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孕妇在商场摔倒受伤现象层出不穷,一方面显现的问题是商场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也显示出孕妇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不强。不过孕妇商场摔倒责任上的纠纷也成为了需要关注的话题,那么孕妇商场摔倒责任如何划分?

孕妇商场摔倒责任划分如下:

一、商场摔倒受伤责任划分

按实际情况,如果商场对于受害人摔伤的,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受害人可以要求其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二、商场摔倒受伤责任划分的法律依据

(一)商场是对顾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人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行为的行为主体,是经营活动和社会活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受保护人是进人到行为人经营活动或者社会活动的领域之中的人。由于受保护人的进人,保护义务人对受保护人产生安全保障义务。因此,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人,必须是对进人者也就是受保护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经营者或者社会活动的组织者。

(二)商场对于顾客来讲是违反安全保障义务

构成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行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人必须是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因此,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构成这种侵权行为的要件之一。这就是,不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人负有该义务,而且其必须对这种义务没有尽到,或者违反了这种安全保障义务。因此,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是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人由于没有履行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而实施的侵权行为。

(三)顾客遭受了了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

由于商场的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造成了受害人的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这种损害事实主要是指人身损害的事实,但是也包括财产损害的事实,这是因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行为主要保护的就是人身权利不受侵害。但是,如果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行为造成了受保护人的财产权利的损害,也应当构成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责任,可以依据侵害财产权的赔偿方法进行赔偿。

所以说孕妇商场摔倒责任划分很重要,这些都属于商场安全小知识,孕妇在逛商场的时候还是要小心谨慎,如果摔倒后需要跟商场进行维权处理,通过的小编来给大家讲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