《2000-2005年科普工作纲要》正式发布,标志着科普工作长期规划的正式启动。2007年1月颁布的《科学工作者科学道德准则》对科技人员和科普人员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和限制。八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2007年)指出,要“专兼职结合,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科普人才队伍”,并对科普相关部门的人才建设和发展提出了要求。《中国科协科普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0年)是科普人才发展的综合性规划。“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计划(2016年)也提出要适应现代科技发展,培养科普人才。此外,在规划文化的林业、环保、农业等领域,提出培养专业科普人才是这项工作的保障。

(三)地方各级政府出台专项政策,落实科普人才发展

地方各级政府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实施科普人才培养。据统计,湖北、江苏、上海、云南、新疆、宁夏等地区都出台了科普人才建设政策。广东、湖北、江苏、山东、山西、海南、湖南、江西、四川等地区都颁布了科普志愿者条例。例如,2013年3月,江苏省出台了《关于加强青年科普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了青年科普人才的培养。此外,科普人才培养的内容和条件都涉及到各级科普工作条例和全国各地的其他相关政策。

第二,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稳步发展。

(一)科普人才规模扩大,结构优化

近年来,中国科普人员的数量和规模都有了很大的增长。2015年,中国共有科普人员205.3万人(见表1),另有科普志愿者276.2万人。

资料来源:中国科普统计

表1显示,2010年我国科普人员数量有所下降,但专职科普人员的建设和发展相对稳定。这种稳定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现有专职科普人员的编制。兼职科普人员数量波动明显。保持兼职科普人员的稳定是一个重要方面。

根据统计结果,我国科普人才的结构和素质正在逐步优化。农村科普人员规模迅速扩大,科普创作人员数量迅速增加。从受教育程度来看,2015年,49.46%的科普人员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其中59.11%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高于兼职人员中同类人员的比例(48.29%)。

(二)建立高层次科普专业人才的专业培养模式

2012年,教育部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联合启动了一个试点项目,以促进高水平科学普及专业人员的培训。这也是积极落实《中国科协科技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培养高层次科普人才的目标和任务,是促进人才发展的科普政策的重要体现。第一批培训实验在清华大学等6所大学和中国科技馆、上海科技馆等7个科技场馆进行,重点培养科普教育、科普产品创意设计和科普媒体方面的硕士研究生。截至2017年7月,六所试点大学共招收了571名科普研究生。2015年和2016年,共有306名毕业生被送进社会,就业率为94.38%(不包括清华大学)。他们主要去企业、科技场馆、中小学教育机构、公务员、学院和大学工作,或在博士学习中深造。

(3)科普政策的实施和执行是科普人才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

本研究分析了部分省市科普政策与科普人才的关系。根据2010-2014年的数据,天津的科普人才数量排名第一,但从科普综合投入和产出、科普经费投入和科普活动效果来看,天津排名中、下游第二。天津出台了一定数量的科普政策。2004年12月,天津市出台了《天津市科普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细则》,这是全国较早出台科普税收政策的省市。2005年6月,还发布了《天津市科技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对科普奖励进行了规定。虽然天津市科普政策总体上不多,总体评价排名相对较低,但从最终效果来看,其政策的实施在全国起到了示范和引领作用。根据本研究在相关领域开展的“科普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原因调查,63%的行业选择“政策宣传不到位”,其次是“相关单位人员和行为不到位”和“领导不重视、不检查”。综合来看,科普政策的实施和执行是影响科普人才发展的重要因素。像天津这样一个人才规模大、综合排名低的省份,我们应该从提高人才素质和实施科普政策入手,更好地开展科普工作。

三、科普人才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科普专职人员建设

统计显示,尽管各省专职科普人员数量逐年增加,但总人数仍落后于当前科普工作的要求,专职和兼职科普人员的比例一直在1:4左右,这说明专职科普人员仍然相对薄弱,这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现有人员编制的影响。因此,要进一步优化现有的专职科普人员队伍,通过培训和继续教育,进一步提高专职科普人员的素质。坚持培养和发展科普专业人才,特别是跨学科教育,参照培养高层次科普人才,扩大专业教育范围。

(二)加强对科普兼职人才的管理

科普兼职人才的性质决定了他们的数量多、变化大。目前,从事科普工作的兼职人员的工作内容比较混乱,有的甚至与“科普”无关。他们之所以被称为“从事科普工作的兼职人员”,仅仅是因为工作环境是一个科普机构。一方面,这将导致科普环境的混乱,也将影响科普人才统计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另一方面,也会降低科普工作的实施效果。科普机构支付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造成资源的浪费。因此,科普工作中应明确兼职科普人员的工作职责。根据工作职责,兼职科普人员应择优录用。由于岗位的设置,粗放型管理应该转变为精细化管理,使管理工作真正发挥其约束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的作用。

(三)保护科普人员的利益

许多科普政策和法规明确规定了科普工作者享有的科普权利,但也有政策没有落实到位的情况。与此同时,由于科普活动的高成本和公益性,科普工作者对福利和报酬的要求无法得到满足,这使得科普工作者很容易失去工作的热情和热情。此外,科普人员还缺乏清晰的职业规划,许多基层科普人员缺乏制度上的认可,这使得科普人员很难明确自己未来的发展方向。因此,在教育文化相关公共设施的建设、活动和税收方面,可以给予科普人员优惠政策,这不仅肯定了科普人员的工作价值,也促进了科普效果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