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普通人而言,我们可能不懂什么是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也不懂不同种类的专利权如何维权的事情,因为专利是高科技或者先进思维下的产物,对于我们实在太遥远,所以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假冒他人专利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专利标记的行为,它主要包括:1、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2、在广告或者其他宣称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的专利技术;3、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的专利技术;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专利申请文件这四种类型。

第二,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和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证据,对涉嫌假冒专利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情况,对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检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产品,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而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三,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从以上三点我们可以看出,假冒他人专利主要是指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擅自使用其专利标记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