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合同1


应收账款审计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资本市场的逐步发展和完善,审计的作用,在确保公平和真实的会计信息日益突出。应收账款成为常规单位的流动资产,一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了快速占领市场的主导地位,扩大市场份额和品牌影响力,为了扩大规模,提高销售。有为了降低仓储成本,急于完成销售业绩,让产品积压的库存,导致额外费用的增加,以及库存或产品的销售业务,以实现销售收入,由于汇款时间差异导致资金不能及时恢复,导致应收账款。合理的应收账款对于单位扩大经营规模、提高销售量和市场占有率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意识在中国,一些单位应收账款审计相对冷漠,管理方式单一,绝大多数单位还没有信用单位建立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导致应收账款高,形成坏账的风险会增加,将导致单位利润更高的表面,但应该更大比例的应收账款,增加了单位资金周转的风险,不仅会阻碍正常运行和发展,甚至会破产单位资金链断裂。因此,单位应加强应收帐款审计的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

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信用销售(赊销)成为一种越来越多的供需双方和受人尊敬的销售,销售可以减少库存,降低存储成本和管理成本,而且还扩大市场份额,使单位在激烈的竞争中占领一定的市场份额和留住客户的一部分。信用销售线索的使用应该出现在应付账款。近些年来,煤炭行业作为一个整体的形势继续下降,影响情况下,宁煤应该应收账款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正在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单位为了抓住市场广泛应用信用销售。

应该增加应收账款,单位往往会陷入资金链断裂的困境,更重要的是,为了虚增收入,无论应将应收账款账户和其他账目混乱,在这方面,我们应该加强应收账款的审计,以实用和现实意义。

在这个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应收账款审计欺诈的问题正逐渐增多,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尤为重要。本文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了合理的和相应的对策,以提高单位应收账款风险管理审计,加强单位风险意识,单位应收帐款审计的健康发展。

长期实践证明,应收账款是单位根据自己的信用销售信用,提供的产品可以提高单位的应收账款的形式,单位之间的合作和与客户接触,可以增加产品销售,以降低存储成本,从而增加销售。但是,如果应收账款管理不当,大量资金无法收回,会增加坏账风险,让单位蒙受损失,应收账款审计是单位的关键,它关系到单位的资金流动是否顺畅。资金是单位的血液,如果单位缺乏血液,“营养不良”,或“死亡”,可能会崩溃,因此,加强会计监督和审计的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做好老龄分析和不良债务的规定,密切关注单位流动性条件随时和应收账款收集,避免单位遭受损失。

应收账款是指单位在日常经济活动中,由于业务和客户的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动和服务等业务,这应该买家,劳动和服务接受者接收付款,包括购买单位或接受服务单位承担的税收负担,和买方采购推进交通费用和其他。应收账款是一种债权,它是为了实现业务销售,你可以确认销售收入的会计期间。因此,对应收账款和收入密切相关。人们普遍认识到,销售收入是公认的在同一时间。根据买方的帐户或服务接受者属于设定详细的会计账户细节。

应该是应收账款老化是指反映资产和负债的声明应该从销售应收账款可以确认收入,应收账款账户、资产负债表,之间的时间。应收帐款帐龄分析表,大数量的账户金额和重要的客户和数量应该分开显示,少量的账户,客户可以选择聚合和所示压力的准备。应收账款老化报告的净金额总数中减去相应条款的坏帐准备应该压力在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相关项目金额相等。

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制备或获得前应收账款帐龄分析表,分析应收账款提前老化,为了了解应收账款的可恢复性。

单位财务审计有很多重要内容,应收账款审计是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因为,单位要加强对账目的审核,是做好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工作,做好基础工作,这对加快单位资金周转,降低资金占用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资产价值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单位应对应收账款的重要性予以高度重视,不忽视对单位的影响。

审计人员应首先要求被审计单位编制应收账款明细表,该明细表应详细记录户债务人单位名称、所欠货款金额、欠款时间等内容。由于该明细表是由被审计单位所编制的,审计人员应当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查,并与应收账款总账和报表进行对比分析,若三者金额不一致时,则应要求被审单位找出差异并解释原因,以防止被审计单位舞弊作假,影响审计工作进展和结果。

审计人员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后,根据回函情况应编制函证汇总分析表,注明函证客户名称、金额、函证签发日期、收回日期、对方认可金额及原因分析等内容作为审计工作底稿。函证包括积极式函证(或肯定式函证)和消极式函证(或否定式函证),分析不同函证并做相应处理。函证回函认可的回函金额可编入工作底稿,作为审计证据,函证回函认可的函证金额和证金额有差异的,应查明产生差异的原因。通过多次发函后仍没有回复,审计人员可考虑实施替代性审计程序来验证应收账款的真实性与正确性,查明单位是否有虚构应收账款客户,捏造应收账款,凭空记账的行为。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单位制定规范合理的方法对坏账进行核实和处理,管理层根据谨慎些原则,应当定期对坏账按照备抵法或其他科学合理的方法计提坏账准备或至少在年度终了时计提,计入资产减值损失。避免应计提不准确及时造成与实际不符等差错。审计人员必须了解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对坏账估计和核销坏账的方法,复核测试并验证坏账计提的方法和计提比例的恰当性和合理性,计算金额是否计算正确,坏账准备的确认和处理方法是否恰当,是否符合条件,是否经过授权批准,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审计人员将“应收账款”账户的有关书面资料,即账簿、报表、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就其相关内容进行核对,以检验是否相符,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审阅“应收账款”账户的有关明细账及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来加以判断,若有虚列销售收入,则可能其记账凭证未附有原始凭证,没有附销售部门核准的销售发票和运货单等,审查有无将应在其他债权账户核算的业务在“应收账款”账户予以核算,可审阅其摘要,判断是否应在此账户核算,以确保“应收账款”账户核算的正确性。

应收账款应为:第一,事前控制。应收账款的平均时间应了解其背后,应收账款周转率,最高的信用销售指标,在此基础上制定了一个科学的标准计划,用于加强信贷销售和其他指标的规定。严格履行销售合同,认真贯彻和管理,按有关规定办理信贷手续。二、物控。财务人员应坚持谨慎性原则,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解的实施过程中,也可以帮助财务人员了解客户的信用状况,提高其应收账款收益的效率。第三,事后控制。对于不同的应收账款余额,单位应建立一套应收账款收款制度。对潜在的可能是不良负债的应收账款的风险,应遵循的会计规则,提供坏账,并按照权限和审批程序的审批程序审批。最后,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内部审计是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单位内部控制活动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内部控制的支架或下降是内部审计的主要内容。宁应加强内部审计监督,防止腐败和相关人员贪污等情况的发生,核数师应监督和督促单位应收账款定期或至少每年年底进行全面清查,以确保单位应收账款的安全。降低单位风险。

应收账款是单位资产负债表列显示内容和业务应该有很多应收账款是单位资金链安装了一个“定时炸弹”,在任何时候将带来单位业务风险和财务风险。应收账款的实际工作是被利用,随着一些单位调整收入和利润欺诈“调节器”,是不能正常运行的“覆盖各种各样的避难所”。这就要求审计人员敦促单位自己的应收账款定期或至少有一个全面的库存今年年底每年结束的。不是为了收回应收账款,根据内部系统,使坏账损失冲销坏账提取。应收账款有重要的地位在单位中,对单位的影响比较大,所以我们应该建立应收账款管理部门,加强管理。应该提高应收账款审计和管理方法和系统,使单位流动资产免除不必要的损失,从而避免单位的不良资产、单位可以健康发展。


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合同2


关于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和服务平台推广应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落实省政府和人民银行的工作要求,为摸清行内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底数,更好发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平台(以下简称“中征平台”)等相关融资服务平台促进应收账款融资的积极作用,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我行开展了中征平台等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应用情况的调研。具体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查范围

行内所有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及政府合同融资的分支机构。

二、调查内容

我行对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开展以及使用各类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动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详尽的调研,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对比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总体情况

2017年以来,我行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和政府合同融资的总体业务、发展变化情况及原因分析,包括信贷政策、产品种类、业务笔数、融资金额等。

在应收账款融资方面,2017年以来我行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共X笔,主要包括国内保理、保易通、银租通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以及以应收账款作为附担保方式的融资等业务品种,累计发放金额X亿元,涉及核心企业X家,惠及供应商58家。2019年累计发放金额X亿元,较去年同期新增X亿元。核心企业户数X户,较去年同期下降X户,供应商X户,较去年下降X户,户数呈下降趋势。

在授信政策方面,我行鼓励经营机构把握核心企业,联动营销核心企业上下游产业链,积极拓展应收账款类、应付账款类以及存货类供应链业务,做好供应链金融及保理等业务。近几年来没有明显变化。户数下滑的主要原因是近几年来由于经济环境的变化,担保圈问题严重,部分目标客户为减少连带风险,主动调整授信结构,改变授信品种所致。

在政府合同融资方面,截至2019年8月末,我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融资业务累计发放贷款X笔,累放金额X万元,存量金额XX万元。我行于2017年年初开展此类业务营销,营销过程中,政府往往不同意在回款账户变更等资料上加盖印章进行确认,故原有业务模式上存在操作的困难,而参与政府采购的小微客户往往自身实力尚可,资金需求并不旺盛,而需要资金时又常常是要求“短、频、快”,因此该业务在营销后期发展较为缓慢,2019年度仅有X笔业务投放。

下一步,我行将继续加强与政府部门及企业间的联系,积极寻找目标客户,不断完善制度流程,运用互联网、金融科技的力量,整合信息流、资金流、合同流及线上技术,改造升级目前存在的线下业务难点,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落地更多业务,努力实现政府采购供应商融资业务新突破。真正为政府采购链条上的优质小微金融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和应用情况

由于我行尚未自建应收账款平台,所以从中征平台和第三方合作平台两个方面来介绍,具体情况如下:

1.各类平台的基本情况。包括平台主导方、平台特点、责任利益机制分配、业务模式、风险控制、产品名称、上线时间等。

(1)中征平台的相关情况。

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牵头组织的服务于应收账款融资的金融平台,该平台由中征(天津)动产融资登记服务有限公司运营,依托互联网为应收账款融资交易之中的各参与方提供服务。

平台参与机构主要包括账款债权人、债务人、资金提供方等。

平台通过集聚应收账款债权人、债务人、资金提供方等参与主体,在线提供应收账款的上传与真实性确认、融资需求的传递与反馈、质押转让通知的发送、质押物的登记等全流程电子服务,促进应收账款融资交易快速达成。

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利用平台的数字功能辅助加强用户的信息安全,提高平台关键操作环节的法律效力和证据效力,并利用多种方式收集发票信息、动产融资登记信息等,协助资金提供方做好贷款审查,确保资金安全。

平台目前提供的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为正向保理、反向保理、收益权类和隐蔽保理等四种。

(2)我行合作的第三方合作平台的相关情况。

我行于2018年11月份与第三方合作平台合作推出XXXX产品。该平台通过电子签章技术为应收账款转让实现线上确认提供了技术支撑,使得我行保理业务能够实现应收账款转让实现网上签章确认。

在责任利益分配机制方面,该平台为应收账款融资产品提供线上的法务确认,实现法律上的不可抵赖性。由参与该平台的核心企业上游供应商承担一定金额的手续费,从单笔融资金额中抽取相应费用。

在业务模式方面,我行采取应收账款转让部分在策赢平台上确认。其他放款流程及贷后管理流程仍然采取传统的线下纸质合同处理方式来实现。

2.我行使用各类平台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和政府合同融资的情况,包括采取的推广措施、典型做法及应用成效。

(1)中征平台情况。

自2017年以来,我行积极利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开展业务,获取融资需求,积极对接意向客户。

采取的推广措施:一是营销新客户,我行开展广泛宣传,利用我行网点宣传及外出营销等多种渠道及方式,积极宣传推广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营销客户使用平台上传账款信息及融资需求。二是梳理我行存量客户,对我行存量融资客户进行梳理,将客户按所属机构制定营销计划,协助客户利用平台,优化客户融资条件,使用应收账款进行融资。

应用成效:自2017年来,我行累计营销客户注册平台XX户,其中核心企业客户XX户,供应链上下游客户XX户,累计上传应收账款金额XX亿元,达成利用应收账款提供担保的融资金额XX亿元。

(2)我行自与策赢平台合作推出XXX产品,开展了全辖客户经理培训,组织召开针对分行领导的专项营销启动会议,总行及策赢平台人员陪同分行现场营销,建立营销进度台账,每周调度营销进展。截至目前,达成意向目标客户XX户,正在组织授信材料,尚未实现业务投放。

3.银行未开展合作但已知的应收账款服务平台情况

我行尚未与中企云链达成业务合作关系,经多方调查,了解到相关运作模式和开展情况。

中企云链是由中国中车联合中国铁建、国机集团、航天科技、中船重工、鞍钢、中国铝业、中远海运、招商局、中国能建、铁路物资等11家央企,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储银行2家金融机构,北京首钢、北汽集团、上海久事、厦门国贸、云天化、紫金矿业、金蝶软件、智德盛、北京华联、云顶资产10家地方企业,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复成立的一家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中企云链作为商业模式创新典型被列为国资委央企双创平台,也是国资委重点支持的“互联网+”和央地协同创新平台。

为根本缓解实体经济的“三角债”问题,单纯从银行、生产、销售环节难以实现。着眼于此,中企云链在其搭建的云链金融平台推出云信,在该平台上实现企业信用流转。云信结合了银票的高可靠性、商票的支付免费、现金的随意拆分等优点,同时又具有易追踪的特点,从而将优质企业信用量化、碎片化、流通化,解决金额错配问题,让利差回归实体产业。

中企云链平台的供应链金融利率不由中企云链确定,而是由核心企业确定。中企云链将国内普遍存在闭环供应链关系挖掘出来,以信用来进行结算,最后降低供应链整体的交易成本。

云信也为云链金融平台上的企业提供了全新的经济往来结算工具,企业用云信进行支付结算,大大提高了结算效率,三角债问题得到解决,企业由于现金支付带来的财务费用也大大降低。云信是云链金融平台上流转的企业信用,是由大型企业集团通过云链金融平台,将其优质企业信用转化为可流转、可融资、可灵活配置的一种创新型金融服务。

据了解,云链金融平台已与邮储、工行、青岛银行、青岛城商行、恒丰银行等省内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关系,并合作推出各种特色融资产品。

(三)比较分析

1.不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之间的比较

我行对上述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推广手段、责任利益机制、业务模式和业务流程之间的比较分析,以及对完善中征平台的相关建议。

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中征平台)是账款信息发布平台,目的是为应收账款的债权人、债务人和资金提供方等参与机构提供信息合作服务。债务人发布账款信息及融资需求及模式后,资金提供方在可在平台内查阅信息,寻找意向客户,在线上达成合作意向。

在推广手段方面,相对于中企云链和策赢平台来讲中征平台信息的首先注册和发布方是企业,中征平台的信息来源更加广泛丰富,首先是一个优质的获客平台。但中企云链和策赢平台发起方是银行,银行根据自身客户情况,对客户进行有针对性的营销,核定授信额度,然后核心企业和上游供应商在平台进行注册,获客渠道比较单一,营销推广难度大。

在业务模式方面,中征平台信息的发布方为企业,银行等资金方在平台上发掘目标客户,然后实现应收账款的质押、转让等手续,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银行对于贸易背景真实性的信任问题,仍需要对应收账款背景下的发票、合同等纸质资料进一步核查的前提下,才能进行下一步的融资。这样就导致营销客户的针对性差一些,并不能排除中征平台上企业发布虚假信息的情况。

在业务流程方面,中征平台是一个交易的撮合平台,由企业发布应收、应付信息,银行在平台进行发掘客户,营销客户,并实现应收账款的转让、质押和项下融资。中企云链是基于类似商票的结算工具--云信,将云信进行拆分、流转和期限错配,是的这种类票据的结算工具更加灵活,并实现了信用从核心企业向上下游传导。但中企云链的云信在进行多级信用传导的过程中,例如在从二级供应商向三级供应商传导的时候由于二供向核心企业供货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货物质量、及延误工期等问题,导致信用传导出现问题,同时,在应收账款多级供应商转让这个问题上缺乏法律依据。而策赢平台是基于核心企业的良好资质为上游供应商融资,只是涉及一级信用传导,并不存在这个问题。

在中征平台后续的完善过程中,应该注意在贸易背景真实性的核验上做出改进,例如,让核心企业和供应商排除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情况,上传佐证贸易背景真实性的核查文件(发票、合同等)。

2.应收账款融资和其他融资、结算产品之间的比较

我行在日常业务办理中,从银行自身、核心企业和供应商等不同角度出发,对应收账款融资和其他融资、结算产品的选择情况及考虑因素,结算工具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企业商业承兑汇票等。

应收账款融资产品与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和商票产品(以下简称“结算工具”)相比,在捆绑核心企业信用给上游供应商使用这一点上,两者存有相同点,但在使用空间和各参与方的意愿上,应收账款融资产品会有明显优势:

(1)应收账款融资产品有更大使用空间:

① 结算工具的使用范围有限,许多体量庞大的行业,有账期,但不用结算工具,到期都是现金支付,如医院,如政府采购。

② 应收账款融资是账期开始时的融资产品,结算工具往往是账期到期后的融资产品;应收账款融资用于纠正以大欺小,使供应商能够尽早获得融资,而结算工具产品是变相延长账期,让供应商深恶痛绝。

③ 结算工具产品是传统产品,结算工具产品的多年使用,并没有减少中国社会的应收账款;而应收账款融资是针对不断增加的应收账款而推出的创新产品,有望解决应收账款的融资难题,市场空间巨大。

(2)核心企业会更愿意使用应收账款融资产品:

① 在纸票阶段,部分核心企业在开立结算工具后并不马上入账,所以当时的结算工具有美化负债率的作用,但结算工具由纸票变为电票后,一开立即入账,立即反映为负债率,遭到对杠杆率、负债率敏感的部分央企、国企的排斥。而应收应付的确认标准弹性较大,在某种程度上仍能降低部分负债率。

② 结算工具额度占用核心企业的综合授信,根据偿债能力来核定授信,规模受限,核心企业非常不愿意在账期到期之前使用该种额度;而应收账款融资产品往往可以另行核定供应链专用额度,根据履约能力来核定授信,规模较大,且该种额度只能给供应商使用。

③ 使用结算工具产品,核心企业账面反映为应付票据,属刚性负债科目,用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账面反映为应付账款,属软性付款科目,有利评级(应付票据与应付账款一级科目合并,但二级科目仍有差别)。

④ 应收账款融资产品,核心企业可以据此建立应付账款的统一管理平台;不用股东会决议,不用对外披露,不用上征信,方便快捷地运用确权工具与银行的资金力量,强化对上游供应商的管理和支持。而结算工具产品无法实现对应付账款和供应商的统一管理。

⑤ 应收账款融资产品运用第三方标准化的手段,实现核心企业合理的利益诉求,而结算工具产品只能勉强通过线下以非标准的方式实现。

⑥ 部分民营核心企业使用结算工具产品,会给人资金紧张的感觉,容易引发挤兑风险。

(3)商业银行会更愿意使用应收账款融资产品:

① 结算工具的授信要计算核心企业的单户集中度,要进行现金流的测算;而应收账款融资产品中的授信,不用计算核心企业的单户集中度,也不要进行现金流测算,业务空间大。

② 结算工具往往涉及双头授信,既要给核心企业授信,也要给贴现人授信,手续繁琐;而应收账款融资产品的无追反向保理授信,可免除对供应商的审查,会让更多供应商受益。

③ 银保监会颁发〔2018〕21号文,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审慎开展跨省票据承兑、贴现业务,结算工具产品很难惠及异地供应商,而应收账款融资产品中的双保理产品设计,可让核心企业的异地供应商也受益,同时增加商业银行的获客能力。

④ 结算工具的资产转贴现后,因为票据追索权的关系,商业银行仍要计算风险资产;而运用应收账款融资产品中多银行共认的签章体系,商业银行可实现保理资产的卖断,不再计算信贷规模与风险资产,彻底实现轻资产的运营。

⑤ 应收账款融资产品有时可以作为企业的信用增信手段,与抵押、保证等担保方式同时使用,自偿性与他偿性相结合,全面提升商业银行的整体风控水平,潜在使用空间巨大。

⑥ 结算工具可在订单成立、发货、开具发票等多阶段使用,贸易背景难以把握;而应收账款融资产品仅用于开具发票之后,贸易背景更加真实可信,风险较小。

(4)供应商会更愿意使用应收账款融资产品:

① 从供应商角度,结算工具转让或贴现后,仍存在票据的追索责任,要进行或有负债反映,无法彻底卖断出表;而应收账款融资中的无追保理,可以让大量有强烈降应收需求的企业实现真实持续地出表,且不用上征信。

② 当出现先账期、后结算工具的支付条件的时候,供应商强烈需要用账期覆盖结算工具,使用应收账款融资产品。

③ 在应收账款融资产品的应收、应付网建立之后,广大本地和异地供应商都能顺畅地实现应收账款的融资,不用抵押,不用保证,到期也不用归还。

(四)存在问题及相关意见建议

1.我行在推动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政府合同融资业务)、推广中征平台及上述其他已应用平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尤其是供应链核心企业方面。

在推广平台的过程中,我行主要遇到的问题在于核心企业的配合意愿问题,有些核心企业在供应链条上相对强势,对于供应商的账期并不敏感,往往根据自己的资金计划和资金充裕程度进行付款,如果一旦办理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核心企业的应付账款就必须在到期日付款,导致核心企业失去付款自主性。所以导致有些核心企业并不愿意办理应收账款融资相关的业务产品。

2.我行拟重点推动其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但存在较大困难的供应链核心企业名单,以及对地方政府等相关部门的政策建议。

由于我行的资金成本和实力限制,规模较大的核心企业,很难切入营销,而供应链融资的本质就是要借助优质核心企业的信用为其上下游企业融资,形成信用的传导机制。省内大型核心企业实力雄厚,合作银行多为国有和全国股份性商业银行,我行难以介入营销。

在对地方政府的政策建议方面。希望地方政府大力推广供应链融资业务及相关平台的情况,让更多企业了解供应链业务,建立更加透明、公正的信用环境,纠正核心企业借助自己的市场地位随意拖欠账款的付款习惯,从而培育风清气正的金融信用环境。


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合同3


我国抵押制度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在实践意义上都有了突破性的进步,在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那么车子抵押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车子抵押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模板1

甲方(抵押权人):

乙方(抵押人):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 年 月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事项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 元,评估值为 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3.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

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4.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4.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5.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十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 由 乙 方 承 担。保 险 项 目 如 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6、自燃险。

5.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

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5.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

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5.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

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5.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5.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5.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5.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5.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5.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三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通知

9.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

邮编: 传真:

9.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共有人意见:

年 月 日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模板2

甲方;(借款人 )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抵押人 )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乙方承诺在借款期间将本人所抵押车辆品牌: 型号: 数量: 台 机动车牌照号码: 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抵押给甲方,抵押车辆估计价值:人名币大写 元,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整,(天利息): 人民币 元整,(天利息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违约责任:如果乙方不能按期归还欠款本息,违约金 元整,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四条:本合同期满,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五条:双方责任:

1、乙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

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乙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抵押车辆在甲方存放。

3、抵押车辆的保险,由乙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

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4、在抵押期间,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赔偿责任。

5、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乙方必须予以合作。

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随车手续:由甲方保存。

7、甲方行驶抵押权处理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甲方有权另行追索。

乙方承诺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驶抵押权,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在乙方还清借款本金,综合费用后,甲方将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乙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九条:提示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搜索页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十条:、备注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模板3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向乙方借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 ,车号为发动机号为: 。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 抵押期限、抵押款。

抵押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抵押款为 元整

第三条 抵押情况声明、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抵押情况声明,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抵押情况声明上签名,加盖手印,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 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 其它

1、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向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 抵押权人: 年 月 日订立


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合同4


导语:2021年车辆质押借款合同为读趣百科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合同的签订,使所有的交易和活动都完美化,合法化,对社会的和谐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借款合同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1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

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

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

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签字)       代表人: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2

甲方(抵押权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 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_____元,评估值为_________ 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_______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

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_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

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

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

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____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 邮编:_____ 传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 日

附件: ______年 ____ 月 ___ 日,抵押物清单。

车辆质押借款合同3

贷款方(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为取得借款,贷款方为确保贷款安全,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财产抵押契约。双方在共同遵守国家法律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保证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借款方自愿以本单位所拥有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方:包括固定资产_______元,可封存的流动资产______元,其他_______元(详见抵押物清单),评估现值共计_______万元。抵押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贷款方根据抵押率不得超过现值的70%的规定,同意以借款方提供抵押物为条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贷款额度_______万元。在这个额度内,可以一次申请贷款,也可分次申请借款,在抵押期限内,贷款归还后可以申请贷款,但借款期不得超过抵押期。

第二条 抵押期间借款方可继续使用、保管抵押物,并负责保养、维修,其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由借款方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变卖、转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间,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损坏、损失或变质,由借款方负责,并在十日内通知贷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由贷款方核减相应的贷款额。

第三条 借款方不能按期还清借款本息时,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如处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贷款本息时,借款方应用其他资金归还。

第四条 在抵押期间,如充当抵押物的有价证券到期兑现,由借贷双方共同负责办理并偿还贷款。

第五条 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格下降,贷款方相应调低放款额度。

第六条 抵押物必须参加财产保险(有价证券等除外)。如遇保险公司不同意保险或续保,借款方应另找意外财产损失担保人。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借款方应负责续保,并将续保的保险单交贷款方保管,如发生灾害损失,借款方必须以保险理赔款归还贷款本息。

第七条 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以及合同公证等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

第八条 贷款方有权随时对借款方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借款方须在工作上保证协助。

第九条 抵押合同依法需变更或解除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协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 借款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 借贷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契约自借贷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和办理抵押合同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含提前还清贷款本息),抵押物返还借款方,本契约自动终止。

第十三条 本契约一式四份,签约方和公证机关、抵押合同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与借款合同一起保存。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合同5


委托担保合同新版示例2020为读趣百科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合同对于我们的生活越来越重要,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委托担保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委托担保合同1

委 托 人:(甲方)

受 托 人:(乙方)

敬 请 注 意

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1.您已经具有签订本合同的法律常识。

2.您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已知悉其含义。

3.您已确认自己有权在合同上签字。

4.您已确知任何欺诈、违约行为将要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5.您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善意签订并依约履行本合同。

6.请您使用黑色碳素墨水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本合同,字迹清晰,请勿涂改。

如您对本合同还有疑问之处,可向辽宁名德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咨询。

委托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受托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因向 申请

□融资授信 □人民币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大写) ,(小写) ,特委托乙方为其融资债务提供(大写) ,(小写)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乙方经审评,同意为甲方就上述融资债务提供担保。融资金额、期限、利率、用途以甲方与融资银行签定的□授信协议□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为准。担保方式、期间和范围以乙方与融资银行协商后签定的担保合同或向融资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准。

甲方和乙方遵循自愿、公平、平等和诚实信用等民事法律基本原则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进行磋商。经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担保费用

1.1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费用按照乙方为甲方担保的主债务金额的 %(年费率)的担保费率计算,担保费总计(大写) ;(小写)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主债务金额是指□贷款本金□贷款本金扣除甲方向融资银行交存的保证金之后的余额

□贷款本金扣除乙方向融资银行交存的保证金之后的余额□贷款本金扣除甲、乙方双方向融资银行交存的保证金之后的余额□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扣除甲方向融资银行交存的保证金之后的余额□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扣除甲、乙双方向融资银行交存的.保证金之后的余额□(其它),即(大写) ,(小写)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1.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担保费交付乙方。

1.3经乙方同意,甲方也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分

期支付担保费用:

1.3.1第一期:支付时间

年 月 日,支付金额

1.3.2第二期:支付时间

年 月 日,支付金额

1.3.3第三期:支付时间

年 月 日,支付金额

1.3.4第四期:支付时间

年 月 日,支付金额

1.4融资到期后,如甲方未向融资银行履行偿还/支付融资本息的义务,应按照万分之十(日费率)的标准另行向乙方支付担保费用。

甲方承担该项担保费用的期间为自融资到期之日起,至乙方向融资银行承担担保责任之日止。

1.5因签订本合同和本合同项下相关合同所发生的交通费、通讯费、邮递费、文件复印费、评估费、公证费、登记费和律师费等应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合同的生效

2.1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字盖章的日期不一致的,自最后一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2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附加条件或期限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或期限界至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相关合同的签订

3.1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与融资银行签订担保合同或向融资银行出具不可撤销担保书,并按照融资金额 10%的比例向融资银行交存保证金。但此款约定应受本合同第六条第6.2款的限制。

3.2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融资银行签订□授信协议□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

在经乙方书面同意后,甲方可以适当延长本款约定的签约时间。

3.3为保障乙方在向融资银行承担担保责任后能顺利实现追偿权,甲方或甲方提供的第三人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签订□抵押□质押□保证□保证金反担保合同,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妥抵(质)押登记手续。

第四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4.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且合法存在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相关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如是企业分支机构,须具有其法人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书面授权其从事与本合同相关的民事行为的证明。

4.2甲方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相关合同的行为是经有权决定的机构或人员决定和授权的,是真实有效的意思表示。

4.3甲方将按照乙方要求提供财务资料、生产经营资料和签订相关合同所需要的各项证明文件,并保证各类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4.4甲方保证目前没有正在进行或将要进行的足以影响甲方履行本合同及相关合同之民事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

 委托担保合同2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总 则

甲方向借款,请求乙方为其借款提供担保,为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甲方向 借款金额(大写) 元¥: 元,期限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编号为 ,请求乙方为前述借款提供担保,乙方同意为其借款提供担保。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整个借款手续办理结束后,必须将借款合同、保证合同送交乙方一份留存。

2、甲方必须按申请用款事由使用借款,接受乙方检查和监督。

3、甲方按借款合同所规定期限归还借款本息。

4、在乙方为其出具借款担保文书的同时,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保费。

一: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可根据审核情况决定是否为甲方提出的借款担保、申请提供担保以及担保的金额和期限。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保证,反担保保证方式为(反担保合同另定)。

反担保保证合同、抵(质)押合同是本合同的从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借款,从乙方代为偿还之日起,乙方即有权要求甲方或反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有权处置抵押物、质押物后优先受偿,有权委托银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从甲方帐户划收款项等途径进行追偿。

4、乙方按担保金额一次性向甲方收取保费。

担保费标准:月保费率 /‰,不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收,如提前偿还借款可退回相应的保费。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在贷款银行的所有借款和还款情况,检查监督甲方所借款项的使用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

第三条 其他约定

一、甲方不能如期归还借款,除积极筹集归还到期的本息外,还必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原因。

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现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

(本款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

(事后三天内通知乙方)

3、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执照、被撤消。

(事后三天内通知乙方)

4、法人代表、住所、电话发生变更。

(事后三天内通知乙方)

三、甲方未按第六条约定执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四、本合同在甲方清偿本笔委托担保借款本息后终止。

六、本合同为 年 月 日 与 签订的 合同(合同号 )的从合同,与主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七、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担保合同3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住址: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温州恒利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住所:__市__区永中南翔锦苑紫荆3-201号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融资需要向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借款,特请求乙方为其借款提供担保。为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按照《担保法》、《合同法》等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务及担保范围和期限

乙方对甲方向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的,借款本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期限__________个月的借款提供__________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自愿向乙方反担保,另立反担保合同。

反担保合同是本合同的从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贷款、从乙方代为偿还之日起,乙方即有权要求甲方或反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有权处置抵押物、质押物后取得优先受偿;

有权委托贷款银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从甲方帐户划收款项等途径进行追偿。

3、甲方向乙方支付贷款担保评审费__________元,在项目立项审查时一次性付清;

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按每月__________‰计算,期限__________个月,计__________元,在开具担保函时一次性付清。

4、在本合同签定之日,甲方按担保金额的__________%

向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以下原则处理:

⑴履约保证金由甲方交纳,所有权属于甲方。

⑵甲方应依约履行合同,如逾期还贷,乙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⑶甲方按借款合同约定足额还本付息后10日内,乙方如数退还上述履约保证金。

5、乙方代为甲方偿还其上述借款即视为甲方违约。

乙方为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和自代偿次日起的代偿资金利息(月利息按代偿金额的2%计算)以及乙方为行使追偿权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本合同贷款担保金额的1‰计算。

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甲方还应支付赔偿金。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

因甲方提供虚假、伪造、过期等文件、材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条款。若甲、乙在履行本同中发生争议、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述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温州)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温州恒利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委托担保合同4

诉讼保全委托担保合同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应甲方 年 月 日提出的诉讼保全委托担保申请,乙方同意为甲方诉一案提供诉讼保全担保;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担保事项、保证期限:

1、甲方因与

一案,拟向 法院提起 元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乙方愿就上述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为甲方提供诉讼保全担保。

第二条 担保责任限度:

1、超出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的任何款项,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乙方的保证责任在下列情形下解除:

2.1甲方诉

案件 终结;

2.2法院保全裁定的撤销;

2.3甲方撤销诉讼;

第三条 甲方的保后监督管理权:

乙方向法院出具保证担保函后,乙方有权根据需要,对甲方的案件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调查了解,并要求甲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甲方应予以提交。

第四条 乙方的代位求偿权:

如因甲方的保全申请错误而导致乙方向第三方履行赔偿义务后,甲方应在乙方支付赔偿款三日内支付乙方垫付的全部款项以及因该赔偿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其中包括律师费、诉讼费、延迟支付的滞纳金(滞纳金的支付方式为,每日按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担保金总额的千分之六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于签订本协议后乙方出具担保函之前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和方式向乙方一次性足额交纳按下标准计算的担保费。

2、甲方同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保全财产金额的担保费,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甲方应在协议生效之日起 3 天内按乙方指定的下列账户支付:

名 称: 帐 号: 开户行:第六条 甲方承诺:

1、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准确;

所提交的复印件均与原件相符;所陈述的事实无虚假。

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担保费及其它费用。

3、甲方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所收担保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担保费,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担保费金额每日千分之六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申请财产保全错误导致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和其他民事责任的,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和解除等均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的附件 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