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某桥梁工程由A公司承包,其中的桩基施工分包给B公司,为了抢工期,在总进度计划尚未编成的情况下,先行与B公司签订了分包合同。B公司的项目部按分包项目的工程量、施工方案及计划投入的工、料、机,编制了桩基施工进度计划。A公司事后发现B公司的这个进度计划与A公司刚编完的总进度计划不协调,会严重拖后整个工程的总工期,要求B公司重编。
1.为什么B公司的分包工程进度计划会严重拖后整个工程的总工期?A公司和B公司做法各有什么对错?
背景:某桥梁工程由A公司承包,其中的桩基施工分包给B公司,为了抢工期,在总进度计划尚未编成的情况下,先行与B公司签订了分包合同。B公司的项目部按分包项目的工程量、施工方案及计划投入的工、料、机,编制了桩基施工进度计划。A公司事后发现B公司的这个进度计划与A公司刚编完的总进度计划不协调,会严重拖后整个工程的总工期,要求B公司重编。
1.为什么B公司的分包工程进度计划会严重拖后整个工程的总工期?A公司和B公司做法各有什么对错?
某大型商厦主楼22层,地下室2层,整个建筑是“T”型,占地面积为3400m2,建筑总面积为3485480m2,其中地下室面积5476.08m2,本工程地下室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底板为C30防渗(P10)钢筋混凝土,外墙采用C40防渗钢筋混凝土,施工缝用BW-91型止水带,防水采用内防水;该工程1997年开工,在此建筑物的施工过程中,该混凝土强度经测试论证达不到要求;竣工后,经区质量监督站核定达不到合格等级,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该内墙混凝土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
(1)该混凝土强度经测试论证达不到要求,这时应采用什么处理方法?
(2)试说说处理后应满足什么要求吗?
(3)竣工后的问题应如何处理呢?
(4)若你是施工负责人,为避免以后出现类似质量问题,在以后的施工中你应该事前对哪些因素进行控制?
某办公楼装饰装修工程,由一小型施工企业施工,由于中标价格较低,施工单位偷工减料,加之技术人员水平有限,在完工验收时出现了外墙面空鼓、裂缝,门窗扇开启不灵等质量问题,并因此返工
1.外墙面空鼓、裂缝应怎样防治?
2.门窗扇开启不灵应怎样防治?
某工程采用现浇整体式框架结构,主体结构施工顺序划分为:柱、梁、板。拟分成三段组织流水施工,某标准层的流水节拍如下表所示:
施工过程编号
施工过程名称
流水节拍
①
②
③
1
柱
4
3
3
2
梁
2
4
2
3
板
2
2
3
(1)简述组织流水施工的主要过程。
(2)计算该主体结构标准层施工所需要的时间。
(3)试绘制该框架结构工程标准层施工的横道计划。
深圳某广场工程,由一幢35层高住宅楼,二幢33层高写字楼组成,总高127m,建筑面积103450m2。地下室3层,地下室底板面标高-lO.2m,底部标高-10.9m。在本建筑之前,此地为一文物建筑,后将其整体移位至城东区;在施工时,为保证其质量,该施工单位非常注意其现场的质量控制,为此用目测法等进行了质量检查。其结果证明,这样做是很有效的。
(1)我们知道,文物建筑迁移过程中必须特别谨慎,请指出其基本注意事项。
(2)除目测法外,其常用的质量检查的方法还有哪些?
(3)简述项目经理部的外部关系的协调包括哪几个方面?
某教学楼工程总建筑面积5370平方米,天然地基上钢筋混凝土工程。该工程与2002年3月开始施工,到同年11月工人开始浇筑第五层楼楼顶混凝土时,突然发生了第五层楼顶约150平方米的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5人受伤。经调查发现,该单位在施工中未认真执行施工方案,正在建设中的五楼施工模板木楞方强度不够,承载能力严重不足,仅达到设计值的44%。除此之外,支撑立杆接头夹板部位多处都在同一个高度(不应在同一个高度),由此产生立杆承载能力下降,失稳,最终导致楼板坍塌。事后还发现安全工作没有落到实处,在开工前未按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求对各级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从业人员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在发生事故的过程中,工人毫无察觉,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和施工班组均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请简要分析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
(2)本工程出现的事故可认定为哪种等级的重大事故?依据是什么?
(3)施工单位应组织的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是什么?请简要说明。
针对本案例上述各事件,施工单位是否可以提出工期索赔的要求?并分别说明理由。
对于索赔成立的事件,工期可以顺延几个月?实际工期是多少?
中央空调设备在结算时应以投标价120万元,还是以实际采购价80万元为准?说明理由。
承包人拒绝承担逾期竣工违约责任的观点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背景资料(二) 某新建办公大楼的招标文件写明:承包范围是土建工程、水电及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投标,风险范围内价格不作调整,但中央空调设备暂按120万元报价;质量标准为合格,并要求获省优质工程奖,但未写明奖罚标准;合同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
某施工单位以3260万元中标后,与发包方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了合同。合同中还写明;发包方在应付款中扣留合同额5%,即163万元作为质量履约保证金,若工程达不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该质量履约保证金不再返还;逾期竣工违约金每天1万元;暂估价设备经承发包双方认质认价后,由承包人采购。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发生多次设计变更,承包人在编制的竣工结算书中提出设计变更实际增加费用共计70万元,但发包方不同意该设计变更增加费。
事件二:中央空调设备经比选后,承包方按照发包方确认的价格与设备供应商签订了80万元采购合同。在竣工结算时,承包方按投标报价120万元编制结算书,而发包方只同意按实际采购价80万元进行结算。双方为此发生争议。
事件三:办公楼工程经四方竣工验收质量为合格,但未获得省优质工程奖。发包方要求没收163万元质量保证金,承包人表示反对。
事件四:办公楼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比合同工期拖延了10天,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金10万元。承包人认为工期拖延是设计变更造成的,工期应顺延,拒绝支付违约金。
第54题:发包人不同意支付因设计变更而实际增加的费用70万元是否合理?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