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是严重危害我国职工生命和健康的大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控制职业病的工作已经引起全人类的注意。那么,职业病有人身伤害赔偿吗?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相对一般的工伤事故,职业病给员工带来的危害更多。按照法律上的规定,员工在确认患有职业病之后,其实都可以享受职业病待遇,依法享受社会工伤保险。但是,有些职业病是因为公司本身提供的环境或是规章等缺乏合理性,导致员工患上可能一辈子都不得痊愈的病,那么这个时候员工还可以再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了职业病病人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可另行主张民事赔偿的权利,但主张的权利有一定的限制,并非是职业病病人同时享有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双重救济。如果职业病病人认为工伤赔偿不足以弥补其受到的损失的,并且有证据证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更高的,即未被工伤保险项目所涉及的范围,可以按照人身损害的民事赔偿范围及标准,向用人单位请求赔偿工伤保险未获赔偿的差额部分,以填平其所受民事权益损失。而该条款所指的“有关民事法律”主要是民法通则、侵权法、合同法、最高法院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等。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如果职业病病人还与用人单位对职业病的赔偿有约定的,则应当从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