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总局官方网站2015年第26号公告显示,国家标准GB/T18802015《空气净化器》于2015年9月15日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总局批准,并正式发布。本标准将取代之前的GB/T18802008国家标准,并将于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

雾霾天气的加剧使得室内外空气质量污染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也促进了空气净化器市场的快速发展。但也正因为如此,市场上的空气净化器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存在严重的无序竞争现象,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直接导致消费者无法科学合理地选择空气净化器。

2014年11月初,标准修订工作组经过集体讨论通过,形成了《空气净化器》(征求意见稿)。国家标准委员会决定从11月21日起向全社会公开标准征求意见和建议。

据悉,2015年空气净化器新国家标准强调两项指标:洁净空气量和累计净化量。清洁空气量是CADR值,用于测量空气净化器的净化能力。累计净化量是指在空气净化器运行过程中,当清洁空气量衰减到初始值的一半时,污染物被去除的总量,从使用寿命的角度来衡量空气净化器的性能。此外,新标准还明确规定了空气净化器产品的型号性能,而CADR值的核心指标之一必须体现在型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