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十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近日,国家减灾委就做好2018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作出部署,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8]67号),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情况,现就我校做好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突出“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主题,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各学院、附属小学、幼儿园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宣传教育活动,突出“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这一主题,针对身边的灾害风险,采取排查治理灾害隐患、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等多种措施,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升防灾减灾救灾的能力。
二、强化灾害风险防范,有效推进防灾减灾各项工作
校内各学院、相关单位要以全国防灾减灾日何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契机,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扎实做好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自然灾害综合防范水平和学校灾害防御基础能力等各项工作。5月14日以前,资产处、后勤处、基建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联合基础教育管理中心、后勤集团、榆中校区综合办等部门,对学校及周边、特别是附属小学、幼儿园、榆中校区等,开展全面、系统的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关学院对所属的各类实验基地、野外宿营场所等进行一次防灾减灾方面的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全力排除各类易发灾害可能带来的威胁。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技能
校内各学院、相关单位围绕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主题,进一步面向师生宣传普及洪涝灾害、地震灾害、风雹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生物灾害、生态环境灾害、火灾等各类灾害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并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防灾减灾避险逃生演练活动,切实提升广大师生自救互救能力。同时,要加强和社会有关单位的沟通配合,充分利用社会安全教育场馆、地质博物馆、相关教育基地等设施和场所,开展防灾减灾基本技能方面的师生体验活动。
校内各学院等要认真组织开展2018年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5月19日前,将本单位开展情况报送保卫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