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升级,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实施品牌和质量兴省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质量月”活动的部署和要求,根据《保山市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质量月”活动的通知》(保质强办发〔2017〕6号)文件精神,决定于2017年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7年质量月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进一步凸显和强化“质量”在全市稳增长、强产业、调结构、惠民生中的重要作用,持续提高保山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

二、活动主题

大力提升质量 建设质量强国

三、活动重点

(一)开展质量宣传活动,树立崇尚质量的价值导向。各县(市、区)商务(工信)局要加大质量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品位保山、质誉未来”的保山城市质量精神,大力宣传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传播质量故事,唱响质量声音。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促进“质量月”活动信息的广泛交流和及时宣传。加大保山品牌对内对外宣传力度,增强保山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开展质量和品牌提升活动,改善产品和服务供给。围绕百姓关注的消费品、民生服务等领域,开展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推行行业服务标准化,形成促进服务质量提升的内在压力和外在动力;加强品牌培育,积极参加品牌价值评价,提升品牌市场竞争力。

(三)开展质量整治活动,解决群众关心的重大质量问题。开展“双打”整治活动,综合运用监督抽查、执法打假、集中整治等手段,保持质量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产品和重要领域,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严查彻办大案要案,在“质量月”期间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假冒伪劣商品问题。

(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增强全民质量意识。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技术比武、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在基层普及质量知识,提升质量意识,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开展质量创新活力,激发群众质量创新热情,分享和推广一批质量创新成果。加强质量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质量素质和技能,造就一批质量意识强、具有质量技能的工人队伍。

(五)培育工匠精神,提高全社会质量技能。实施质量技能提升工程,开展质量技能提升活动。动员全社会向质量技术能手、技能工匠学习,弘扬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和文化。引导广大企业持续改进、追求卓越、打造精品。着力提高一线工人的技能意识和精益求精的质量技能素养,鼓励用工单位完善一线工人提升技能质量的制度和措施。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技能,崇尚工匠精神的良好氛围。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商务(工信)局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为各项活动提供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持,确保“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加强沟通合作、部门联合,形成合力,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

(二)积极参与,广泛动员。充分发挥企业“主力军”作用,获得各级政府质量奖及名牌产品生产企业、有机示范区龙头企业、保山“边疆质量走廊”示范企业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企业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有针对性地开展好“质量月”活动,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各行业协会要广泛开展“质量月”活动,落实质量强业各项措施,提升行业质量、诚信意识;要结合发展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特色活动,使“质量月”活动更加贴近生活、深入人心。

(三)扎实推进、确保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质量领域中的热点问题和共性问题,利用“质量月”活动平台,集中力量开展攻关,在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突破,有效提升产品、服务质量总体水平。要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扩大“质量月”活动影响,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质量建设满意度和参与度。

各县(市、区)商务(工信)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好“质量月”活动,适时督查活动开展情况,把工作落到实处。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并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前 将活动总结、有关图片及视频资料和《2017年“质量月”活动统计表》报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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