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信片是不需要附上的信件——明信。它首先出现在美国。1861年,约翰·p·查尔顿在大费城制作了世界上第一张明信片,但它仍然拥有版权。后来,约翰把版权卖给了一个名叫哈里·李普曼的文具商。李普曼改进了约翰的明信片。他改进了明信片的装饰,使之变得美丽。他还在明信片上印上了“李普曼明信片”的字样,明信片开始发行。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李普曼申请了一项国家专利。邮资预付的明信片比美国人发明的明信片使用起来更方便。他们出生在维也纳。1865年,德国画家莱斯在一张纸板上画了一幅美丽的画,并在纸板背面写了几句祝福的话,准备送给远方的朋友。但是邮局发送邮件有困难,因为邮局没有这么大的信来封装他的“信”。最后,邮局同意把他的纸板作为公共明信片寄出。文斯蒂芬了解到了这件事。他深受鼓舞,立即向德国政府提议印刷和发行明信片,但遭到拒绝。四年后,维也纳纽斯塔德军事学院的伊曼纽尔·赫尔曼博士建议政府使用“通信明信片”。赫尔曼博士比斯蒂芬幸运得多,因为奥地利政府很快采纳了他的建议。第一张预付邮资的明信片于1869年10月1日在维也纳正式发行。这张明信片是浅黄色的,和普通信封一样大,附有一张面值为2英镑的邮票。明信片正面应写地址和姓名,背面应写一封信(根据当时的规定,不应超过2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