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城市景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城市建成区开展蓝色彩钢棚百日攻坚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攻坚专项整治活动,实现蓝色彩钢棚增量完全遏制,存量基本消化,长效管控机制基本建立,市容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城市面貌明显改善的目标。
二、整治范围及时间安排
(一)整治范围
井冈山经开区、各县(市、区)、庐陵新区城市建成区。
(二)时间安排
整治时间为3月5日至6月15日,万安县、永新县因脱贫攻坚任务可延期至7月底完成,其他县(市、区)必须在本方案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工作分两阶段:第一阶段(3月20日前),吉州区、青原区、庐陵新区率先完成3个城中村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推广经验;其他各县(市、区)要积极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工作力度,为全市顺利开展整治工作开好局。第二阶段(5月31日前),基本完成城区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城区主次干道、住宅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内的整治工作,并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与部门联动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由属地具体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同步实施,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坚持杜绝增量与整治存量相统一。坚持整治工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决杜绝增量,对顶风搭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对存量部分的整治力度,倒排时间表,推进整治工作如期完成。
(三)坚持依法治理与公平公正相兼顾。专项整治工作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惩、执法必严,明确违章搭建认定标准,规范整治程序;所有违章搭建一经查实,坚决查处,不开后门、不留死角,确保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工作措施
(一)迅速摸清底数。除吉州区、青原区、庐陵新区外,经开区、各县(市)要迅速组织力量对城市建成区现有违章搭建蓝色彩钢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通过无人机航拍等方式,认真统计汇总相关情况并建立台账,明确整治目标,限期销账。
(二)依法严厉查处。根据实际情况,准确认定各类违章搭建,分类施策,依法给予“责令停工、限期改正、限期拆除”等处罚;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执行,率先垂范,对参与或包庇违章搭建的单位和公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定期反馈情况。各地整治牵头部门每月要向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联系电话:8239930,邮箱:jxjacg@163.com)报送治理进展情况,包括既有和新增违章搭建查处情况、拆除宗数和面积、累计进度等指标。(见附件1、附件2)
(四)健全举报机制。健全违章搭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畅通举报途径,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和投诉,要做好举报记录,认真查处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及时反馈举报人。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工作举报电话:12319;电子邮箱jxjacg@163.com。井冈山经开区、各县(市、区)、庐陵新区也要公布举报电话及邮箱,定期向公众公开举报及处理情况。
五、实施步骤
(一)筹备动员阶段(3月20日前)
各地结合实际制定蓝色彩钢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单位、细化进度安排,及时部署。在网站、报纸、电视、微信等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动员,争取群众支持。中心城区要示范带头,先行先试,吉州区、庐陵新区要在螺川村、阳明山村、新丰村等地建立专项整治示范点,探索整治工作的成功经验,为其他县(市、区)提供经验借鉴。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21日—6月15日)
各地要集中力量对城区蓝色彩钢棚进行集中整治,责令相关单位和个人限期自行整改,未整改到位的将由相关部门进行强制拆除;要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长效管控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强化重要区域、核心部位和重点路段的巡查防控。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指导和协调,确保各地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三)总结验收阶段(6月16日-6月25日)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督促整改,切实做到整治活动“无死角、无盲区”,确保整治质量,强化整治效果,建立常态管控机制。在集中整治完成后,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城管、规建等相关单位对各地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整治情况全市通报。
六、组织保障
为加强蓝色彩钢棚专项整治活动组织领导,成立市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城管局、市规建局、市国土局、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由市城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是本辖区整治活动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内整治行动宣传引导、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等工作。市直相关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职责积极协调配合,共同推动专项整治顺利开展。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整治责任。开展蓝色彩钢棚专项整治是践行“三个走在前列”“两大战略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城市品位、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重要抓手。各地、各单位要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高位推动,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精心安排部署,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治工作格局。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城乡规划、城市管理等法规政策的宣讲,使专项整治工作成为各级干部群众的共识;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广泛宣传开展蓝色彩钢棚整治工作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城乡面貌改善的重大意义;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对推诿扯皮、整治不力、阻碍执法等问题予以曝光,为专项整治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三)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蓝色彩钢棚专项整治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合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要充分调动各种资源,强化人员、资金保障,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整治;要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网格化巡查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案件通报、共同预防和监管等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措施,及时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提高整治效果。
(四)坚持整治标准,确保完成质量。这次整治,要求对城区所有违章蓝色彩钢棚彻底拆除,即使经过合法审批的,也要补偿到位后予以拆除;决不允许搞变通、打折扣,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将蓝色彩钢棚改头换面,改色处理以应付检查。
(五)严格督导问责,建立长效机制。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市、区)专项整治任务落实情况进行适时督查,对重视不够、进展缓慢、措施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整治情况纳入年度城市管理工作考评。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整治工作要求,建立定期调度和督查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各地要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的每周五下午4:00前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以邮件的形式报送至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曾xx,联系电话:xx,邮箱: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