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的工作:

1调整工业结构。

2积极发展服务业。

3采取多种形式加快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发布节能技术政策,组织行业共性技术的推广。

4抓紧组织落实省、市“十一五”节能规划中涉及我区的节能工程。

5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资源。

6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价和审查制定。

7加大节能监督检查力度。

8推动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对节能的资金投入。

9加大节能宣传力度。配合调整工业结构。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二、区经济局负责的工作:

1抓好工业节能。突出抓好建材、机械等重点耗能行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节能工作。

2调整工业结构。

3培育节能服务体系。

4加强规划指导。确保节能目标和任务如期完成。

5加强节能管理队伍建设。

6配合通过经济、行政和法规手段。重点检查高耗能工业企业的用能情况。加大工业节能工作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

7引导商业节能。宾馆、商厦、饭店中推广采用节能办公室设备、家用电器、照明产品等。

8商业、饮食服务业室内温度控制。

9旅游宾馆、酒店中推广采用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照明产品等。

三、区农业局负责的工作:

把农村沼气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一项公共事业和基础性建设工程。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类指导、同步发展”原则,抓好农村节能。大力开展农村能源建设。通过沼气池建设,实现改厨、改厕、改圈。

四、区财政局负责的工作:

必须选用《国家制定的节能产品目录》中的节能产品和节能材料,全面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政府采购和财政性资金支持的建设项目中。否则不予审批。认真落实好国家为节能和可再生资源、新能源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

五、统计局东昌区分局负责的工作:

1按照省、市统一要求的能源消耗统计体系。

2加强能源统计管理。加大节能监督检查力度。

六、区科技局负责的工作:

支持科技单位和企业开发高效节能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和新产品。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共性和关键技术示范,把节能作为政府科技工作的重点领域。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解决技术瓶颈,加大科技投入,加快节能技术产品的开发,推进高效节能技术与产品的产业化。

七、区环境保护局负责的工作:

分步骤关、停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益的企业。通过经济、行政和法规手段。

八、区政府办负责的工作:

1推动区政府机构节能。尽量采用自然光照明。

2实施节能采购。加强车辆日常管理,完善区政府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3强化规划指导。确保节能目标和任务如期完成。

4加强区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室内温度控制。

九、区国税局、地税局负责的工作:

落实好国家为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