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市旅游行业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全面提高活动质量,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增强行业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科学推进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方案》要求,以提高旅游从业人员和广大游客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各类旅游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隐患排查等为重点内容,扎实开展贴近游客、贴近企业、贴近一线职工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旅游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进一步夯实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提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市旅游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旅游委相关处室负责人、16区旅游委主管领导为成员。活动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委安全与应急处(假日办),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相关工作。各区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
三、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四、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部分活动贯穿全年。
五、重点活动
(一)开展安全主题宣讲。各区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邀请专家、本单位负责人开展旅游安全专题讲座活动,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同时通过报刊、广播、微信、网站等媒体开设专题专栏,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
(二)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借助“安全生产月”活动载体,在行业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区旅游委要组织开展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联组互查工作。各旅游企业要制定安全生产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隐患治理验收标准,严格建立隐患治理台账,细致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同时各旅游企业要组织开展具有本企业特色的活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本单位宣教活动有机融合起来,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企业部门和班组,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切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区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结合事故预防重点,采取桌面推演、单项演练、实战演练、综合演练等多种形式开展演练。在演练中检验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持续完善应急预案,增强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救互救、应急处置和防灾减灾能力。“安全生产月”期间,市旅游委将组织重点旅游企业开展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
(四)开展警示教育。一是开展用电安全警示教育。各单位要大力宣传用电安全,通过展板展示、编制发放宣传手册、宣讲、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用电安全宣传咨询,联合辖区电力企业组织开展用电安全巡查及警示宣教活动,推动旅游企业用电安全形势持续好转。二是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各旅游企业要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剖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要依托本单位安全管理力量,开发制作事故警示微电影、动漫等文化产品,策划安全生产警示录等栏目,扩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举办旅游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市旅游委将在重点旅游景区举办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旅游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区旅游委设立分会场,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在企业内部设立宣传咨询站,围绕安全用电、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知识与技能,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切实提高一线员工和游客的安全意识。
(六)开展星级饭店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各区旅游委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按照《xx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xx市旅游行业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旅发〔2017〕467号)要求,主动协调推进星级饭店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确保2018年7月底前完成本市旅游行业星级饭店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及风险管控相关成果上报工作。
(七)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评估工作。各区旅游委要按照《xx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xx市旅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旅发〔2018〕120号)要求,主动筹划工作,严格落实检查评估方案、评估制度和评估标准,督导旅游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加强安全管理,改善安全条件,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八)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此项工作贯穿全年。相关旅游企业要按照《xx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xx市旅游行业2017-2018年度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方案的通知》(京旅发〔2017〕29号)要求,加大教育培训和资金投入力度,主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切实建立起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长效机制。
(九)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行”活动。2018年“安全生产专题行”活动从5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责任落实、科技强安、依法治安等方面重点内容,开展宣传活动,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推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
1.先进典型专题行。各区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深入挖掘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群体和典型人物,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典型,传播旅游安全监督管理正能量。请各单位及时将安全生产先进典型事迹报送至市旅游委(邮箱:anquanyuyingji@126.com),市旅游委将通过官网、微信等平台对先进典型进行宣扬。
2.宣教“七进”专题行。各区旅游委要积极推动落实旅游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工作,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挖掘并宣传本区有特色、可推广、有实效的“七进”活动,总结梳理可供行业借鉴的好做法。
3.科技强安专题行。强化“xx市旅游安全与应急”管理系统以及行业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进一步拓展行业安全管理信息化手段。宣传推广旅游企业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方式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提升旅游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
4.地方标准宣贯专题行。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将于2018年7月1日实施,各区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宣贯要求,充分利用各方力量,积极发动群众,深入基层一线,全方位做好地标宣贯工作。各旅游企业要依照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逐条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区旅游委要及时跟踪督导,确保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在行业得到有效落实。
(十)积极参与全市及区域性活动。各旅游企业要积极参与市安委会牵头举办的“2018安监之星xx榜样”、青年安全生产管理大师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作品评选、“安康杯”等竞赛活动,以及属地街道、乡镇在安全生产月期间举办的主题活动,全面提高旅游企业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六、新闻宣传和环境布置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区旅游委、各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报纸、刊物、网站等各种媒体组织开展宣传,并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面向广大员工、游客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安全文化等方面宣传。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要在辖区户外电子显示屏、大堂、购票处、停车场、职工食堂等显著区域滚动播出公益宣传片、宣传口号,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月横幅标语,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知识,在全行业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严密部署。各区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二)注重质量,协同推进。各区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形式、内容和手段上突出特色,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协同和融合推进“安全生产专题行”活动、星级饭店安全风险评估、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评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防止安全工作顾此失彼。
(三)认真总结,按时报送。各区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跟踪,掌握相关动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字、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请各区旅游委分别于5月30日、7月10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基本情况和特色总结(2000字以内)报送至市旅游委安全与应急处(邮箱: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按照以上时间节点,通过“xx市旅游安全与应急”管理系统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及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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