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我市建设工程劳动用工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和阶段性工作要求,省住建厅《关于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治、建”长效机制的通知》,结合建设工程劳动用工管理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行业黑恶势力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自觉把扫除黑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维护我市建设工程劳动用工领域的和谐稳定,保障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净化建设工程劳动用工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建委建设工程劳动用工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副组长:xx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调研员

成 员:xx

办公室设在市建筑企业管理办公室,杨照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

三、工作重点

结合建设工程劳动用工实际,重点、精准打击以下几个方面的行为:

1.施工劳务单位或个人强行承接劳务分包业务的;

2.用工单位不履行合同约定和不按法律法规规定核算支付,恶意拖欠劳务人员工资的;

3.施工劳务单位或个人以讨要工资的名义,索取不正当利益的;

4.在劳资纠纷问题中,背后操纵和组织鼓动人员上访、闹访,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5.在施工生活区,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

6.其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按照谁监管谁负责原则,组织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部署会,发放《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致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公开信》、《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致全市建筑业企业的公开信》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材料,指导建设工程主体单位施工现场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公开受理举报渠道。

(二)全面摸排线索。向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发放《建设工程劳动用工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排查表》,广泛收集有关信息。设立建设工程劳动用工领域黑恶势力线索举报邮箱,公开举报电话,对排查和收集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进行分析汇总,按规定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三)坚持“打防”并举。结合建设工程劳动用工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信访事件调解工作实际,一方面监督企业和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法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条件,另一方面把采取极端方式和非法手段恶意拖欠、恶意讨薪等行为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治理的重点,有关线索一经核查清楚及时报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完善长效机制。对因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整治不彻底导致问题发生的进行曝光、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通过“红黑榜”通报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要消除松懈思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是今后一个时期的核心任务之一,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长期性和复杂性,认清黑恶势力的顽固性和危险性,以坚韧不拔的毅力,持之以恒的作风,向黑恶势力布下天罗地网,坚决用正义武器将其赶尽杀绝,斩草除根,不取得决定性胜利决不收兵。

二要强化责任担当。在建设工程劳动用工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治理活动,各级建设领域主管部门和各级建设工程主体责任单位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一定要牢固树立“主动扛起责任,确保一方平安”的意识,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摸排情况,定期研判形势,对重大线索要摸清弄透,及时准确上报信息,为司法机关在扫黑除恶斗争中打得准打得狠贡献力量。

三要把握政策界线。在建设工程劳动用工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工作中,既要广泛收集线索,又要搞好综合研判;既不能放过任何线索信息,又不能搞错有关线索信息,要严格区分黑恶势力与正常信访诉求的界线。尤其要准确判断恶意拖欠工资和恶意讨要工资的情况,坚决保护合理诉求,打击无理取闹行为。

四要畅通信息渠道。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工程主体单位要建立信息报送员制度,明确信息报送员的职责和任务,广泛收集和排查本地区、本部门和本项目涉黑涉恶 线索,及时掌握黑恶势力动向,及时上报线索信息。

xx市建设工程劳动用工领域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