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委机关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作风纪律,突出立说立行、即知即改,推动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增强责任担当意识,激发干事创业激情。

二、排查内容

重点排查机关干部队伍政治纪律、工作效能、工作状态、担当负责、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

1.遵守政治纪律方面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坚决、不扎实、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方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在执行中央、省委、市委要求方面是否存在阳奉阴违或者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只做表面文章没有实际行动和措施等问题。

2.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重点排查在研究工作、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是否存在不深入研究、不听取意见、不顾及群众利益;在推动“三大攻坚战”以及秦岭生态环保问题整治工作中监督执纪问责方面是否存在缺乏担当勇气,不敢碰硬,不敢坚持原则,导致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是否存在滥用权力,违反廉洁自律要求,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问题。

3.庸、懒、散、慢、虚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工作作风不实,工作状态不佳,工作效率低下,在其位不谋其政、出工不出力等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是否存在不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等问题;是否存在执行请假报告制度不严格,经常迟到早退或擅离岗位等问题;是否存在不想事、不装事、不记事,一问三不知,工作不推不动,甚至推而不动,总得让人牵着走,拨一下转一下的“木偶型” 干部问题;是否存在表面上认认真真,兢兢业业,背地里打“太极拳”、耍小聪明、玩小把戏,能推就推、能拖则拖,有问题左躲右闪,遇矛盾上推下卸的“太极型” 干部问题;是否存在小事应付,大事凑合,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只管差不多、不管差多少的“撞钟型” 干部问题。

4.“四风”隐形变异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虚多实少、阳奉阴违”“知情不报、听之任之”“层层卸责、层层不负责”、以文件会议落实工作、官僚主义隐形变异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大额消费拆分报销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等问题。

三、时间安排

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从8月中旬到9月中旬,集中一个多月时间,分“安排部署、自查整改、监督检查、总结上报”4个阶段,对机关干部作风问题进行一次彻底排查。

1.安排部署(8月22日-8月24日)

由组织部牵头,办公室、宣传部、信访室、干部监督室等室部参与,对机关排查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制定工作方案印发各室部,召开机关排查整改工作动员会。在西岳清风网公布机关干部作风问题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队伍作风以及此次排查工作的监督,并做好问题收集工作。

2.自查整改(8月25日-8月30日)

分析梳理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干部作风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对照四方面问题,开展对照检查,建立整改清单台账,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排查整改任务明确,措施管用有效。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等新型媒体进行全面宣传,大力营造严厉整治干部作风的舆论氛围。强化监督问责,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从快从严处理。

3.严格监督(8月31日-9月10日)

即日起,机关全体干部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遵守请销假制度,严禁迟到早退或擅离岗位,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纠正庸懒散慢,切实改进作风。干部监督室不定时对各室部干部工作纪律进行监督检查,办公室对重点工作任务、领导交办事项进行督促督办。组织部对排查整改工作期间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各常委、委员对各室部及干部进行打分评比,对工作状态佳、效率高、作风实的干部及室部按照三项机制规定进行表彰,对工作纪律差、工作任务推进不力的干部及室部进行批评教育。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纪委监委成立机关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晓军同志任第一组长,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刚拴同志任组长,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组组长豆军鹏,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马小红同志,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田利荣任副组长,组织部、办公室、宣传部、信访室、干部监督室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部。

2.提高政治站位。此次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直接检验全体机关干部的政治站位、能力水平和工作作风,全体干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把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确保排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3.及时上报有关情况。8月27日前,按照市委统一要求及时报送排查整改工作方案、排查整改问题清单、整改任务台账等材料。9月10日前,要根据自查情况和督查组反馈问题情况,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和相关印证资料报送督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