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船出行的旅客,有很多人都是第一次乘船的游客。大家在办理轮船行李托运时很可能会经常能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不知到需要注意些什么事项。那么,轮船行李托运可以带液体吗?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水路旅客运输规则》中,对使用船舶托运行李有严格规定,托运人托运的液体如果不在违禁品范围内,是可以办理轮船行李托运的。

下列物品不能办理托运:

(一)违禁品或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有可能危及船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其他危险品;(二)污秽品、易于损坏和污染其他行李和船舶设备的物品;(三)货币、金银、珠宝、有价证券或其他贵重物品;(四)活动物、植物;(五)灵柩、尸体、尸骨。

托运行李的包装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行李的包装应完整、牢固、捆绑结实,适合运输;(二)旅行包、手提袋和能加锁的箱类,应加锁;(三)包装外部不拴挂其他物品;(四)纸箱应有适当的内包装;(五)易碎品、精密仪器及家用电器,应使用硬质材料包装,内部衬垫密实稳妥,并在明显处标明“不准倒置”等警示标志;(六)胶片应使用金属容器包装。(七)托运的行李,每件重量不得超过50千克,体积不得超过0.5立方米,长度不得超过2.5米。

承运人的权利和责任:

(一)承运人对托运的行李,必要时可要求旅客开包查验,符合运输规定时,再办理托运手续,如旅客拒绝查验,则不予承运。(二)行李承运后至交付前,包装破损或松散时,承运人应负责修补,所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三)承运人查出在已经托运的行李中夹有违禁品或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有可能危及船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其他危险品时,承运人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将旅客违反本规定夹带的违禁品、危险品卸下、销毁或者使之不能为害,或者送交有关部门,而不负赔偿责任。(四)承运人查出托运的行李中夹带易于损坏和污染物品时,应按下列规定办理:在起运港,立即停止运输,并通知旅客进行处理,运杂费不退;在船上或卸船港,由承运人采取处理措施,除所需费用由旅客负担外,另加收一次运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