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按照中央关于地方机构改革的要求、《农业技术推广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02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需要重视的问题。如有的对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改革采取了简单的一刀切的做法,有的把推广机构简单推向市场,有的基层推广人员知识陈旧、素质不高等。这些问题需要通

过进一步加以解决。

(一)统一对新形势下农技推广体系的认识

当前要解决两方面的认识问题:一是不能简单把农技推广机构推向市场。现在社会上有这样一种舆论,农技推广体系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已经不起作用了,可以让它自生自灭。对此要多做宣传,用事实加以澄清。二是不能简单地强调稳定,维持现状。农业的外部环境在变化,形势在发展,农技推广体系必须改革。如果我们自己不主动改革,不适应形势,就可能被淘汰。

(二)正确指导改革

第一,要明确改革的基本思路。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要从农村的实际和农民的需要出发。改革的思路是:按照地方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中发[2002]2号文件精神,建立起国家推广机构为主导的,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的多元化推广体系。国家推广机构主要承担公益性职能,要定员、定编,确保经费,内部要搞好改革。同时,要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参与推广,面向市场,直接为农民服务,政府要在政策上给予扶持。逐步形成国家兴办与国家扶持相结合,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第二,要改革完善政府(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主要是明确任务、设置机构、精简人员、理顺管理体制、保证财政供给、安置分流人员。这里,我想重点谈谈明确任务的问题,它是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的基点,其他几个方面都是以此为前提的。当前,政府农技推广机构要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和行政管理,要承担好重大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动植物病虫害及农情的搜集、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疫,面上咨询和培训等公益性职能。这些职能对于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第三,要发展多元化的农技推广体系。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信贷、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更多的企业和市场中介组织参与农业服务,促进各类农技服务组织完善服务设施,增强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同时,要以维护农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加强对农业服务市场的监管,确保竞争有序进行,坚决制止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政府农技推广机构要利用自身的技术和信息优势,引导各种农民科技组织的发展,逐步将一般性技术推广和经营性服务转由各类农技服务组织通过市场的方式提供。

第四,要创新农技推广机制。首先是创新推广的方式方法。要通过示范场、“农技110”等多种形式,为农民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要和科研单位、龙头企业搞好协作,发挥体系优势,积极探索用产业化形式推广新技术。其次要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实行全员聘任,改革考核办法,鼓励农技人员扎根一线为农服务;推广执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市场准入制度,使农技人员的知识不断更新。

第五,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不能一刀切,不能简单化。无论怎么改,农技推广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有利于推广事业的发展,不能再搞得“线断、网破、人散”。一要加强调查研究,密切关注和研究基层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一些看不准的问题不要早下结论,要通过深入细致的调研,在实践中寻找答案。二要抓好典型示范。在调查研究中找答案,通过试点的方式进行探索。要重视总结建立区域站和科技示范场的经验。三要搞好工作指导。对于已经开展改革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各

级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业务指导问题,确保农技推广工作的连续性。四要争取多方支持。农技推广体系的改革,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专业的工作,必须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因此,要多汇报,多沟通,搞好部门配合,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