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市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反腐败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和国务院纠风办、省纠风办的工作安排,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主线,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案件查处,强化制度建设,更加有效地推进纠风工作,为促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政策措施的顺利实施和构建和谐衡阳、实现富民强市提供有力保证。
一、主要任务
(一)以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创新、规范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和行为。认真落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的通知》,巩固清理整顿工作成果。认真执行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严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纪律的通知》,维护好林农利益。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占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克扣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规违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资打假工作,对发生区域性制假、售假及造成农民减产绝收问题的要实行行政问责。督促有关部门维护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大检查。
(二)以落实政府监管责任为重点,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措施的落实。督促各级政府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预警和处置办法,完善监管体系。督促职能部门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消费环节全过程的监管,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以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整治行动,促进食品药品行业健康发展。对发生食品药品重大安全事故的,严肃责任追究。
(三)以全面推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为重点,继续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实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的全过程监督。深入开展医德医风建设,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大力推行院务公开。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管,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强化医药价格监管。配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大力推进基本用药定点生产、统一定价、集中配送、保证使用;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试行农村和城市社区药品零差价供应。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会同卫生部门对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加强基金监管。
(四)以落实燃油税费改革政策为重点,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督促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做好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撤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调整政策。规范涉路部门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继续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严肃查处公路“三乱”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规范道路交通标志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以推进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脱钩为重点,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督促职能部门和主管单位切实加强对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实现在机构、职能、人员、财务等方面与行政主管部门彻底脱钩,坚决纠正政府部门非法干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活动等行为,探索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收费管理、诚信监督等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
(六)以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继续抓好对专项资金的监管。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资金、低保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完善实时监控体系,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建立防范资金风险的长效机制。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专项资金的问题。对被挤占挪用的住房公积金加大回收力度,确保全额归位。
(七)以深化和完善免费义务教育为重点,继续下大力气治理教育乱收费。督促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切实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确保国家免费义务教育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继续稳定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对各地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规定进行清理,坚决纠正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违规制定收费标准的行为。加强对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的监管,坚决纠正“名校办民校”、“校中校”、“校中班”的问题,促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规范收费。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等。严肃查处各类教育乱收费行为。
(八)以切实减轻基层、企业负担为重点,进一步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按照中央和省纪委的部署,全面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及人民团体、群众团体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着力解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并逐步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同时,继续巩固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工作成果,防止铺张浪费行为。
(九)以纠正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的问题为重点,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侵害消费者权利、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搞价格欺诈以及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典型案件。督促行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其服务和收费行为。组织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数字电视机顶盒收费和服务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专项调研和规范。
(十)以基层站所为重点,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加强基层纠风工作,开展对基层站所、学校、医院的民主评议活动,大力倡导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各级各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化对本系统的监管和指导,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化政风行风热线建设,加强对行风热线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创新形式、拓宽渠道,进一步完善声、屏、报、网等多媒体互相配合的联动机制。要认真落实《**省“政行风行热线”管理办法(试行)》和“政风行风热线”市直部门联络员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制定我市政风行风热线工作规范,并建立上线、受理投诉、解决问题的配套机制,促进政风行风热线提高质量、规范运作、群众满意。
各级各部门可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落实市纠风办《关于做好纠风工作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2008年5月15日)精神,积极向《**监察》、《**纠风工作简报》上报信息。
二、工作要求
2009年全市纠风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强有力措施,狠抓落实,保证全年纠风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纠风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政府和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级政府和本部门的纠风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领导责任。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范围,列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积极协调有关方面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各级纠风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
(二)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把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两个重要手段,贯穿全年工作始终。重点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各项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着力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确保政令畅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事)件,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充分发挥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要通过查处案件,达到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完善机制、教育警示的目的。
(三)要加强调查研究,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各级各部门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把握规律性,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大胆探索,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开展纠风工作,不断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各种不正之风。
(四)要加强纠风队伍建设,提高纠风工作水平。各级纠风办要加强队伍建设,要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开拓创新的干部来承担纠风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纠风干部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组织协调、综合指导、查办案件和工作创新的能力,把纠风干部队伍建设成为一支“风正,为廉,行勤”的过硬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