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一样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那么老师虐留守儿童如何处罚?下面给您解答下吧。

就在虐童事件不断曝光之际,法律明确将监护或看护人员虐待儿童的行为入罪,为司法机关今后处理相关情形提供了准绳,也积极回应了公众越来越强烈的保护儿童呼声。2015年8月29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今年11月1日即将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在有关“虐童罪”问题上,首次突破家庭成员,将幼儿园、学校老师、保姆等负有监护未成年人职责的人和单位列为虐待罪犯罪主体范围。“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是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下面给大家介绍下留守儿童该怎么样防暴力?

预防和制止儿童暴力是全社会的责任。专家曾把预防措施分为三类,即初级预防、二级预防和三级预防。初级预防的对象是整个青少年群体,目的是让所有的儿童和青少年都有机会学习以非暴力的方式控制自己的行为。二级预防则主要针对那些有潜在心理、行为倾向以及社会适应问题的个体,目的也是防止他们发生暴力事件。三级预防的对象主要是那些已经表现出暴力、病态行为的个体,目的是减少他们以后的心理混乱和暴力事件的发生。外国专家把三级预防称作“事后诸葛亮”的一种方法,认为它并不能解决国家所面临的社会和健康问题。反对儿童暴力城市社区干预项目则用行动研究的方法联合社区机构参与,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在社区中建立起反对儿童暴力社区预防网;同时建立反对儿童暴力的社区支持网络联盟,为受暴力伤害的儿童提供准确、及时的援助。儿童暴力多数发生在家庭和幼儿园(学校)生活中,所以需要充分调动家庭、学校、社区、社会等各方面的有利因素,形成有效的合力。

为了孩子安全,建议大家撑握些留守儿童安全小知识,更多相关儿童安全知识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