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当中家用电器都存在着电磁辐射,而我们对于电磁辐射的了解却是知之甚少,那么我国的电磁辐射安全标准是多少?超过多少的范围会对我们人体造成伤害呢?

我国的电磁辐射安全标准是多少?

环境电磁波容许辐射强度标准分为二级,以电磁波辐射强度和频段特性对人体可能引起潜在性不良影响的阈下值为界分级的。

一级标准

为安全区,指在该环境电磁波强度下长期居住、工作、生活的一切人群(包括婴儿、孕妇和老弱病残者),均在会受到任何有害影响的区域;新建、改建或扩建电台、电视台和雷达站等发射天线,在其居民覆盖区内,必须符合“一级标准”的要求。

二级标准

为中间区,指在该环境电磁波强度下长期居住、工作和生活的一切人群(包括婴儿、孕妇和老弱病残者)可能引起潜在性不良反应的区域;在此区内可建造工厂和机关,但在许建造居民住宅、学较、医院和疗养院等,已建造的必须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超过二级标准地区,对人体可带来有害影响;在此区内可作绿化或种植农作物,但禁止建造居民住宅及人群经常活动的一切公共设施,如机关、工厂、商店和影剧院等;如在此区内已有这些建筑,则应采取措施,或限制辐射时间。

我国对电磁辐射有着严格的技术限值标准。为了防止电磁辐射污染,保障公众健康,国家环保、卫生等部门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先后制定颁发了《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等7部法规和国家标准,对电磁辐射规定了分级标准:

一级标准(安全标准,对人体没有任何影响)

高频辐射小于10μW/cm2低频辐射小于10V/m

二级标准(中间区,对人体可带来有害影响)

高频辐射小于40μW/cm2低频辐射小于25V/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