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基因组编辑研究委员会15日在美国华盛顿向世界正式发布了关于人类基因组编辑的科学、技术、伦理和法规的研究报告,并从基础研究、体细胞、生殖细胞/胚胎基因编辑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关原则。作为委员会中唯一的中国学者,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学与健康研究所研究员裴端青参与了研究和讨论工作。

近年来,基因编辑技术因其敲除和添加特定DNA片段的能力而受到科学家的青睐。它促进科学研究,但也挑战社会伦理和人类安全。裴端庆介绍说,该报告提出的基本原则不仅代表了基因编辑领域科学家的共识,也代表了世界顶级伦理学家、社会学家、哲学家和社会活动家的广泛共识。“这些原则有望为科学界探索相关问题提供一个可接受的权威基础。”裴端庆说,各国可以参考这项研究的结果和建议,结合本国国情和现有法律,制定有关人类基因编辑的法规甚至立法。

2015年12月,美国科学院、美国医学院、英国皇家学会和中国科学院在华盛顿联合举办了人类基因编辑峰会,随后成立了人类基因编辑研究委员会。经过14个月的工作,研究报告终于形成了。

裴端庆表示,首届人类基因编辑峰会就中国人类基因编辑研究的伦理问题进行了富有成效的讨论,充分肯定了中国学者在该领域研究的伦理合理性。此次发布的报告为人类基因编辑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和应用提供了一个系统的原则性框架,具有积极的意义。

该报告指出,基础研究可以“在现有法规的框架内进行,包括通过编辑体细胞、干细胞系和人类胚胎的基因组在实验室进行的基础科学研究实验”。体细胞基因的编辑可以通过使用现有的调节系统来管理。临床试验和治疗应限于疾病和残疾的诊断、治疗和预防。申请前应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就生殖(可遗传)基因编辑而言,临床研究和检测应具有令人信服的治疗或预防严重疾病和严重残疾的目标,“其应用应限于严格监督系统下的特殊规范”。

该报告强调,对可遗传生殖基因组的任何编辑"都应在充分连续和重复评估以及公众参与的条件下进行"。为此,委员会提出了对遗传生殖系统进行基因编辑的10项标准,包括:缺乏其他可行的治疗方法,仅限于预防某些严重疾病,仅限于编辑已被证明具有致病性或强烈影响疾病的基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