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诽谤行为,可以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那么,网络诽谤罪有哪些公诉条件呢?侵害人格权违反哪些法律及维权方法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诽谤行为,可以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也就是诽谤行为引起了整个社会性的骚乱或者愤怒,那么人民检察院可依法公诉,追究诽谤发布者的刑事责任。

第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诽谤煽动行为,人民检察院可按律法提起公诉。

第三,如果发布的诽谤信息足以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那么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公诉,依法追究诽谤信息发布者的刑事责任。

第四,如果发布诽谤信息,诽谤的不止一人,是多人,而且引发了很严重的后果,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就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第五,诽谤信息一旦涉及国家利益或者损坏国家形象的,公安机关可直接逮捕,而同时人民检察院可直接起诉发布者。

第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诽谤信息,如果发布者所发布的诽谤信息被中外记者肆意报道,把恶劣的影响传到国门之外,那么此发布者将会被严惩不怠。

从以上六点我们可以看出,只要是可以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诽谤行为;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诽谤行为;诽谤多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行为;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诽谤行为;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诽谤行为;以及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诽谤行为,都可以让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判定为网络诽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