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对于合同上的只签字不盖章,合同是否生效存在疑问,那么,合同不盖章的情况下能生效吗?来给您解答下吧。
小编了解到,《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当事人采取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方只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而未盖公章,根据上述条款的规定,其在合同上签字以后就表示对此份合同的认可,只要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彼此之间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合同,对方即应严格履行合同。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合同中的签字不是法定代表人所签,而是其他人所签,则在公司对签订人有授权的情况下合同为有效;在无授权的情况下又分为两种情况: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况下,视为公司行为,合同为有效;不能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况下,公司又不追认签字时,合同应属无效。
相关法律条文:
1、《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合同法》第三十七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2、《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3、《合同法》第五十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