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推行的并不是一夫多妻制,只是一夫一妻多妾规章制度,但每个妻子中间的影响力不公平,这类区别就以嫡庶为区别。嫡庶规章制度是古代中国一夫一妻制的具体内容。

一般,一个小伙只有有一位正室,称之为嫡妻。嫡妻与老公影响力公平,在服制、车制等礼仪知识规章制度层面享有相同待遇,就算是王后与皇上也是这般。嫡妻所出的儿女为纯正、大宗商品。在宋元以前,无独特批准而有俩位正室的个人行为,会被惩处一年之上刑期和相对的杖刑处罚,并被强制离婚。

除嫡妻之外的别的直系亲属便是庶妻,一般称之为妾室,如嫡妻的同祖嫁妆女子。一些沒有历经宣布婚姻生活典礼的直系亲属,如丫鬟或卖淫女等贱民女子有时候也被称作妾。庶妻影响力不高,能够 交易。庶妻所出的儿女为旁支、小宗。宋元之前,妾不可以为妻,不然男性将会被惩处一年半的刑期。但宋元之后,嫡庶的区别逐代变弱,把妾牵正的状况十分广泛,交易妻子的状况也经常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