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手机越来越普遍,像素和清晰度也越来越高,这就使得很多公民已经习惯拿手机充当照机,对于形形色色的景色或者不文明现象以及有趣的、有用的、文明的一些事件随手拍照,然后上传,分享自己的心得等等,那么,随手拍照是否侵犯肖像权呢?侵害人格权违反哪些法律及维权方法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在大庭广众下趁他人不注意拍其私密部位,那么就是造成了对他人的肖像权侵害,特别是拍到未成年人的私密部位,那么侵权人违反的不止是侵害肖像权,也同时侵害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可能对未成年人的身心造成一定的伤害。

第二,道德上线,拍“小三”被暴打行为,这种见义勇为的行为最好不要有,因为作为小三,也是有名誉权和人格权,把被暴打的视频上传到各大网站的时候,有可能会造成民众的人肉搜索,给小三的精神损害带来一定的影响,如果对方报警,那么热心的网友必须要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在公交车上或者公共场合拍“色狼”行为和拍小偷行为,也有可能会造成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如果拍的视频只是作为交给警方的证据,那么就是正当的,不存在侵权的问题,而拍摄色狼或者小偷的视频或者照片上传到各大网站,那么就侵犯了他人的正当权益,因为他们的违法行为还未经公安机关证实。

从以上三点我们可以看出,随手拍可以拍风景,也可以拍移动的物件,但如果对着公民拍,一定要本着作为证据的想法才能付诸行动,否则就是侵犯了公民的肖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