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互联网资产管理业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力度及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整治办函【218】29号)的要求,规范会员单位业务行为,推动行业稳健发展,需要各会员单位结合《关于做好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整治办函【216】96号)、《关于对互联网平台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从事违法违规业务开展清理整顿的通知》(整治办函【2017】64号)等关文件要求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工作,并严格遵守以下要求:一、未经许可,不得依托互联网发行销售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向委托计划”“定向融资计划”“理财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转让”等),不得为各类交易所代销(包括“引流”等方式变相提供代销服务)资产管理产品;二、若存在上述违规业务行为的,须立即停止,存量业务应当最迟于2018年6月底前压缩至零;三、网贷机构若存在将互联网资产管理业务剥离、分立为不同实体的,或其实际控制人投资设立其他实体的情况,相关实体的违法违规业务须即停止,存量业务应当最迟于2018年6月底前压缩至零。另外,通知中附件提到“互联网资产管理业务自查整改重点”包括:1.会员单位或关联公司是否存在“未经许可,依托互联网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的行为?是否存在为各类交易场所代销(包括‘引流’等方式变相提供代销服务)违法违规资产管理产品的行为?2.分类说明会员单位或关联公司存量互联网资产管理违规业务类型及规模。3.会员单位及关联公司是否已停止新增互联网资产管理违法违规业务?是否已停止为各类交易场所代销(包括“引流”等方式变相提供代销服务)违法违规资产管理产品?若已停止,请列出停止时间,若仍未停止,需列出预计停止时间。4.会员单位及关联公司计划何时将存量互联网资产管理违规业务化解至零?将采取何种方式化解?需说明具体化解方案。

附:《关于贯彻落实互联网资产管理业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的通知》全文

来源:网贷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