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是指共同拥有,顾名思义,由两人或者多人共同拥有一份权利或者一件作品,那么,共有著作权如何行使呢?怎样运用法律正确保护作者的著作权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著作权是民事权利,共同著作权与共有所有权具有相同的性质,在没有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参照适用有关共有所有权的一般规定,但由于著作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不仅涉及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还涉及到财产权利,因而共有著作权又有区别于共有所有权的特点,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的,但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第二,在共有著作权关系中,任何一人或者一部分权利主体不能行使全部的权利并享受全部的利益,各共有人权利的行使都受到其他共有人的制约,即使是按份共有时,也不是按照其所持份额使用,因为每一个共有人在行使其权利份额内的权利时,都会影响到其他共有人的权利。
综上所述,共有著作权不可分割,在行使时,必须由全部的著作权人一致同意方可进行,如果无法达到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又不能有正当理由的,那么已经行使的著作权所产生经济利益由所有的著作权人共有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