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德巴赫是200多年前的德国数学家。他发现每一个大于或等于6的偶数都可以写成两个质数的和(缩写为“1+1”)。例如:10 = 3+7,16 = 5+11,等等。他测试了许多偶数,所有这些都表明这个结论是正确的。然而,他无法从理论上证明这个结论是正确的。1748年,他写信给当时著名的数学家欧拉,请求他的指导。欧拉回信说,他相信这个结论是正确的,但不能证明它。由于这只是一个尚未得到理论证明的猜想,哥德巴赫提出的这个问题被称为哥德巴赫猜想。世界上许多数学家为证明这一猜想作出了巨大努力。从“1+4”→“1+3”到1966年,我国数学家陈景润证明了“1+2”。也就是说,任何足够大的偶数都可以表示为两个数的和,其中一个是质数,另一个是质数或两个质数的乘积。你能把下面的偶数写成两个质数的和吗?

(1)100=

(2)50=

(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