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在《论天》第一卷,首先基于其自然哲学中最重要的自然运动和自然位置概今出了、 自己关于宇宙唯一性的论证。亚氏认为,每一个简单物(即元素)都有自己的自然运动,即某种内在的倾向驱使着它向自己合适的位置运动,当它到达自己的自然位置之后,就静止在那里。因此,土自然向下运动并停止于中心,而火自然向上运动并停止于边界。宇宙的中心和边界,实际是由元素的自然位置规定的。在亚氏的宇宙图景中,元素、自然运动和自然位置相互勾连、相互规定:各元素之所以成为自身,是因为它们有朝向自己自然位置运动的内在倾向;各元素自然运动的停止点即各元素的自然位置;而元素的自然位置又规定了宇宙的中心和边界。因此,元素及其所构成的一切,都只可能在这个唯一的宇宙中运动。所以,宇宙是唯一的。亚氏在给出了这个以自己的语言和概念叙述的论证之后,并没有紧接着去阐述宇宙的其他本质特征(如永恒的、无生无灭的),而认为有必要先去处理坚持“宇宙是唯一的"面临的疑难,他假想了一位论敌来反驳这个观点(277b29二278a2D。为清楚起见,笔者将假想论敌的观点分述如下.:

〈1)原则1:对于任一从自然或由技艺构造和产生的东西,无限定的形式都不同于在质料中的形式。

(2)以球体和圆环为例。球体或圆环的定义都只涉及它们的形式或形;与此相对,当我们提到任何一个具体的球体或圆环,无论它是金的、铜的或木头的,我们总会提到它们的质料。

(3)这个宇宙是可感知的,因此,宇宙是一个具体事物,即一个形式在质料中的东西。

(4)将“宇宙"作为原则1的例证。由于这个宇宙是一个具体事物,因而对于宇宙而言,一定有如下相互区别的两样东西:一是在质料中的宇宙形式,二是与质料无关的宇宙形式,或称为无限定的宇宙之本质。

(5)原则2:a· “对于那些有某种形或形式的东西而言",如果形式存在(无论它是可分离的还是不可分离的),具体事物在数量上都可能为多。b · “对于其实体在质料中的所有事物而言",具有相同形式的具体事物在数量上都是多。

根据(3)和(4),我们同样可以将〈5)〈即原则2)用于“宇宙"这个例子,因而得出如下结论:

(6)要么存在多个宇宙,要么有可能存在多个

这位假想论敌的论证深刻有力。他使用的术语是标准亚里士多德式的,其中“作为自身的某某本身"、“是其所是"、“实体"等都是亚氏形而上学中的核心语汇。他选择的原则也都非常适合于亚氏的形而上学。原则1中所做的区分与亚氏在认识论上的一向主张有关。亚氏认为,可感事物能够被理解,是因为拥有与质料不同的形式。因此,既然宇宙是可感事物,那么它也就必然拥有与其所居质料不同的形式,正是因为拥有形式,宇宙本身才可能是可知的产原则2被用两种方式表达出来。在第一种方式 a版本的叙述中,亚氏提及存在分离的形式与不可分离的形式这一分别。当他说“像有些人所说的那样,存在着形式"时,他心中想到的大概正是柏拉图的“理念"。鱗白拉图在《蒂迈欧》中关于宇宙唯一性的主张,不像亚氏在《论天》中的论述那样是基于自然运动和自然位置,而是因为工匠神的善意。简单地说,我们的宇宙是唯一和完全的,是因为工匠神创造它时所依据宇宙之理念是唯一和完全的。但如此,作为原型的宇宙之理念,就存在被用来创造其他宇宙的可能性。@这一针对柏拉图的批评,以同样的方式对亚氏有效。因为在某种程度上,亚氏的形式与具体个别事物的关系,也类似于柏拉图的理念及其个别事物的关系。正如这位批评者所说,在这里分离不分离的问题是无关紧要的。

原则2中的第二种表述b是对亚氏理论更深层次的批评。与这次表述直接相关的背景是亚氏在《形而上学》A对实体的分类。具体是:(I)自然实体,即可感和变化的实体,这一类中又包括)永恒的可感实体和(阝)可灭坏的可感实体;((l)(不可感、无变化的实体,这一类中的第一实体(神、不动的推动者)都是无质料的。第(Il)类实体都是唯一的,因为它们与质料无关,不经历变化,所以不会成为它们自身之外的别的东西。但那些“本质在质料中的事物",它们与质料相关的本性就规定了它们能够接受形式,因而它们通常不是一而是多。引人亚氏实体分类的背景后,批评者在(5)b中的反驳可以进而推至如下困惑:即如果通常自然物是可变的,因而是多,那么为何有些也是由质料组成并经历变化的事物(例如宇宙)却是唯一的,继而是永恒的?还有,为何亚氏不跟随他的前辈(例如柏拉图)将世间万物一分为二,而要特别将永恒而可被感知的自然物单独区分出来?.

至此我们看到,亚氏在这个段落中叙述的假想论题对唯一宇宙之主张的批评,深究起来是可以动

.亚氏在《论天》同一节区分了ouranos的三层含义。 ,表示最外一层天球及其中的星休;二,从最外天球之边界到月球间的部分,及其中的星体,即月上世界;三,包括月下世界在内的“整体和全有"。亚氏讨论宇宙唯一性问题用的是其第三层含义0因而笔者在此文中统一译为“宇

欧克夫和索思如〔2〕312将这一原则称为“宇宙的形式原则",即宇宙是一个有秩序的结构统一体。作为这样一种东西,宇宙必然其有形式。原则1不仅适用于柏拉图的观点(参《蒂迈欧》30d一318),也同样被很多古代注疏家接受,如亚历山大和辛普利丘斯,见辛普利丘斯〔3〕(边码

277,§刀。

.关于此处批评暗指柏拉图的“理念",见辛普利丘斯〔3〕(边码276,)和莱加特〔4。

@见辛普利丘斯[3)(边码275,§30一5);亚历山大也在这点上斥责柏拉图,说当柏拉图将宇宙是唯一的归因为它的范型是唯一的,他其实证明了相反的观点(边码276,§巧)。

.在下文我们看到的亚氏回应是一种方法论上的更正0要彻底解释亚里士多德分离出永恒却可感实体的存在论地位,则需要从动力学、以及原因和本原的方面解释。在亚氏看来,可毁灭事物的生成活动具有永恒连续性,这需要通过解释这类实体运动所产生的循环变化(行星,尤其是太阳)来解释,启者保证前者。另一方面,说明这类实体将允许我们说明永恒不可感实体在何种意义上成为有生灭实体的本原。简言之,永恒不可感的实体是永恒却变化的实体(例如行星)的本原,而后者又是可毁灭的实体的本原。

亚里士多德对多宇宙观点的批评

摇亚氏形而上学原则和存在论系统的。亚氏对这一批评的严重性应当十分清楚(因为这个批评正是由他自己设想出来),但他出乎意料地只引人了两个类比来回应这一精心设计的批评。究竟是亚氏回避了问题,还是有其他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