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纠风暨执法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将对全市纠风与执法监察工作进行总结并安排下步工作,金河书记还要作重要的讲话,监察局的几位领导还要分别对有关工作讲要求,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纠风与执法监察工作,促进机关廉政勤政建设和经济发展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纠风与执法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积极开展纠风和执法监察工作,做到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务实求新,促进了全市纠风、执法监察工作顺利进行。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开展效能监察、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重点工程项目检查、经营性土地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行为。为维护党委和政府权威,保证政令畅通,促进经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相关部门积极支持配合的结果,也是纠风与执法监察第一线的同志们辛勤努力的结果。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依法治国进程明显加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为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地履行两项职能提供了有利条件,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纠风与执法监察工作是行政监察职能的重要体现,也是行政监察的重要手段。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加强纠风与执法监察工作对于促进廉政勤政建设、确保政令畅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应进一步增强抓好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深化纠风工作,开展执法监察是优化经济建设发展环境的有效措施。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市政府部门行政运作的方式、工作效率和作风得到了很大的改进,总体上人民群众是满意和比较满意的。但是,个别地方和部门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办事程序繁琐、工作推诿、效率低下、作风生硬等影响经济发展的工作方式和机关作风。现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的现象少了,但“办事难”的问题仍很严重。群众最怕的就是干部用“再等等”、“再看看”、“再了解一下”之类的话应付大家。一些影响以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由于不能及时解决导致群众越级上访,大量可以在基层解决的问题直至闹到省和中央才得以解决。这就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工作,有利于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规违纪行为,保证政令畅通;有利于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与各种不依法行政行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促进经济快速发展。
(二)深化纠风工作,开展执法监察是实施依法行政的有力保证。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许可法》是在行政审批制度方面的一项重大改革。它推动政府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必须对传统落后的行政模式进行变革。《行政许可法》按照合理与合法、效能与便民、监督与责任统一原则,使行政审批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一方面,规定了哪一级权力机关有制定什么法规、规定、命令的权力,哪些不属于政府的权力。另一方面,规定了哪些事可以管,哪些事不能管。不能管的,管了就是违法,群众就可以进行诉讼。我们要把握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有利时机,认真开展纠风与执法监察工作,促使政府职能的转变,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的法制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通过开展纠风与执法监察工作,可以督促各级行政机关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纠正和处理在社会服务中暴露出来的不依法行政、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不断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
(三)深化纠风工作,开展执法监察是加强廉政勤政建设的内在要求。当前,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虽然有所遏制,但其表现还很严重,有些违纪违法犯罪事实令人触目惊心,大案要案不断发生,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因此,中央强调必须继续加大反腐败斗争的力度,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积极开展纠风与执法监察工作,促进政府机关勤政高效,廉政勤政一起抓。通过开展执法监察工作,既能有效地解决行政效能方面存在的问题,也可以从中发现和挖掘出违纪违法的案件线索,揭露和惩处腐败分子。同时,纠风与执法监察工作的优势和特点在于不仅可以进行事后的监督和查处,而且能有效地进行事前和事中的监督,真正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加强纠风工作就能有效地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过程中的吃、拿、卡、要行为,切实保护群众利益。我们通过纠风与执法监察,可以督促、帮助行政机关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管理办法,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减少甚至在某些领域消除腐败现象产生的条件和土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深化纠风工作,开展执法监察是推动我市跨越式发展的需要。开展纠风与执法监察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阶段性的目标,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要通过纠风与执法监察工作,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保证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不折不扣地执行,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认真履行行政监察职能,扎实有效地推进纠风与执法监察工作
《行政监察法》规定了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即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我们要按照这五个方面的要求,积极开展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更加扎实有效地推进纠风与执法监察工作。
(一)围绕优化发展环境、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开展纠风与执法监察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和政务环境的重大决策的实施开展纠风与执法监察工作,促进我市建立起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政务环境。当前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发展环境评价不高,硬环境已经落后,软环境急待优化。今年市委提出了“风正心齐”,就是要营造党风、社风的良好氛围。在这方面,就要充分发挥纠风工作的作用,狠刹各种不正之风。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抓好执法监察。重大工程建设涉及工程招投标、土地征用、资金管理、安全生产、工程管理、工程时限与质量等问题,还涉及政府主管部门的工作效率等问题,因此,在确定纠风与执法监察工作项目时,要围绕重点工程建设开展监察,确保工程按时、优质、高效地完成,为我市经济跨越打下坚实基础。
(二)围绕行政机关的作风建设开展纠风与执法监察工作。行政机关的作风建设与政府的勤政、廉洁、高效密切相关。机关作风的好坏往往影响到机关的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一些行政机关存在的不作为、办事效率不高以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作风问题,直接影响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围绕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开展纠风与执法监察工作。近年来,我市加大机关作风建设力度,认真开展行风评议、万人评机关活动,把纠风、执法监察工作与作风建设、行风评议结合起来,把专门机关的内部监督与人民群众的监督结合起来,促进行政机关与公务员作风的进一步转变,促进政府部门工作效率的不断提高,促进了“为民、务实、清廉”政府的建设。在新的形势和条件下,要不断拓宽路子,通过纠风与执法监察工作的开展,不断推动我市机关作风的建设,推动政府形象的提高。
(三)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开展纠风与执法监察工作。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政府及公务员在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热点问题,认真开展纠风与执法监察工作,督促行政机关改善管理,搞好服务,督促公务员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当前要重点抓好几件事。
一是结合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开展纠风与执法监察工作。通过实施《行政许可法》,促使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坚决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权代法、徇私枉法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依法治国,保证政令畅通。
二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工程招投标中的违规操作问题开展纠风与执法监察。为促进重点工程优质、高效、低耗地进行建设,防止工程建设中腐败问题的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主管部门,把工程的效能监察与廉政监察结合起来,把加强对工程招投标的监督作为纠风与执法监察的重要内容一并抓好。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四项制度。要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行政主管部门规范招投标活动。
三是针对非法征用地、违法建设等问题开展纠风与执法监察工作。今年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把“四个坚决”,即坚决纠正土地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企业改制、重组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作为纠风工作的重点,作为损害群众利益的大事来抓。必须在过去已取得成效的基础上,通过执法监察,进一步清理和纠正四个方面的问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维护群众利益,才能切实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真正取信于民。今年,我市这四项工作已收到了初步效果,各地要继续努力,务求取得群众看得见的实效。
(四)围绕深化改革的重大措施,开展纠风与执法监察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改革创新,深入到政府机关行政管理的重大活动中去,坚持纠风和执法监察工作与改革措施的出台同步进行,把事前、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结合起来。当改革措施尚未出台前,纪检监察机关可采用提前介入的办法提出我们的看法和建议,使出台的改革措施更趋完善;改革措施出台后,通过开展纠风与执法监察,确保改革措施的落实。
三、加强领导,进一步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
(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坚持和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的体制下,要全面履行好行政监察职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阔思路,创新工作,把行政监察工作做好,寻求新的突破。行政监察工作领域宽广,内容丰富,特别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需要我们开展的工作项目越来越多,任务越来越繁重。各级政府分管领导和监察局长要切实加强对纠风与执法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安排,对纠风与执法监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作出指导。要在人力、物力和机构设置上给予支持和合理安排,确保纠风与执法监察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特别是监察局长,工作要到位,要主动向政府请示汇报工作,提建议,认真抓好纪委全会部署的纠风与执法监察工作任务的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指导帮助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二)把纠风与执法监察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切实解决滥用职权、执法不公、多头执法以及违法乱纪问题。为了保证正确行使权力,防止滥用权力,必须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从决策、执行等环节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真正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那里。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改进监督方式,创新监督手段,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要把行政系统内部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效能监察的作用。
(三)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纠风和执法监督。只有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纠风与执法监察工作,主动为其服务,才会得到党委、政府的重视。我特别强调主动工作,不是上级要你干什么你才干什么,而是要主动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地、创造性开展工作。只要有利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人民群众,都要主动地去开展工作,并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只有这样,我们的工作才能真正谈得上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服从服务于全党的工作大局,服务于经济建设。同时要拓宽思路,开拓创新,探索新形势下纠风与执法监察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才能发挥监察工作的应有作用。
(四)协调配合,抓好纠风与执法监察工作。对各部门开展的有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是《行政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政府授权于监察机关。有的同志会认为监察部门是多事,乱插手,这种认识是错误和有害的。监察机关的同志加强一些重要项目、重大工程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就是为了不出差错,是对党和人民负责。一些职能部门承担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是为了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因此,在执法监察工作中,有关职能部门要主动配合,与监察机关协同作战,对所牵头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要主动抓,与自身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切实推动各项治理工作,共同对项目、工程负责,对政府、对人民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