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原则,依照政府主导、综治牵头、公安主抓、多方出资、考评推进的总体要求,重点要害场所和部位装置监控探头,力争实现全覆盖,发挥视频监控系统应有的效能,增强平安 建设的科技含量,提升技术防范能力和侦破打击实效,为“平安 ”建设提供保证。

二、装置范围及任务分解

(一)装置范围

1.各乡镇党、政机关。

2.事关国计民生的粮、油、水、电、气等重点部位。

3.乡村主要交通道口。

4.金融单位及其营业网点。

5.医疗、科研、体育场馆、文化娱乐场所。

6.全县各类学校、幼儿园。

7.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较大商业网点。

8.厂矿企事业单位的重点要害部位。

9.居民住宅小区。

10.公众聚集场所及其它易发生违法犯罪案件部位。

11全县重点单位、要害部位。

(二)任务分解

根据市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 县新安装监控探头230个。

三、实施方法

全县监控系统建设工作从 月 日启动到 月 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

搞好规划和设计,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目标明确、重点突出、任务分解、措施有力的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签订《责任状》落实任务和责任,统一选购科技含量较高的监控器材。

(二)实施阶段

认真组织开展施工,本着“先重点、后一般”原则。要依照规划设计的场所、部位,精心组织装置。县综治办要选调一批技术骨干,跟踪进行技术指导和施工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三)验收阶段

深入各单位进行逐个验收,县综治办将组成验收组。对未完成任务指标、质量不合格的实施问责;对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且质量优良的给予惩处。验收结果将纳入本年度综治考评和县直机关绩效考评体系,作为综治奖惩的重要依据,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实施一票否决。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由综治办牵头,公安、财政、住建、联通、电力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小组,对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进行统一指导和调度,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提供组织保证。要结合我县经济发展状况和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律及特点,开展需求调研,做到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尤其对涉及国家平安、国计民生、社会公共平安的场所和部位,要保证实现全面覆盖。

(二)通力协作,各负其责。各单位要做好监控系统的建设、使用、维护等工作;综治部门要发挥协调指导作用,及时解决好各单位之间协作配合问题,形成整体运作合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履职尽责,从政策、资金、施工、监督等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三)多方举措,保证经费。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要按照“谁出资谁受益、谁的场所谁建设”原则,加大经费投入,相关部门要督促其落实。要加强建设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防止无计划投入造成后续资金缺乏、资源浪费等问题的发生。

(四)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各乡镇、各单位都要增强推进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倒计时的方式列出建设进度表。要逐级签订责任状,做到任务分解、责任到人,坚决杜绝任务不明、责任不清、数量不够、质量较差、建设步伐缓慢、拖全县后腿问题的发生;要正确处置数量与质量、先进与实用的关系,严格依照国家规范、行业规范和公安部制定的技术要求与规范开展建设,严把器材选购、装置、验收关口,保证系统的实施性、适宜性和可操作性,努力把监控系统建设打造成一流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