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锣密鼓地装修竣工,新办公室焕然一新,欢呼雀跃地搬进去才发现,气味难闻,且甲醛超标,员工不得不佩戴过滤式口罩,随处摆放绿色植物和活性炭包,备孕女职工迫不得已只能离职走人。对于公司的这种行为,员工都特别生气,想要维权处理,那么,办公室甲醛超标是否属于劳动条件不合格呢?

小编了解到,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劳动合同法》指出,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行使即时解约权,同时主张经济补偿金。

另外,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由此可见,办公室甲醛超标是属于劳动条件不合格,不管是怀孕女职工,还是其他职工,都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另外,在此期间,劳动者可以立即辞职,不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申请,更无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因此,对于甲醛超标的办公室,企业应该及时邀请第三方检测空气质量,并进行甲醛除味工作,合理安排工作日假期,尽量达到正常指标范围内,并且为员工购置空气净化器、通风设备来保证员工工作场所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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