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深化“四整治一评议”开展干部作风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区委《关于开展干部作风、营商环境、舆论环境专项整改的工作方案》、市国土局党组《关于印发对照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开展干部作风和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区纪委、区委组织部《xx区深化“四整治一评议”开展干部作风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现就我局深入推进“四整治一评议”活动、集中开展干部作风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四个专项整治工作,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紧紧围绕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慢、虚以及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的作风顽疾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起,认真开展干部作风问题大排查、大整改,用群众的评价来评判大排查大整改的成效,以群众的满意率和幸福指数来验证作风建设的实效,切实以干部作风大转变助推追赶超越、脱贫攻坚,加快打造新时代国土铁军,助力“五区”建设快速推进。
二、目标任务
聚焦中央办公厅督查组提出的我省少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贯彻从政治纪律查起的要求,聚焦追赶超越、脱贫攻坚、生态环境、营商环境、舆论环境等重点领域,落实“状、书、图”各项要求,在分局各级党组织中深化“四整治”、进行“一评议”、开展作风问题大排查大整改,通过自查整改、监督检查、“三项机制”运用、严肃查处、典型案例通报、教育培训等方式,切实解决xx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服务发展理念不足、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庸懒散慢虚、“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等问题,推动本系统全体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为加快打造新时代“五铁”国土铁军步伐,助力“五区”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排查整改内容
针对干部队伍中政治纪律、行政效能、工作状态、担当负责、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排查整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遵守政治纪律方面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坚决、不扎实、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市局决策部署方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搞变通;在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市局要求方面是否存在阳奉阴违或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只做表面文章没有实际行动和措施等问题。
(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重点排查在研究工作、制定政策方面是否存在不深入研究、不听取意见、不顾及群众利益,拍脑袋决策,简单粗暴“一刀切”;在推动“三大攻坚战”、秦岭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矿山砖瓦窑整治、土地卫片执法方面是否存在缺乏担当勇气,“新官不理旧账”,求稳怕乱,遇到矛盾不敢碰硬,不敢坚持原则,导致贻误工作或工作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在抓工作落实方面是否存在部署多落实少,热衷作表面文章,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在抓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移民搬迁工程、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是否存在不深入研究、不下大力推进,导致财政资金沉淀、土地闲置、投资项目建设拖延、专项资金监管不严或被挤占挪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力;面对急难险重任务,特别是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以及地质灾害险情、涉土舆情处置中是否存在不敢不愿及时处置,只上报不表态,致使小事拖大、大事拖成大祸;是否存在滥用权力,违法行政,或者违反廉洁自律要求,在重点项目建设、项目用地、矿产资源管理、移民搬迁、脱贫攻坚、村民建房审批等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办事吃拿卡要等问题;是否存在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管理不严格、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不高,未严格落实新闻稿件审核制度,造成负面影响等问题。
(三)庸、懒、散、慢、虚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工作作风不实,工作状态不佳,工作效率低下,在其位不谋其政、出工不出力、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不彻底、土地动态巡查不到位等问题;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缺乏,服务水平低下,讲执法监管多、讲方便群众少,处罚制裁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柔性疏导少;是否存在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是否存在不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网购等问题;是否存在执行请假报告制度不严格,经常迟到早退或擅离岗位等问题。
(四)“四风”隐形变异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虚多实少、阳奉阴违”、“ 知情不报、听之任之”、“ 层层卸责、层层不负责”、“门好进、脸好看、事更难办”、以文件会议落实工作、走秀式调研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隐形变异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升学、乔迁等事宜,在培训中心、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以“一桌餐”、“ 老板家宴”名义接受吃请,大额消费拆分报销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
(一)深化“四整治一评议”活动。(8月中旬至10月中旬)
紧密结合深化“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按照今年3月主题作风建设第二阶段安排部署的“四聚焦四整治”任务,由分局监察室牵头扎实推进“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由移民办牵头扎实推进“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由地籍规划股牵头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专项整治”;由办公室牵头协同各股室及各国土所扎实推进“为民服务不畅专项整治”及配合区直有关部门开展“舆论环境专项整治”。各牵头单位部门要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夯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专项整治任务落实,驰而不息狠抓问题整改。
(二)认真开展问题排查整改( 9 月5日以前)
1.认真开展排查,全面找准问题。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此次专项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对照排查内容,结合干部日常管理掌握情况,集中开展干部作风问题大排查,分局将通过召开座谈会、谈心谈话、问卷调查、对照检查、信访举报等多种方式,全面排查梳理干部队伍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把排查工作做细、做实,把问题找准、找透。
2.扎实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实效。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综合研究分析,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建立整改工作台帐,提出时限要求,明确工作标准,扎扎实实地进行整改。整改任务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整改任务明确,措施管用有效。
3.全面广泛宣传,主动接受监督。充分利用报刊、网站、分局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对本次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宣传,把排查整改的目的、要求、措施、典型案例和成效向全社会公布,大力营造严厉整治干部作风的舆论氛围,倒逼干部作风取得实质好转。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作风以及此次排查工作的监督。
4.开展群众评议,广泛征求意见。要积极与区委组织部沟通联系,采取多种形式广泛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党员群众代表和“两代表一委员”对我局干部作风进行评议。以群众满意度检验“四整治一评议”活动、干部作风问题整改的成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问责(8月中旬至10月中旬)
1.深入开展自查,加强督导检查。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开展自查,积极配合区委组织部和作风办对我局开展的督导检查,分局纪检组加强对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作风大排查大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起到实效。
2.突出问题整改,强化执纪问责。对发现的庸懒散慢虚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以及干部作风问题比较突出的国土所、股室、局属事业单位,及时进行约谈,要求限期整改;对经教育仍无明显改变的干部以及专项整治走过场、问题排查敷衍应付、整改落实不力的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问题严重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
3.公开通报典型案例,形成警示效应。建立典型问题或案例公开通报曝光机制,凡经查实,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实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充分发挥通报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警示教育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分局成立干部作风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局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国土所、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项排查整改组,“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工作组,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余春林同志负责,分局监察室牵头组织进行;“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由党组成员、移民办主任柯儒刚同志负责,移民办牵头,分局办公室配合组织进行;“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专项整治”由党组成员、副局长、执法大队队长韩义春同志、党组成员、城区所所长李跻同志负责,地籍规划股牵头,耕保股配合进行;“为民服务不畅专项整治”及“舆论环境专项整治”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车红彬负责,办公室牵头协同各股室及各国土所组织进行。各牵头单位部门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排查,主动作为,确保“四整治一评议”、干部作风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夯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整改。此次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直接检验我局党组织的政治站位、能力水平和工作作风,各国土所、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人、工作措施和时限要求,切实把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分局“四聚焦四整治”牵头股室或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对照新现象、查摆新问题、制定新举措,扎实落实推进四个专项整治。各国土所、股室、局属事业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务实工作作风投入到排查整改工作中,确保整改扎实细致、积极有效。
(三)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督查问责。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注重整改实效,防止过关思想,严禁弄虚作假。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用事实说话、用案例说话,对排查不实、整改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肃问责。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各国土所、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要在排查整改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好的做法,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 ‘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区委、市局关于落实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等要求,形成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坚持常抓不懈,切实把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与持续加强“四风”整治紧密结合,持续推动干部队伍作风发生根本性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