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原理

第四章 人口的增长

第一节 人口学说史。

财富的生产不过是为了人类的生活,满足人类的欲望,和身体的、精神的及道德的活动之发展的一种手段。但是,人类本身就是那种以人类为最终目的之财富生产的主要手段①。本章及以下两章对劳动的供给——就是人口在数目上、体力上、知识上和性格上的发展——将作一些研究。

①参看第4篇第1章第1节。

在动物和植物界中,动植物的繁殖一方面受个体繁殖其族类的倾向之支配,另方面又受生存竞争的支配,这种竞争使初生之物在达到成熟之前就遭淘汰了。只有在人类之中,这两种相反力量的冲突,因其他的影响而变为复杂了。一方面,对将来的顾虑使许多人控制他们的自然冲动:有时这是为了克尽父母之责的目的;有时则是由于卑鄙的动机,例如在罗马帝国时代的罗马就是这样情况。另一方面,社会以宗教的、道德的和法律的制裁,对个人施加压力,以达到有时加速、有时阻碍人口增长的目的。

人口增长的研究,往往被说成好像是近代的研究。但是,具有多少是模糊形式的人口研究,早已受到世界上一切时代的有思想的人的注意了。在东方和西方世界中,由立法者、道德家和那些无名的思想家——这些思想家的具有远见的智慧已对国民的习惯发生影响——所制订的法规、风俗和礼仪,对于其中的大部分,我们能溯源于人口研究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往往未被承认,有时甚至未被清楚地认识到。在强盛的民族中,和在重大的军事冲突时期,他们力求增加能负荷武器的男子之供给;而在进步的高级阶段,他们谆谆教导对人类生活的神圣不可侵犯要有很大的尊重;但在进步的低级阶段,他们又鼓励,甚至强迫对老弱的人有时对一部分的女孩,加以残忍的屠杀。

在古代的希腊和罗马,为了保持开拓殖民地的力量,并且因为战争的不断发生,市民人数的增加,是被看作一种公共力量的源泉;舆论鼓励结婚,而在许多情况下,甚至由法律加以鼓励:虽然,连那时有思想的人也觉得,如果要减轻父母的责任,相反的行动也许是必要的①。在往后的时代里,正像罗雪尔所说的那样①,国家应当鼓励人口增长的意见,就时盛时衰了。在英国都铎尔王朝最初两王的统治下,这种意见最为盛行;但在十六世纪期间,这种意见就减弱和改变了;当废除了僧职的独身生活,和国家情况的稳定已对人口给与显著的刺激时,而同时牧羊场的增加,以及工业体系中僧院所建立的那一部分工业的瓦解,都减少了对劳动的有效需求,这种意见就开始衰落了。往后,人口的增长因生活舒适标准的提高而受到遏制,这种提高的效果就是在十八世纪上半期英国人民普遍采用小麦作为主要食物。在那时,甚至还有恐惧,认为人口实在是减少了,以后的研究证明这种恐惧是没有根据的。凯雷和威克斐尔德关于人口稠密的利益之论断,已为潘提②预先说出一些了。蔡尔德也说:“凡是可以使一国人口减少的事物,都可以使一国贫穷”,又说:“世界上文明地区的大多数国家的贫富,多少是与人口的多寡成正比的,而不是与土地的肥瘠成正比的③。”在对法国的世界斗争达到顶点时,日益需要越来越多的军队,而制造商也需要更多的人来使用新机械,统治阶级的偏见就非常赞成人口增加。这种意见的流行是如此普遍,以致皮特在1796年宣布,凡是以几个孩子报效国家的人,享有国家补助的权利。在1806年军事紧急中所通过的一项条例,规定凡有嫡出的孩子两人以上的父亲,可以享受免税的权利,但一当拿破仑被安稳地幽禁在圣赫勒拿岛上,这个条例就被废除了。①

①好像亚里士多德《见他所著《政治学》第2篇第6章)反对柏拉图的平分财产和消灭贫困的办法,理由是,除非国家对人口增长加以坚决的控制,否则,这个办法是不能实行的。正如周维特所指出的,柏拉图自己也知道这一点(见他所著《法律》以及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第7篇第16章)。以前认为:希腊的人口是从纪元前七世纪减少的,罗马的人口是从纪元前三世纪减少的,这种意见近来已经成为问题了。参看《社会科学大辞典》中麦耶所著的《古代人口》一文。

①见罗雪尔所著《政治经济学》第254节。

②他辩论说,荷兰如与法国相比则似乎更为富裕,因为荷兰人所获得的许多利益,是住在贫瘠的土地、因而是较为分散的人们所不能得到的。“肥沃的土地比产生同样地租的劣等土地更好。”见他所著《政治数学论》第1章。

③见蔡尔德所著《贸易论》第10章。海里士在他著的《货币论》中也有类似的议论,并且建议“对有孩子的人给予某些特权,以鼓励在下层阶级中的婚姻,”等等。

①皮特说:“在有许多孩子的情况下,让我们使救济成为权利和荣誉的问题,而不是耻辱和藐视的理由。这将使大家庭成为幸福,而不是祸患,而且在能以劳动来自己维持生活的人,与以几个孩子报效国家之后有权要求国家帮助以维持生活的人之间,就可加以适当的区别了。”当然,他希望“在不需要救济的地方,就不鼓励救济。”拿破仑一世曾经愿意以他自己的费用来抚养任何有七个男孩的家庭中的一人;在屠杀人民方面是拿破仑前辈的路易十四,对于凡在二十岁之前结婚的人,或凡是有十个以上嫡出的孩子的人,都豁免一切公税。德国人口的迅速增加与法国人口的比较,是法国国会在1885年颁布一项法令的主要动力,这项法令规定由公费供给穷困家庭的第七个孩子的教育费和膳宿费;在1913年又通过一项法律,规定在一定的条件下,对大家庭的父母给予津贴。1909年的英国预算法案,也略为减少家庭中父亲的所得税。

第二节 续前。

在整个这一时代里,在那些最认真地思考社会问题的人之中,日益感到人口过度增加,不论是否已使国家强大,都必然会造成巨大的困苦:而且国家的统治者无权以牺牲个人的幸福来扩大国家的。我们已经知道,特别是在法国,宫廷及其随从者为了他们自己的奢侈和军事上的光荣而牺牲人民幸福的这种冷酷的自私心,曾经引起了反抗。倘使重农主义者的仁慈的同情心,当时能够克服法国特权阶级的轻浮与苛刻,十八世纪大概就不会以骚乱和流血告终,在英国自由的进程就不会受到阻止,而进步的指针就会比现在向前推进至少一代了。实际上,当时对于魁奈的慎重而有力的抗议,差不多未加注意,他抗议说:“一个人应当志在增加国民收入,而不应求人口的增加,因为,从优厚的收入中所得到的较大的舒适之情况,比人口超过收入而经常处于迫切需要生活资料的情况,是可取的。”①

①重农学派关于人口有增加到生活资料的边际之倾向的学说,可用杜阁的话来说明:雇主“因为总有大量工人供他选择,就选择肯最廉价地工作的工人。于是,工人因为互相竞争而不得不减低他们的价格;无论哪一种劳动,必然会达到——而且事实上已经达到了——以下的结果:工人的工资被限制在获得生活资料所必需的工资额上。”(见杜阁所著《财富的生产与分配的研究》,第6章)。

同样地,詹姆士·斯图亚特爵士也说(见他所著《政治经济学原理的研究》第1篇第3章):“生殖力像是载有重量的弹簧,它的伸张总是与阻力的减少成反比的。当食物暂时没有增减时,生殖数就会尽可能增高;如果以后食物变为减少了,弹簧被压得过重;生殖力就降到零点以下,人口至少将按照超重的比例减少。另一方面,如果食物增加了,在零点的弹簧,就会开始随着阻力的减少而伸张;人们开始吃得较好;人口就会增加,食物就会按照人口增加的比例重新变为不足。”斯图亚特很受重农学派的影响,而在某些方面,确是受到欧洲大陆的政治观念,而不是英国的政治观念之熏陶:他的人为的节制人口的办法,似乎现在对于我们很不适合。参看他的《政治经济学原理的研究》第1篇第12章:“为了增加人口,把易于理解的理论和关于事实的完善知识,与政府的实际职能结合起来的巨大利益。”

亚当·斯密对人口问题说得很少,因为,他著作的时代,确是英国工人阶级最繁荣的时代之一;但他所说的确是明智的、不偏不倚的,而在论调上是现代的。他接受重农学说作为他的根据,而加以这样的修正:他力言生活必需品不是一个固定的和确定的数量,而是随时随地变化的,并且会有更大的变化。②但是他却没有充分说明这个暗示。当时没有什么事情使他会预料到重农学说的第二个大限制,到了我们的时代,由于小麦从美洲的中心运到利物浦的运费,比它过去在美国国内的运费还少,这个限制就变为突出了。

②参看《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第1篇第8章和第5篇第2章。并参看其第2篇第4章。

十八世纪渐渐过去,直到终了,下一世纪开始了;年复一年,英国工人阶级的状况变得更为凄惨。惊人的一连串的歉收①,精疲力尽的战争②,以及在工业方法上打破旧日束缚的变化,再加上不妥当的救贫法,就使得工人阶级陷于空前的最大困苦——至少是英国社会史上自有可靠记载以来的最大困苦③。尤其是,善意的热心者,主要是在法国的影响下,提倡共产主义的办法,使人们能把抚养孩子的全部责任归之于社会。④

①在亚当·斯密著作时的1771至1780年的十年间,小麦的平均价格是三十四先令七便士;1781至1790年是三十七先令一便士;1791至1800年是六十三先令;1801至1810年是八十三先令十一便士,1811至1820年是八十七先令六便士。

②在上一世纪之初,帝国税——大部分是战争税——数达国家全部收入的五分之一,但现在只占二十分之一多一点,而且其中有大部分用于那时政府不供给的教育及其他利益。

③参看以下第7节和以上第1篇第3章第5和第6节。

④特别是葛德文在他所著的《政治正义之研究》(1792年)中有这样主张。把马尔萨斯对于这书的批评(《人口论》第3篇第2章),和亚里士多德对于柏拉图的《理想国》的批评(特别参看亚里士多德所著的《政治学》第2篇第6章),作一比较,是很有趣味的。

这样,当募兵的军曹和劳动者的雇主需要会使人口增长的措施时,较有远见的人开始研究民族是否能够避免堕落的问题,如果人口像当时那样长久不断增加的话。在这些研究的人之中,主要的是马尔萨斯,他所著的《人口论》是关于这个问题一切近代理论的起点。

第三节 马尔萨斯。

马尔萨斯的推论是由三个部分构成的,而这三个部分必须区别开来。第一部分是关于劳动的供给。依靠对事实的细心研究,他证明了以下一点:凡有可靠的历史记载的民族,都是如此生育繁多,以致如果不是由于生活必需品的缺乏,或其他原因——就是疾病、战争、杀婴儿,最后是自愿的节制——的遏制,则人口的增长就会是迅速和继续的。

他的第二个论点是关于劳动的需要。像第一部分一样,它也是以事实为依据,不过是用一类不同的事实来证明。他证明,到他著作的时候为止,没有一个国家(与罗马或威尼斯那样的城市是不同的),在它的领土上人口变为非常稠密之后,而能得到生活必需品的丰富供给。自然对人类工作所酬予的生产物,就是它对人口的有效需求:他又证明,到那时为止,已经稠密的人口之迅速增加,还没有引起这种需求的按比例的增加。①

①但是,批评马尔萨斯的人之中,有许多认为他说明他的论点远不如他所做的来得直爽;他们忘记了像以下这样一段话了:“回顾了前代的社会状态,并与现代的社会状态比较之后,我可以肯定地说,由于人口原理所发生的灾害,即使在差不多完全不知这种灾害之真正原因的不利情况下,也已减少,而未增加。如果我们能怀有这种无知将会逐渐消灭的希望,则我们希望这种灾害仍会进一步减少,似乎也不是不合理的。人口绝对数的增加,当然是会发生的,但这种增加显然不会削弱这种期望,因为,一切都决定于人口与食物的相对比例,而不是决定于人口的绝对数。从本书的前半部来看,人口最少的国家,似乎往往受人口原理的结果之害处最大。”见《人口原理》第4篇第12章。

第三,他得出以下的结论:过去发生的事情,将来也可能发生;人口的增长会受到贫困或某种其他困苦的遏制,除非用自愿的节制来阻止它。所以,他力劝人们采用这种自愿的节制,并且要过道德上纯洁的生活,力戒早婚。①

①马尔萨斯在1798年《人口原理》第1版中,对于他的论断没有给以任何关于事实的详细叙述,虽然他开头就认为必须把他的论断与事实的研究直接联系起来;他对普来姆(后来他成为剑桥大学的第一个政治经济学教授)所说的话就可证明这一点。他说:“在与他的父亲辩论其他某些国家的情况时,他最初想出了他的理论。”(见普来姆所著《回忆录》第66页)美国的经验表明,人口如不加以遏制,每二十五年至少会增加一倍。他辩论说,即使在像有七百万居民的英国那样人口稠密的国家里,人口的加倍会使英国的土地所生产的生活资料也加倍,是可以想像的,而不是可能的:但是,劳动再加倍也不足以使生产物再加倍。“那末,让我们以这一点作为我们的法则,虽然很不切合实际;假定每二十五年(即每次随着人口的加倍),英国的全部生产物所增加的数量,可以等于现在它生产的生活资料的数量”,或换句话说,就是以算术级数增加。正像瓦格纳在他对人口研究的卓越的绪论中所说的(见他所著《经济学原理》第3版,第453页)那样,马尔萨斯要使自己被人清楚理解的愿望,“使他对他的学说加上了过于尖锐的论点,并且以公式表明他的学说过于绝对了。”这样,他说到生产能以算术比率增加,就成为习惯了:许多作家认为他着重这句话的本身;其实这不过是他说明他认为任何有理性的人都能要求他承认的极端之一个简捷的方法而已。如以现代的话来说,他的意思就是:他的论断中所始终采用的报酬递减倾向,在英国的生产物加倍之后,就开始充分发挥作用了。加倍的劳动也许会产生加倍的生产物:但四倍的劳动不会使生产物增加三倍,八倍的劳动不会使生产物增加四倍。

在1803年《人口原理》第2版中,他所依据的事实之叙述是如此广博和谨慎,以致使他在历史派经济学的创始者之中可以占一地位;他虽然没有放弃(如本书的前几版所暗示的)使用“算术比率”这句话,但已缓和与解释了他的旧学说中许多“尖锐的论点”。尤其是,他对于人类的未来,已不采取从前那样失望的观点了;并抱有以下的希望:道德的遏制可以阻止人口的增加,旧的遏制,即“罪恶与困苦”,因而就可停止了。佛兰西斯·普雷斯并非不知道马尔萨斯的许多缺点,但在1823年写了为马尔萨斯辩护的文章,论调与判断都极好。关于马尔萨斯作品的良好说明,见于波拿所著的《马尔萨斯及其著作》、凯南所著的《1776—1848年英国政治经济学中生产与分配学说史》和尼科尔森所著的《政治经济学》第1篇第12章。

他的关于人口供给的论点实质上仍然是有效的,在本章中只有这一部分与我们直接有关。形势的发展使人口学说所发生的变化,主要是关于他的推论的第二和第三阶段。我们已经知道,上一世纪前半期的英国经济学家,对于人口增加对生活资料所发生的压力之倾向,估计过高了;马尔萨斯不能预料到海陆运输使用蒸汽的巨大进步,这不是他的过失,这种进步使现代的英国人能以比较小的费用,得到世界上最肥沃土地的生产物。

但是,他没有预料到这种变化的事实,却使他的论断的第二和第三阶段在形式上过时了;虽然实质上它们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有效的。的确,除非在十九世纪末所实行的对人口增加的遏制大体上得到增大(在尚未完全变为文明的地方,这种遏制必然要改变形式),否则,盛行于西欧的舒适习惯,要推广于全世界,并维持好几百年,将是不可能的。但是,关于这一点,以后再加详论。①

①现在全世界的人口如以十五亿计算,假定人口现在的增加率(每年一千人中大约增加八人,参看腊芬斯泰恩1890年在英国协会所宣读的论文)仍然继续下去的话,则可知道在不到二百年内,世界人口将达到六十亿;或者说,人口是以相当肥沃的土地每一平方哩大约二百人的比率增加(照腊芬斯泰恩计算,相当肥沃的土地有二千八百万平方哩,贫瘠草地有一千四百万平方哩。许多人以为第一个估计太高;但是,考虑到这一点:如把较不肥沃土地的价值也计算在内,则结果将如以上所假定的约为三千万平方哩)。同时,在农业技术上大概会有很大的改良;如果是这样,人口对生活资料的压力可被遏制为时大约二百年,但不会再长了。

第四节 结婚率与人口出生率。

一个民族的人口增长,首先决定于自然增加,就是人口出生超过人口死亡之数;第二决定于移民。

人口出生数主要是看关于结婚的习惯而定,这种习惯的古代历史之中是充满经验教训的;但这里我们所研究的,不得不限于文明国家的结婚状况。

结婚的年龄随着气候而不同。在气候温暖的地方,生育很早开始,也很早停止,而在气候寒冷的地方,生育开始较迟,也较迟停止①;但不论在哪一种情况下,结婚延迟到这个地方的自然结婚年龄以上的时间愈长,人口出生率就愈低;当然,妻子的年龄在这方面比丈夫的年龄重要得多。②假定气候没有变化,则平均结婚年龄主要是看年轻人能够自立和按照他们的朋友与相识的人之中所通行的舒适标准以维持家庭的难易而定,所以,平均结婚年龄对于身分不同的人也就不同了。

①当然,一代的长短本身对于人口的增长也有一些影响。在一个地方,如果一代是二十五年,而在另一个地方,如果是二十年;假定两地的人口在一千年中每两代增加一倍,则第一个地方的人口增加将为一百万倍,而在第二个地方为三千万倍。

②据奥格尔博士计算(见《统计杂志》第53期),倘使英国女子的平均结婚年龄延迟五年,则每一婚姻所生产的孩子数,就会从现在的四点二降低到三点一。科勒西根据布达佩斯的气候比较温暖的事实,认为十八至二十岁是女子生育最多的年龄,二十四至二十六岁是男子生殖力最强的年龄。但是,他得出结论说,结婚比以上年龄略为延迟,是适宜的,主要理由是:二十岁以下的女子所生的孩子的生命力一般是小的。参看1892年在伦敦发表的《卫生学与人口学会议记录》和《统计杂志》第57期。

在中等阶级中,一个人的收入在他四十或五十岁之前,很少达到最大限度;抚养孩子的费用很大,而且要持续许多年。

技术工人除非升到负责的地位,否则,在二十一岁时他的收入差不多是最大的了,但在二十一岁之前,他却赚得不多:他的孩子在大约十五岁之前,对他可能是很大的负担;除非他将孩子送入工厂做工,使他们在很年幼时就能自己谋生;最后,不熟练的劳动者在十八岁时差不多就赚到最大的工资;同时,他的孩子在很年幼时就开始自己维持生活了。结果,平均结婚年龄在中等阶级中最高,在技术工人中次之,而在不熟练的劳动者之中最低。①

①正文中婚姻这个名词必须作广义的解释,以包括不但是合法的婚姻,而且是所有那些非正式的结合——这种结合在性质上是永久的,足以包含至少是几年结婚生活的实际责任在内。这种非正式的结合往往在早年就发生,而经过若干年之后成为合法的婚姻,也是常有的事。由于这个理由,广义的婚姻——我们在这里所说的只是这种婚姻——的平均年龄,是低于合法婚姻的平均年龄的。在这一方面为整个工人阶级所作的考虑恐怕是很大的;但对于不熟练的劳动者,这种考虑比对其他任何阶级大得多。以下的统计必须按照这种意见和下一事实来解释:所有英国的工业统计因在官方报告中对于工人阶级的分类并不十分注意,而变为不完全可靠。据户籍局长的第四十九次年报所载,在某些经过选择的区域里,研究了1884—1885年的结婚报告,得到以下的结果;每种职业后的数字是该职业中未婚男子结婚时的平均年龄,括弧内的数字,则是与从事该职业的男子结婚的未婚女子的平均年龄:矿工24.06(22.46);纺织工人24.38(23.43);鞋匠与裁缝24.92(24.31);技术工人25.35(23.70);不熟练的劳动者25.56(23.66);商业职员26.25(24.43);店主与店伙26.67(24.22);农民及其子29.23(26.91);自由职业和独立阶级31.22(26.40)。

奥格尔博士在前面说到的论文中表明,在英国,十五至二十岁的女子在工厂中做工所占的百分比最大的地方,通常就是结婚率最高的地方。这无疑地一部分是由于——如他听提示的——男子想以妻子的货币收入来补充自己的货币收入;但这或许一部分还由于在这些区域内已届结婚年龄的女子太多的缘故。

不熟练的劳动者,如果不是穷到无以为生,以及没有受到任何外部原因的抑制,具有在三十年内增加一倍的能力;这就是在六百年中增加一百万倍,在一千二百年中增加一万亿倍,他们表现出来的低于这种能力的增加,即使有也是很少的。所以,可从演绎上推知,不熟练的劳动者之增加,从来没有不加遏制地长时间继续下去。这一推论被一切历史的教训所证实。在中世纪的整个欧洲,甚至在现在欧洲某些地方,未婚的不熟练的劳动者通常住宿在田舍内,或与父母住在一起;而已婚的夫妇通常需要自己住的房屋:当一个乡村能雇用尽可能多的工人时,房屋之数却没有增加,年轻人不得不尽可能地等待了。

即使现在,在欧洲许多地方,风俗还具有法律的力量,不许一家中有一个以上的儿子结婚;结婚的儿子通常是长子,但在有些地方是最小的儿子:如果有另外的儿子结婚,他必须离开这个乡村。在旧大陆的旧式乡村里,如果出现了很大的物质繁荣,并消灭了一切极端的贫困,一般就用像这种有害和残忍的风俗来解释。①的确,这种风俗的严酷可由移民的力量来调和;但在中世纪,人们的自由来往为严厉的法规所阻碍。自由的镇市诚然往往鼓励乡村人民的移入;但是,行会的规矩对于要从故乡逃出去的人,在某些方面与封建地主所实行的法规差不多是同样残酷。①

①例如,大约在1880年曾到德国巴伐利亚的阿尔卑斯山中吉刻诺山谷游历的人,看到这种风俗依然盛行。当地的居民曾经采取有远见的关于森林的政策,由于近来他们的森林的价值大涨,他们繁荣地住在很大的房屋里,年轻的兄弟姊妹们在他们自己的家里或别的地方做仆人的工作。他们与邻近山谷中的劳动者属于不同的种族,后者过的生活是穷苦和艰难的,但似乎认为吉刻诺居民获得物质繁荣所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①参看——例如——罗杰斯所著的《六个世纪的工作和工资》第106—107页。

第五节 续前。

在这方面,被雇用的农业劳动者的地位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城市现在对他和他的孩子总是开放的;如果他到新大陆去,他就可能比其他任何种类的移民获得更大的成就。但是,另一方面,土地价值的逐渐上涨,以及土地的日见稀少,在某些盛行自耕农制度的区域里,势将遏制人口的增加,而在这些区域里,创办新的贸易或向外移民的进取心是不大的,父母感觉到他们孩子的社会地位将决定于他们的土地之多寡。他们喜欢人为地限制家庭人数的增多,对待婚姻很像是商业合同,总是设法使他们的儿子与有继承权的女子结婚。佛兰西士.高尔顿曾经指出,英国贵族的家庭虽然一般是很大的,但是,使长子与似乎是生育不多的家族的女继承人结婚的习惯,以及有时劝阻幼子结婚的习惯,已经使得许多贵族的家系断绝了。在法国农民中也有类似的习惯,再加上他们喜欢小家庭,使得他们的人口数差不多没有变化。

另一方面,以人口迅速增长的条件而论;似乎没有比新的国家中农业区域的条件更为有利了。土地很多,铁路和轮船运出土地的生产物,运回新式工具以及许多生活舒适品和奢侈品作为交换。所以,“农民”——在美国这是对自耕农的称呼——觉得大家庭不是一种负担,而是对他的帮助。他和家人过着健康的户外生活,没有东西会遏制人口的增长,而一切都是刺激人口的增长。外来的移民帮助了自然增加;这样,虽然美国大城市的居民中某些阶级的人,据说是不愿有很多孩子,但是,美国的人口在近百年中已增加了十六倍。①

①在没有变化的情况下自耕农的极端谨慎,已为马尔萨斯看出来了;参看他的关于瑞士的说明(见《人口原理》第2篇第5章)。亚当·斯密说,苏格兰高地的贫穷妇女常常生产二十个孩子,其中达于成年的不到两个(见《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第1篇第8章);贫穷刺激生育的概念是道布尔台所坚决主张的,见他所著的《人口的真正法则》。并参看赛德勒所著的《人口的法则》。斯班塞似乎认为,文明的进步自然就会完全遏制人口的增长。但是,马尔萨斯认为野蛮民族的生殖力比文明民族低,这个意见已由达尔文一般地应用到动物和植物界了。

查尔斯·布思先生(见1893年的《统计杂志》)把伦敦分为二十七个区(主要是登记区);按照贫穷、人口过多、高的出生率和高的死亡率的顺序加以排列。他发觉这四种先后的次序一般是相同的。在很富和很穷的区域里,出生率超过死亡率都是最低的。

英国和威尔士的出生率,在城市和乡村中名义上都是以大约相同的比率降低。但是,年轻人不断从农村移入工业区域,使农村中年轻的已婚女子的人数大为减少,如果考虑了这个事实,我们就知道,在乡村中达到生育年龄的女子的生育百分比,比城市中高得多了,1907年户籍局长所发表的下面这张表就表明了这一点。

法国人口的变动已被非常细心地研究了:勒瓦瑟关于这个问题的伟大作品《法国的人口》,不但是关于法国而且是关于其他国家的宝贵资料的源泉。孟德斯鸠或许是从演绎上来推论,因而谴责当时法国所实行的长子继承法,这种法律使家庭中孩子的人数减少了;娄帕雷对于强制分产法也有同样的指责。(见勒瓦瑟:《法国的人口》第3卷第171—177页)则叫人注意相反的方面:并说马尔萨斯对于民法对人口影响的期望,符合于孟德斯鸠的判断,而不符合娄帕雷的判断。但是,事实上,法国各地的出生率是大有不同的。在大部分居民都有土地的地方,出生率比不是这样的地方为低。然而,如果法国的各县依照遗产由少到多的次序分类排列,则相应的出生率差不多是一律下降的,在有遗产48—57法郎的十县,在十五岁至五十岁的已婚女子中,每百人的生育率是23;而在尚县,遗产是四百一十二法郎,而生育率却是十三点二。而且在巴黎本身,在富人居住的各区,有两个孩子以上的家庭所占的百分比,比贫民居住的各区为小。勒瓦瑟对于经济状况与出生率的关系所作的细心的分析,非常有趣;他的总的结论说,这种关系不是直接的,而是间接的,是通过它们两者对于生活方式和习惯的相互影响而发生的。他似乎认为,法国的人口与邻近国家相比纵有很大减少,从政治和军事观点来看也许引以为憾,但人口减少对于物质的舒适,甚至社会的进步之影响却是利多而害少。

大体上,以下一点似已得到证明了:人口出生率在富裕的人之中,比在那些为自己和家庭的将来不作过多的准备与过着忙碌生活的人之中,一般是较低的,而且奢侈的生活习惯使生殖力减低了。剧烈的精神紧张恐怕也会使生殖力减低,这就是说,假定父母的固有的体力没有变化,他们对于有一个大家庭的期望,就会因精神紧张的大大增加而减少。当然,那些从事高度智力工作的人,作为一个阶级来说,具有平均以上的体质和神经的力量;高尔顿曾经说明,他们作为一个阶级而论不是不富于生殖力的。但是,他们通常都是晚婚的。

第六节 英国人口史。

英国人口增长的历史,比联合王国人口增长的历史更为清楚,对于研究它的主要变动,我们会觉得颇有趣味。

在中世纪中,对人口增加的遏制,在英国与在别国是一样的。在英国,也像在别国一样,僧职是无力成家立业的人的避难所;宗教上的独身主义无疑地在某种程度上对人口的增长期了一种独立的遏制作用,但就大体而言,独身主义是被看作那些势将遏制人口增加的广泛的自然力量表现出来的一种方法,而不是被看作一种新的自然力量。传染性和流行性的疾病——风土病和传染病——是由不讲卫生的生活习惯所造成的,这种习惯在英国比在欧洲南部甚至更坏;农业歉收和交通困难造成了饥荒,虽然这种灾害在英国还不像在别国那样大。

乡村生活,像在别国一样,在习惯上是刻板的;年轻人在已婚的夫妇死去,因而在他们自己的教区内有了空缺之前,很难成家立业;因为,在平常的情况下,一个农业劳动者很少会想到迁往另一个教区的。因此,当疫疠、战争或饥荒使人口减少时,总有许多人等着结婚,他们填补了这些空缺;他们也许比平常的新婚夫妇更为年轻和强壮,因而有了较大的家庭。①

①例如,我们听说,1349年黑死病之后,大多数的婚姻都是生育很多的(见罗杰斯所著的《农业与价格史》第1卷第301页)。

然而,即使农业劳动者,也有向受疫疠、饥荒或战争的破坏较邻近地方严重的区域迁移的。而且,技术工人往往多少是各处流动的,那些从事建筑业、五金业和木材业的人,尤其是如此;虽然,毫无疑问,“漫游年”主要是青年人的事,过了漫游年之后,漫游者就会在他生长的地方住下来了。其次,在乡绅——尤其是在国内几处地方有住宅的大贵族——的家臣方面,似乎有很大的流动。最后,行会的利己的排外性虽然与日俱增,但是,英国的城市,也像别国一样,变成了许多人的避难所——他们在故乡不能获得工作和结婚的好机会。由于这种种情况,呆板的中世纪的经济制度就有了一些伸缩性。由于知识的进步、法律和秩序的建立以及海外贸易的发达,对劳动的需要就逐渐增加,而在某种程度上劳动需要的增加对人口是有利的。②

②关于十八世纪以前英国人口的密度,无从确实知道;但是,下面从斯特芬(见他所著的《英国工资劳动者的历史》第1编第463及以后各页)的作品中所转载的估计,恐怕是现有的最好的了。据《土地测量簿》所载,1086年英国的人口是在二百万至二百五十万之间。刚在黑死病(1348年)之前,英国的人口大概是在三百五十万和四百五十万之间;黑死病刚刚过去的时候,大概是二百五十万。此后英国的人口开始迅速恢复;但在1400年至1550年之间只有缓慢的增长;而在其后的一百年之中增加颇快,至1700年达到五百五十万。

如果我们相信哈里逊(见他所著的《描写英国》第2编第16章)所说的话,574年英国能服兵役的男子总数达到一百一十七万二千六百七十四人。

黑死病是英国唯一的大灾难。英国与欧洲其他国家不同,没有遭受像三十年战争那样的战争糜烂,这场战争毁灭了德国人口的一半以上,这个损失需要整整一个世纪才能恢复。(参看申贝尔格编的《手册》中吕梅林所著的《人口论》,这是一篇有益的论文。)

在十七世纪下半期和十八世纪上半期,中央政府尽力以关于居住的法律来阻止国内各地人口的供给与其需要相适应,这种法律规定,任何人如在某一教区居住了四十天,就归该教区管辖,但在这四十天内随时可被强制遣回原来所属的教区。①地主与佃农竭力防止外来的人在他们的教区内获得“居住权”,因此就对建造茅屋加以很大的留难,有时甚至将茅屋完全毁坏。因此,英国的农业人口,在到1760年为止的百年之中没有变化;同时,工业还未十分发达,因而不能吸收大量的人口。这时人口增长的缓慢,一部分是由生活水平的提高所造成的,同时一部分也是生活水平提高的原因;生活水平提高的一个主要因素,就是普通人民大多用小麦代替次等谷物作为食物。②

①亚当·斯密对这种法律甚为愤慨是对的(参看《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第1篇第10章第2部分和第4篇第2章)。居住条例规定:“由于法律上的某些缺点,穷人在各教区之间来往是无从禁止的,因而他们总是力图居住在财源最大、有最大的荒地或公地可建造茅屋和有最多的森林可供他们作燃料及采伐的教区,等等。”所以,就有以下这样的命令:“任何这样的人或人们照以上所说的那样居住在任何年值十镑以下的出租房屋后四十天内……如有人控告,负责治安的任何两名法官……将这样的人或人们遣回他或他们最近居住的教区,法律上认为是许可的。”在亚当·斯密的时代以前,曾经通过几个条例,意在缓和这种法律的严酷性;但都没有效力。然而,到了1795年,又有以下的命令:在一个人实际上未被控告之前,他不应被遣回原来的教区去。

②伊登对这个问题有一些有趣的论述,见他所著《穷人的历史》第560—564页。

自1760年以后,在故乡不能谋生的人,到新的工业区域或矿业区域去找职业没有什么困难,在这些区域里,对工人的需要往往使地方当局不能执行居住条例中遣回原籍的规定。年轻的人自由地到这些区域去,因而那里的人口出生率就变为特别高了,但死亡率也是特别高,其纯结果则是人口相当迅速地增加。在十八世纪之末,当马尔萨斯著作时,救贫法重新开始影响结婚的年龄;但这时却使结婚年龄趋于不适当地早了。连年的饥荒和对法国的战争所造成的工人阶级的痛苦,使得某种救济措施成为必要;而大量补充海陆军兵员的需要,更使慈悲为怀的人觉得应对大家庭略为增加补助,而实际的结果,使得有许多孩子的父亲往往不必工作而能得到很多好处,如果他没有结婚或只有一个小家庭,即使辛苦工作也不能得到这么多的好处。最会利用这种补助的人,当然是最懒惰和最卑鄙、最没有自尊心和进取心的人。所以,在工业城市中虽有可怕的死亡率,尤其是婴儿的死亡率,但人数还是增加很快;但在1834年通过新救贫法之前,人的品质即有改进也是很少的。自从那年以来,城市人口的迅速增加——在下一章我们就会知道——就趋于增大死亡率,但这一点已为节欲、医学知识、卫生和一般清洁的进步所抵消了。向外移民增多了,结婚的年龄略为提高,而且在全部人口中已婚的人所占的比例也略有下降;但是,另一方面,生育对结婚的比率却提高了;①结果人口差不多是稳步地日见增长。①以下就让我们稍稍详细地研究新近变化的过程。

①但是,这种提高照数字所表明的,一部分是由于人口出生登记的改进。(见法尔所著的《生死统计》第97页)。

①下表说明自十人世纪之初以来英国和威尔士的人口增长。1801年之前的数字,是从出生和死亡登记簿以及人头税和炉税的报告中计算出来的;1801年以后的数字,是从人口调查报告中计算出来的。从表中可以看出,1760年以后的二十年中人口数的增加,与1760年以前六十年中所增加的几乎一样多。拿破仑战争与高昂的谷物价格的压力,表现在1790与1801年之间人口的缓慢增长:一视同仁的救贫补助的结果,尽管那压力更大,表现在其后十年之中人口的迅速增加。而自1811至1821年的十年间,当那压力已经消除时,人口增长就更大了。第三栏表明每十年之初的人口,比前十年人口增加的百分比。

由于在近年中向国外移民有很大的增长,修正表中最后三十年的数字,以表明“自然增加”,即人口出生超过死亡之数,是重要的。1871至1881的十年中,和1881至1891的十年中,从联合王国向国外移民的净人数,各为一百四十八万人和一百七十四万七千人。

第七节 续前。

在十九世纪之初,当工资低小麦贵的时候,工人阶级花于面包的费用通常占到他们收入的一半以上;因此,小麦价格的上涨大大减少了他们之中的结婚数,这就是说,大大减少了在教堂中举行结婚预告的次数。但是,小麦价格的上涨却提高了富裕阶级中许多人的收入,所以往往增加了正式结婚的次数。①然而,这些人不过是全部人口中的一小部分,净的结果却是降低了结婚率。②但是,时过境迁,麦价跌了,而工资涨了,到了现在,工人阶级花于面包的费用平均还不到他们收入的四分之一;因此,商业繁荣的变动必然对结婚率发生压倒一切的影响。③

①参看法尔任户籍局长时所提出的1854年第十七次年度报告,或是他所著的《生死统计》中(第72—75页)这个报告的摘要。

②例如,小麦的价格以先令来表示,英国和威尔士的结婚数以千来表示,1801年小麦是一一九,结婚数是六七;1803年小麦是五九,结婚数是九四;1805年两数是九○与八○:1807年是七五与八四;1812年是一二六与八二;1815年是六六与一○○;1817年是九七与八八;1822年是四五与九九。

③自1820年以来,小麦的平均价格很少超过六十先令,而且从未超过七十五先令;接连的商业膨胀,在1826、1836—1839、1848、1856、1866和1873各年达于顶点而后下降,对于结婚率所发生的影响,与谷物价格变化的影响大约相同。当这两个原因一同发生作用时,其影响是非常显著的:如在1829年与1834年之间,由于小麦价格的逐步下跌,繁荣恢复,结婚数就从十万四千增加到十二万一千。1842年至1845年之间,当小麦价格比前几年稍低,全国的商业复兴时,结婚率再度迅速提高;而在1847年与1853年之间,以及1862年与1866年之间,在类似的情况下结婚率又有提高。

罗森爵士在1885年12月份《统计杂志》中,对1749年至1883年瑞典的结婚率与农业收获作了一个比较。农业收获的丰歉,等到一年的结婚总数的一部分决定之后才会知道;而且收获的不平均在一定程度上是由储藏的谷物来补足的;所以,个别的收获数字与结婚率不是十分符合的。但是,当几次丰收或歉收接连发生时,它对于提高或降低结婚率的影响就非常显著了。

自1873年以来,英国居民的平均实际收入虽然确有增加,但它的增加率却低于前几年,同时物价不断地下跌,因此社会上许多阶级的货币收入就不断地减少。这时,当人们考虑是否能结得起婚的时候,他们不是为货币收入的购买力之变动的细密考虑所支配,而是为他们期望能够得到的货币收入所支配。所以,工人阶级的生活水平迅速提高,也许比英国历史上其他任何时代更为迅速:他们的家庭费用如以货币计算大致没有变动,而以物品计算则增加很快。同时,小麦的价格也大大下跌,全国结婚率的显著降低往往随着小麦价格的显著下跌而发生。现在结婚率是根据以下的办法来计算的:每次结婚包括两个人,因此应当以两个人计算。英国的结婚率在1873年是千分之一七点六,到1886年降低到千分之一四点二。1899年又上升到千分之一六点五;1907年是千分之一五点八,但在1908年只有千分之一四点九。①

①输出品的统计是商业信用和工业活动的变动之最便利的标志之一。奥格尔在前面引用过的那篇文章中,说明了结婚率与每人所占输出额的符合。参照勒瓦瑟的《法国的人口》第2卷第12页的图表,以及威尔科克斯在《政治学季刊》第8期第76—82页所写的关于马萨诸塞州的文章。奥格尔的研究,已为胡克1898年1月在曼彻斯特统计学会所宣读的一篇论文所扩大和修正了;胡克指出,如果结婚率有变动的话,则在结婚率处于上升时期的出生率,不是与处于上升时期的结婚率相适应,而是易于与以前处于下降时期的结婚率相适应;反之亦然。“所以,当结婚率上升时,出生对结婚的比率就下降,当结婚率下降时,出生对结婚的比率就上升。表示出生对结婚比率的曲线的移动,是与结婚率相反的。”他又指出,出生对结婚的比率的下降是不大的,这是因为私生子迅速减少的缘故。合法的出生对结婚的比率并未显著下降。

从苏格兰和爱尔兰的人口史中,可以学到许多东西。在苏格兰低地,高度的教育水平,矿产资源的开发,以及与富裕的英国邻居密切接触等因素合在一起,就使迅速增加的人口之平均收入大大增加。另一方面,爱尔兰在1874年马铃薯荒以前,人口的过度增长,以及那年之后的逐步减少,将永远是经济史上的重大事件。

比较了各国的习惯之后①,我们知道:在中欧和北欧的条顿民族国家中,结婚年龄是迟的,一部分因为男子在壮年初期要服兵役;但在俄国,结婚年龄是很早的;在俄国,至少是在旧政权之下,家庭方面力主儿子尽早娶妻以帮助家务工作,即使儿子必须暂时离开妻子出外谋生,也要早婚。在联合王国和美国没有强制兵役,男子是早婚的。在法国,正与一般的意见相反,男子的早婚不是罕见的;而女子的早婚,除了最盛行早婚的斯拉夫民族各国外,比任何有统计的国家更为常见。

①以下的说明主要是根据已故博迪奥、勒瓦瑟(见他的《法国的人口》)和英国户籍局长(见他的1907年的报告)所编的统计。

结婚率、出生率和死亡率差不多在各国都在降低。但是,在出生率高的地方,一般死亡率也是高的。例如,在斯拉夫民族各国中,两者都是高的,而在北欧,两者都是低的。在澳洲死亡率是低的,而“自然的”增加相当高,虽然出生率是低的而且下降很快。事实上,在1881年至1901年期间,澳洲各州出生率的降低从百分之二十三至三十。②

②与本章主题有关的许多有益的和可供参考的资料,包括在1909年地方政治局所出版的《关于公共健康和社会状况的统计记录与图表》一书之中。

第四章 人口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