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商场购买商品时,看到同一种商品上相同的商标,但是价格不同时,我们都会有疑问,其实这就是商家给我们消费者提供的烟雾弹,目的是为了混淆视听,那么,近似商标及相同商标的判定标准有哪些呢?商标权的侵权行为及维权方法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商标相同,主要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二者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也就是从一般消费者的角度,凭视觉来判断所对比的商标大体上不存在差别,就构成商标相同的侵权行为。

第二,商标近似,主要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而判断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前提,是被控侵权的地商标和原告的注册商标必须使用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如果不是使用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即使商标相同或商标近似,也不构成侵权。

第三,这里所指的类似商品,主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而类似服务,是指在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服务,商品与服务类似,是指商品和服务之间存在特定联系,容易使相关公众混淆,认定商品或者服务是否类似,应当以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一般认识综合判断,其中《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和《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可以作为判断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参考表。

综上所述,相同商标,主要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二者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而相似商标,则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在现实生活中,相似商标的侵权行为比较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