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环境司2004年工作总结和2005年工作安排 一 、2004年工作总结 2004年,地质环境管理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和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精神,在部党组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按照《国土资源部2004年工作安排》的要求,全体同志解放思想,努力开拓,增强服务意识,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地质环境管理水平,使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需努力,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一)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扩大了国土资源部门对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影响 4月18日-20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地质环境管理工作会议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表彰会。全国人大蒋正华副委员长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部领导在会上对地质环境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会议总结交流了建部以来地质环境管理工作经验;展示了近五年来地质环境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果;表彰了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单位104个、先进个人199个,并颁发了全国地质灾害防治成功预报特别奖41名;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面临形势,研究部署了2004年及未来五年的地质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这次会议,对加强全国的地质环境保护工作起到了推进作用。

会后,各省(区、市)相继召开了地质环境管理工作会议,结合实际进行了贯彻落实。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受到国务院领导表扬 2004年,我们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在各级地质环境管理部门及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686起,避免人员伤亡约29000人,避免经济损失数亿元。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这主要得益于我们加强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国务院审议通过并公布《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防治工作将有法可依 今年年初,我司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和部法规司进一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立法工作,在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相继完成了在全国范围内征求意见、相关部门管理职能协调、可操作性实地调研等大量基础工作,通过了国务院法制办审查,并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11月19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草案)》。会议认为,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是十分必要的。

11月24日,国务院以第394号令公布《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并规定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2.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防治工作将有序开展 各省(区、市)的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面铺开,并已完成规划初稿的编制工作。

其中,福建、广东、安徽、山东、河南、北京、浙江等省(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通过部级审查,河南、浙江、天津、海南、北京等省(市)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经当地政府批准,正式颁布实施。 《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工作也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2004年3月和11月分别组织规划编写单位、有关专家和部分省(区、市)环境处的人员对规划框架进行讨论,对规划起草稿进行多次修改。 3.防范在先,及早部署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得到国务院领导充分肯定

(1)加强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领导,提前部署汛期各项防灾工作。1月15》、《关于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遭受特大山洪灾害情况的报告》、《关于巴东县官渡口镇长江北岸梨子坪至稻场坪段库岸变形情况的报告》、《关于报送四川省甘孜州丹巴县巴底乡邛山村“7.11”泥石流灾害调查情况的报告》给国务院的调查报告。

5.大胆创新,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并取得初步成效 4月7日,国土资源部和中国气象局签署协议,决定从2004年开始,在每年汛期联合开展全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在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和中国气象台两单位科技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从今年6月1日起,中央电视台在电视天气预报节目中正式发布地质灾害预报预警。

据统计,2004年汛期中央电视台共发布当日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42次。围绕此项成果,我们做了大量的筹备工作:代表国土资源部与中国气象局就合作事宜进行了多次协商和研究,组织技术业务可行性论证;起草了《国土资源部和中国气象局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协议》;组织筹备了4月7日国土资源部与中国气象局领导的签字活动和5月29日的新闻发布会;对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专题向国务院做了报告。

为了在全国各地迅速推进此项工作,6月30日还以国土资源部与中国气象局联合发文的形式下发了《关于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的通知》,对省级及市、县级国土资源和气象部门联合开展预报预警工作进行具体部署。今年汛期,已有四川、贵州、江西、河北、黑龙江、北京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本地区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

6.加强部门合作,齐心协力做好各领域地质灾害防治 为了有效防范公路、铁路沿线及旅游区的地质灾害,我们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联合下文。与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04年5月26日共同下发了《关于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与铁道部于2004年9月23日共同下发了《关于加强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与国家旅游局于2004年8月11日共同下发了《关于加强旅游区(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这种部门间的有效合作,对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搞好防灾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重点抓好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004年,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开展了三峡库区二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督检查、三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程建设等项工作。 1.抓好三峡库区二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2004年,三峡库区二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进入了验收阶段。

年初,先后组织了三批工作组对治理工程进度、质量、资金与项目管理,进行重点督查。开展了竣工验收试点,认真进行治理工程竣工(阶段)验收工作,确保了坝前135米水位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在大坝蓄水前全部完工。

2.开展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 根据国务院领导要继续做好135米水位线以上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抓紧进行全面规划、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等工作的指示精神,我部立即研究并迅速部署了三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工作。7月初,组织制定了《三峡库区三期防治规划编制大纲和编制工作安排》。

三期规划重点是移民迁建区和专业设施复建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三期规划范围是水库坝前175米水位蓄水影响区和库区内的移民安置区(含专业设施复建区)。

三期规划对象是规划范围内的滑坡、崩塌和塌岸,以及部分高切坡。 按照《大纲》的安排,规划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即项目建议、现场核查、统一勘查和规划编审。

在湖北省、重庆市提出三期规划建议项目的基础上,2004年8月1这是建部以来首次开展此类合作,为进一步加强与海关部门的合作,宣传和落实我部的古生物化石管理职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国家地质公园的建设与管理成绩显著

(1)加强地质遗迹保护区与地质公园的建设,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地质公园申报工作。下发了《关于加强国家地质公园申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国家地质公园的申报与建设工作。

11月下旬,组织专家分两批对申报的46个国家地质公园进行了评审,评审结果正报国家地质公园领导小组审批。

(2)规范地质公园的建设管理,我司组织完成了《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办法》(初稿)的编写工作;并积极配合各省和各国家地质公园完善规划工作。2004年组织开展了《江西龙虎山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河北涞源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江苏省地质遗迹调查评价及规划》等的评审工作。

(3)广泛宣传国家地质公园。完成了《走进国家地质公园

(二)》画册的编制和印刷工作,组织开展了在中央电视台进行宣传和展播国家地质公园建设的活动。 3.积极开展世界地质公园申报工作,为国争光 为响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建立世界地质公园网络计划的号召,更好地保护和开发地质遗迹资源,将我国重要地质遗迹展示给世界人民,起草下发了《关于做好世界地质公园申报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了世界地质公园的申报工作。

在地方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已揭碑开园的国家地质公园纷纷响应,积极精心地组织申报材料。2004年7月我司组织召开了“世界地质公园申报评审会”,对申报世界地质公园的有关国家地质公园进行了评审。

经过8月21日国家地质公园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推荐包括庐山、黄山等在内的8个国家地质公园为世界地质公园申报单位,并将有关材料报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从10月上旬开始,我司与合作科技司等单位一起,组织安排了世界地质公园评审专家对安徽黄山、江西庐山、广东丹霞山、云南石林、河南嵩山、河南云台山、黑龙江五大连池等已申报世界地质公园的单位进行了实地考察,考察工作已全部完成。

我国国家地质公园建设工作,得到了联合国专家的肯定。联合国专家认为我国的地质遗迹特征具有重要的国际对比意义,中国在国家地质公园的建设与管理方面取得的成就,对世界地质遗迹保护和世界地质公园的建设工作具有开拓性的示范作用。

各种情况表明,在明年6月份,中国将有一批世界地质公园诞生。 4.认真开展世界地质公园网络办公室建设和第一届世界地质公园大会筹备工作,为部争荣 根据部领导指示精神,我司姜建军司长与国际司陈有芳处长、地科院赵逊院长参加了今年10月在法国巴黎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

会议期间,与联合国教科文有关部门进行会谈并达成协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同意在北京建立世界地质公园网络办公室,负责世界地质公园网络通讯的编辑出版和发行、创建管理网站和主页等工作;并同意于2005年6月在北京召开第一届世界地质公园大会。目前,我司正着手进行有关筹建和准备工作。

(五)积极开展矿山环境保护工作,为矿业可持续发展服务 1.积极推进矿山环境保护立法工作 根据《关于国土资源部2004年调研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为保证《矿产资源法》修改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部统一安排,我司与法规司一起与有关部门组成调研组,到山东、黑龙江进行实地调研,完成了矿山环境保护调研报告。我司参加了《矿产资源法》修改初步框架的讨论,负责起草并完成了《矿产资源法》中的矿山环境保护的条文和解释说明的修改工作。

《矿山环境保护条例》作为我部论证类的立法项目,属,我司牵头组织地科院水环所、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和各省(区、市)有关单位完成了此项工作。2004年初,在汇总全国各地数据的基础上,提交了《新一轮全国地下水资源评价战略研究报告》,并广泛征求了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农业部、建设部和环保总局等部门的意见,尤其与水利部进行了多次协商后,将成果报告上报国务院。

2004年9月份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参阅文件的形式印发各地区、各部门供参阅。10月30日,召开了“新一轮全国地下水资源评价成果新闻发布会”,正式向社会发布了新一轮全国地下水评价成果。

(八)加强矿泉水、地热资源管理工作 1.组织开展了矿泉水注册登记工作。国家级矿泉水技术鉴定作为行政审批项目被国务院取消之后,我司认真研究了后续监督管理工作,代部起草并印发了《关于开展矿泉水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并于2004年9月22-24日组织召开了“全国矿泉水注册登记工作培训班”。

会后,根据各省代表提出的问题,又下发了《关于做好矿泉水注册登记工作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当前矿泉水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2.积极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GB8537-1995)的修订工作。

重点提出了新的《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增加矿泉水水源保护要求的建议,并与矿泉水专业委员会等有关部门进行了多次沟通,组织了矿泉水水源保护标准的编写工作,为进一步强化矿泉水水源保护管理打下了基础。同时,与国家工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有关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完成了国家矿泉水技术评审组的调整工作。

3.加强地热资源保护管理。组织有关单位对《全国地热资源规划》进行了重新编制,为今后地热资源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基础。

组织中国矿业联合会地热专业委员会编写了“中国温泉(地热)之乡”评审标准。

(九)积极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和各种信息、约稿工作 近年来,地质环境管理工作,越来越得到社会关注。两会期间,关于地质环境特别是矿山环境、地质灾害、地质遗迹的建议和提案也越来越多。

对于建议和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司按照要求,积极认真地进行了答复。在今年6月份举行的部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表彰座谈会上,我司被评为优秀单位。

针对有关信息、宣传单位和社会媒体对地质环境问题的关注并经常要求报送信息和约稿,我司组织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认真完成信息报送工作和约稿任务。如今年完成的被中办秘书局采纳的有关城市缺水应对措施的材料和国办有关地质灾害的约稿等。

在2002至2004年的部政务信息报送评比中,我司也获得了奖励。

(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地质环境管理水平 1.认真学习,联系实际。在部机关党委的部署和安排下,环境司党支部认真开展了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工作。

认真组织研读有关著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为主要内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深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对十六届三中全会公报和《决定》进行了逐字逐句、认认真真地学习。特别是对《决定》中有关国土资源的问题,进行了重点关注。

并坚持用“三个代表”思想指导实践,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提高地质环境管理工作的水平。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我司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做好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通过学习,使全司职工充分意识到,当前的反腐倡廉工作,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胡锦涛同志关于牢记“两个务必”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树立正示范;进一步完善地质环境监测规划;健全地质环境信息数据库和网络系统,组织编制地质环境公报。加强以长江三角洲和华北平原为重点、以防治地面沉降为主要目标的监测工作。

4.坚持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原则,全面推进地质遗迹、地下水、地热、矿泉水资源及矿山环境的保护工作。加强管理,推进古生物化石保护和国家地质公园建设,积极筹办好第一届世界地质公园大会,做好世界地质公园网络办公室的工作。

加强地下水、地热和矿泉水资源调查评价、保护和管理工作,完成全国地热资源规划,部署开展矿泉水水源地保护规划工作,筹备召开全国矿泉水管理工作会议。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推进矿山和建设项目的地质环境影响评价与国土资源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5.加强*理论学习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思想素质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增强服务意识,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发挥整体功能,不断推进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地质环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