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消费纠纷有哪些解决途径是我们外出旅行必须要了解的知识。随着近年来旅游业的不断发展,低价团和零团费旅游成了公众热衷的旅游方式,其实这些所谓的低价团只不过是一个旅游团编造的幌子,强制购物才是他们的目的。当我们遇到被旅行社强迫参加自费项目怎么办呢?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当旅客遭遇强迫参加自费旅游项目,其可以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退还另行付款旅游项目的费用。

旅行社不退还相关费用,游客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如果双方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条:《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第九十二条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协商;(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