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国家新闻网报道,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了国务院第664号令,颁布了《地图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生效。《条例》明确规定,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应当在中国境内设置存储地图数据的服务器。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地图的图像不再局限于折叠的纸张、手机地图、三维地图等。然而,现行的《地图管理条例》是在20年前制定的,行业管理的空白亟待填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副司长李卫兵表示,法规的修订可以促进地理信息领域的发展,地理信息产业的有序发展为全社会的有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加强地图管理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

打开你的手机,查看路况、租赁和订购外卖。网络地图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给用户带来了方便,但同时也给很多人带来了担忧——我的个人位置信息会不会被泄露?对此,李卫兵表示,《条例》修订的一大变化是增加了互联网地图的管理措施。首先,必须获得测绘资质,才能向公众提供地理位置。第二,互联网地图服务将产生大量的数据,这个数据库必须放在我们的领土。第三,互联网地图服务提供商必须获得使用其移动电话的许可,不得披露、篡改、出售或向他人披露。第四,如果在传输过程中发现内容无法传输,必须立即停止传输并向各级测绘地理管理部门报告。第五,加强地图新增内容,防止国家安全信息在互联网地图上泄露。主要通过这五个方面来加强网络地图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