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十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5月8日至14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按照《渭南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2018年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县今年防灾减灾宣传的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主题,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
各镇办、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组织今年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时,突出“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这一主题,突出地方特点,结合工作职责,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认真拟订宣传方案,通过开设专栏专题、刊发评论文章、播放公益广告,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传播速度快、范围广、效果明显的特点,制作发送防灾减灾知识;通过集中宣传、张贴海报、举办专题展览、组织现场咨询等手段,重点做好城市广场、车站、商场、影剧院等人口密集场所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工作。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知识进社区、进村镇现场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成员关注身边的灾害风险,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商向公众发布“防灾减灾日”公益短信,营造防灾减灾常识宣传氛围。
二、强化灾害风险防范,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镇办、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主动减灾、综合减灾和灾害风险管理理念,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精兵强将,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深入查找本辖区、本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防灾减灾的薄弱环节,重点做好地质灾害、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煤矿、非煤矿山、危化企业、建筑工地、水利防汛、易燃易爆物品生产企业、学校、车站、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针对排查的风险隐患,要落实责任,立即采取防范治理措施,及时消除隐患。要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群防群治的积极性,建立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联动机制,提高全社会抗风险能力。
三、利用多种宣传平台,着力做好防灾减灾基本技能普及工作
各镇办、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灾害风险的特点,以社区、机关、学校和企业等为平台,采取专家讲授、现场演示、播放视频、举办培训班和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开展面向广大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技能普及活动;要充分发挥各类防灾减灾培训教育基地的作用,通过组织培训,向社会公众尤其是农民工、工矿企业职工等普及逃生避险基本技能;全县中小学,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开展好主题班会活动,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灾害自救互救能力。
四、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演练
地震、水利、消防、住建、教育、卫计、国土等相关部门,要在“5.12”防灾减灾日活动期间,根据自身业务特点,针对监测预警、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应急保障、医疗防疫等重要环节,组织机关、学校、厂矿企业、社区(村镇)、商场、文化娱乐场所开展防灾演练活动。要针对城镇化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防灾减灾应急预案,重点针对突发事件事故特点,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强化综合防御防范措施,规范应急处置程序,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各镇办、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对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突出“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这一主题,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精心制定活动方案,于5月11日在苹果广场集中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确保今年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丰富多彩,扎实有效。
(二)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活动实效。宣传周期间,县应急办将对各镇(办)、各有关部门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有关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加强信息上报,做好工作总结。各镇办、有关部门在宣传周活动中要及时向县应急办上报宣传信息。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于5月25日前书面报县应急办(联系电话:xx 电子邮箱: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