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提取公积金时,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比如本人不在当地需要找人代理。那么,哪些情况下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公积金提取?下面做详细介绍。

职工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取他人的住房公积金:(1)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配偶以及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但必须得到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2)当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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