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科普工作管理体制的演变

中国的科学普及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先后由文化部科学普及局和中华全国科学技术普及协会领导。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协会成立。科普成为中国科协的主要职责之一。中央委托国家科委党组领导中国科协。

“文化大革命”期间,科协的工作被迫停止。1977年9月1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召开全国科学大会的通知》。科学普及再次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

20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末,由于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人们的价值取向发生了偏差,封建迷信和伪科学呈上升趋势,科普工作一度衰落。为了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93年7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1994年12月5日,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加强科学普及工作,已成为当务之急。”为深入贯彻《意见》精神,1996年成立了以国家科委为首的11个单位,中宣部和中国科协为副理事长的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协调和组织全国科普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于2002年6月29日颁布,以法律形式确立了中国的科普管理体制。2006年3月20日,国务院制定并实施了《国家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2008年4月24日,成立了国家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办公室,该办公室设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内,负责纲要例会商定事项的实施,并推动各部门落实相关任务。

二。科普工作运行管理机制现状

科学合理的科普运行管理机制是科普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保证。《科学普及》第二章规定了科学普及工作的运行和管理机制,总体要求概括为三点: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科学普及工作规划;科学技术协会是科学普及的主要社会力量,协助政府制定科学普及工作计划,为政府科学普及工作的决策提供建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科普工作协调制度。

目前,全国科普工作总体上按照《科普法》和各地科普法规的规定有序运行。科技职能部门牵头的科普联席会议制度与国家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办公室(以下简称纲要办公室)并行,共同协调和动员相关部门开展科普工作。

经调查,自2006年以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设立了纲要办公室,省科协副理事长或副主席担任组长。原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各地区具体情况保留或与纲要办公室合并。天津、四川、山东、云南、安徽、贵州、宁夏等省将纲要办公室纳入党政考核。从全国范围来看,目前存在以下情况:(1) 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仍有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司承担办公职能,占各省的67%;(2)北京、广西壮族自治区将科普联席会议和纲要办公室会议合并,以纲要办公室的形式开展工作;(3)在两会平行召开的基础上,上海还将召开公民科学素质和科普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4) 16个省(占总数的50%)通常举办科普联席会议。

在会议规范方面,省纲要办公室由省科协副主任或副主任领导,确保每年定期召开1-2次会议,其他会议根据工作内容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由科技部政策法规司或同等职能部门牵头,基本保证每年召开1-2次会议。

总的来说,纲要办公室在组织规范、影响力和实施方面有一定的优势。因此,为了避免机构的冗余和重叠,一些省份取消了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或者在实际工作中名存实亡,代之以纲要办公室。这种情况约占30%。

三。对策和建议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做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要政治判断。与此同时,他指出,我们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对更好生活的需求与不平衡和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站在新时代的起点上,中国科普发展也将着眼于重大矛盾的变化和新时代的历史使命,进行全方位的战略规划和布局,不断完善科普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近年来,我国科普事业取得了快速发展,但在管理和运行上仍存在一些不适应新时期科普事业发展的地方。迫切需要新的定位、调整、完善和提升。为此,我们有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明确科普工作的定位,建立高效有序的运行机制

《普法》中制定的科普工作协调制度具有纲领性和原则性。在运行层面,仍然缺乏系统有效的实施细则和职能分工,导致相关科普工作单位整体运行成本高、管理效率低。在一些省份,科学技术部门和科学技术协会在实际工作中职责不明确。许多地方科技部门并没有真正将科学普及纳入他们的工作职责。大多数科普活动往往是不连续和非常规的工作。然而,在一些省份,科学技术部门和科学技术协会在科学普及工作中有更多的重复和重叠,沟通与合作略有障碍。

《科学技术普及法》明确规定,执法主体是各级政府的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科学技术协会作为群众组织,是科学普及的主力军。但调查发现,两者职能重叠,机制不顺畅,政府在科普中的社会角色不明确,科协参政议政功能没有充分发挥,缺乏话语权和影响力。这种情况的直接影响是,首先,公众对“谁是科普工作的领导机构”的理解混乱;二是浪费科普资源和经费,增加管理和运行成本。三是两者在整体开展科普工作上存在一定的困难。科普工作的主要责任是政府部门,但大量任务的实施是由科学技术协会指导和完成的。

鉴于科学普及历来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起点、宣传工作的重要阵地和创新工作的群众基础,建议由中央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直接领导和部署科学普及工作,具体实施由中国科协系统负责。

(2)完善科普投入机制,推进科普社会化进程,肩负起科普新使命

目前,科普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国家财政投入和社会投入,其中国家财政投入是主要来源,因为政府是社会公益建设的主体。然而,在一些省份,尤其是在沿老老少少边界的贫困地区,政府的大部分财政资源被用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而用于科普的资金却很少。如何有效提高科普资源的有限配置效率,最大限度地吸引其他社会力量的投入,从而真正实现科普资源配置机制的科学合理性,将直接影响国家科学素质行动中长期科普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效果。

完善多渠道科普投入机制,改变科普投入不足和不平衡的局面,强化科协社会动员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强各科普机构交流合作,促进资源共享和整合。建立合资配置资源的市场运作模式,将科普资源从单一的政府渠道转变为政府、社会和市场多种渠道,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形成良性运行机制。我们不仅要大力发展公益性科普事业,还要通过市场机制积极支持商业性科普产业的发展,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科普需求。

建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设立科普发展基金,支持西部地区和边疆老区的科普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战做出新的贡献,肩负起科普的新使命。

(3)促进科普与文化、经济和社会的融合,增强文化信心,引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设

新时期的科学普及应融入文化、经济和社会发展之中。它应该走向全球,参与并领导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设。中国已经敲响了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号角。我们要有远大的理想,脚踏实地地做好科普工作。要实现产业化经营,必须引入市场机制。在功能上,要充分发挥基础功能、群众功能和社会功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全面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科普的文化、经济、社会、教育、科技功能,为形成中华民族独特而优秀的文化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