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很多地区的学校都被爆出了老师打学生或过度体罚学生的情况。有的时候,一些无良老师甚至将学生打成重伤,不能上学。那么老师打留守儿童该如何处理?下面和了解下吧。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48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如果老师打学生造成学生轻伤以上的伤害程度的话,则可以追究老师的刑事责任,即按照法律规定的故意伤害罪的量刑进行处罚。
下面给大家介绍下留守儿童该怎么样防暴力?
儿童防暴力侵害常识:单独在家不要为陌生人开门,更不要为不认识并声称是家长同事或朋友的人开门;当有陌生人约自己到偏僻的地方时要拒绝,遇到不法分子要想办法逃脱,寻求帮助,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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