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护作者的著作权利不受他人侵犯,但是法律也有一定的保护期限,过了这个期限以后,作者所拥有的部分权利将归于社会,那么,著作权中各项权利的保护期限有多久呢?怎样运用法律正确保护作者的著作权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其实署名权、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利不受保护期的约束,作者可以一直行使,在其死亡后可由其继承人或者遗嘱继受者进行保护。

第二,著作权作者为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以及作者死亡后的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也就是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三,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像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也就是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四,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权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当作者身份确定后,保护期为作者终生以及作者死亡后的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五,作者生前如果有未发表的作品,那么在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的,在作者死亡后的五十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遗赠人行使,如果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综上所述,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此三项人身权利不受保护期的约束,其它的著作权保护期为作者终生以及在作者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如果是合作作品,那么截止于最后一位作者死亡后的第五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如果是法人或者其它团体组织或者电影作品等等,都以首次发表后的五十年为保护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