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几何图体有平面的,也有立体的,立体的看上去更加直观,更加让我们有想象的究竟,而商标也一样,可以用平面商标来呈现,也可以用立体商标来表现,那么,平面商标与立体商标的异同有哪些呢?商标权的侵权行为及维权方法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平面商标与立体商标同为我国商标法的保护对象,是我国商标法中对于商标形式的不同分类,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这是它们之间的相同之处。

第二,立体商标与平面商标的不同处就在于,立体商标由三维标志构成,从视觉的角度看,立体商标比平面商标更直观,但是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与平面商标一样,也要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不具有显著特点的,不得注册为商标,而立体商标在申请注册商标时有限制条件:1、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不得注册为商标,如食品中的元宵或者麻花等,如果允许将元宵、麻花的形状注册为元宵、麻花的商标,并独占使用,等于剥夺了其他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元宵、麻花的权利,是不公平的;2、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不得注册为商标,如电动剃须刀刀片的形状,是为达到一定的技术效果设计的,而不是为了与其他剃须刀相区别,不具有商标的功能,如果允许将这种刀片的形状注册为剃须刀的商标,并独占使用,将有碍此项技术的推广与应用;3、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为商标。如钻石特有的切割面造型,是钻石具有实质性价值必需有的形状,这个事实对任何钻石生产经营者来讲都是不可改变的,如果允许将钻石特有的切割面造型注册为钻石的商标,并独占使用,对其他钻石生产经营者是不公平的。

综上所述,平面商标与立体商标同为我国商标法的保护对象,是我国商标法中对于商标形式的不同分类,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但对于立体商标的申请,法律又有一些限制,即不能以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商标形状、商品形状不能具有技术效果以及商标不能具有实质性的价值形态图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