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取得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需要国家专利局比对,审核,做出最后的决定,而在取得专利权以后,也有可能出现专利权终止的情况,那么,哪些情况会终止专利权呢?不同种类的专利权如何维权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届满导致专利权的终止,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法定保护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法定保护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算,当专利权终止后,受法律所保护的专利将归于社会,成为大众的财富。

第二,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终止,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或者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后审查员应当发出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者恢复权利请求未被批准的,专利局应当在终止通知书发出四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告,并将专利申请文档转入失效文档库,在此情况下,专利权终止日应当是上一年度期限届满日。

第三,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随时可以主动要求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的,应当提交放弃专利权声明,并附具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放弃专利权的证明材料,或者仅提交由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放弃专利权声明,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放弃专利权的手续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同意放弃专利权声明,主动放弃专利权的声明不得附有任何条件,放弃专利权只能放弃一件专利的全部,放弃部分专利权的声明视为未提出。

综上所述,专利权会因为专利保护期届满、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以及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这三种情况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