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钢管购销合同1
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
需方:
日期:
经供需双方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块)
单价(元)
总价(元)
合计:
大写:
备注:含增值税普通发票价
第二条:质量及验收标准: 以国家标准执行。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时间、地点:送货上楼 。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供方送货。
第五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国家标准验收,有异议当时提出。
第六条:结算方式:预付壹万元定金,送货前结清余款。
第七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协商解决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
事人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自 付完定金起生效。
供 方
单位名称(章):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需方
单位名称(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玻璃钢管购销合同2
委托加工玻璃合同甲方:昆山市华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需方)乙方:苏州高新区民基玻璃有限公司(供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针对甲方所需要的玻璃委托乙方供应,达成以下条款: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预计数量、单价、金额:序号玻璃品种单价(元/m2)16LOW-E+12A+6双钢化175元/㎡28LOW-E+6A+8+1.76+8双钢化355元/㎡本合同最终结算按照实际发生量结算。二、技术和质量要求1、质量标准:钢化玻璃符合GB/15763.2—2005 中空玻璃符合GB/T11944—2002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玻璃品种、尺寸、图纸等要求,定尺寸制作。3、提供玻璃的材质单、原片合格证。提供中空玻璃的出厂合格证、年度检验报告和安全钢化玻璃检测报告或免检强制认证报告。三、供货方式和日期1、交货地点:按甲方指定地点送货。2、交货时间:根据甲方的传真等书面形式或其它形式要货及时间要求,根据交易习惯—由乙方受到甲方的订单后按双方约定时间供货。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供货,否侧甲方可拒收玻璃。4、乙方原因的补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补片并送到甲方工地。非乙方原因的补片,乙方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补片到工地,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四、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过后预付货款 万元 ,在送货工程中乙方送货满 万元甲方付一次款,以此类推,预付款充作最后一批货款,余款到验收合格付清。2、乙方严格按甲方订单供货,多供玻璃由乙方承担,甲方按双方确认的订货金额结账。3、乙方收款同时开具增值税发票给甲方。五、违约责任1、如乙方生产的产品不合格,则应无条件及时更换,不得延误甲方工期。否则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2、如因甲方图纸错误造成的损失,则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乙方有义务加工前指出明显错误,及时沟通。3、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指定的工地名称、玻璃编号、规格)粘贴标签。六、附件与订单具体订单、玻璃分批供应顺序单具有与合同相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可传真签字)生效。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协商或以补充条款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八、合同一式两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有效。九、传真件有效。十、乙方向甲方提供检测玻璃样品;十一、乙方供货运费由乙方负担;十二、合同签订后付10%备料款,货到现场工地付20%,工程结束付工程款的70%,余款2年内付清。甲方:乙方:苏州高新区民基玻璃有限公司代表人:(盖章) 代表人: (盖章)地址: 地址:苏州市浒关镇义桥头22号电话: 电话:0512—66728589传真: 传真:0512—66726386
玻璃钢管购销合同3
家具购销合同
甲方:xxxxx有限公司,如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xx,如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洽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乙方向甲方定购下列家具,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定购产品
(一)产品名称:画案两件套、书柜一对。
(二)产品规格
1.画案两件套:画案:196cm×86cm×83cm,板厚≥1.2cm,桌面板一木对开。
2.上博四出头官帽椅:47cm×60cm×53cm,总高120cm,板材厚≥1.2cm。
3.书柜:198cm×98cm×42cm(单个),面板侧板厚≥1.2cm,其他层板竖板等厚≥0.9cm。按要求书柜下层加一层隔层。
(三)产品材质:大果紫檀
(缅甸花梨
)。
(四)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xx万元整,人民币小写¥xxxxx.00元(其中画案两件套人民币大写xx万元整、书柜一对人民币大写xx万元整),除运费外,乙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二、货款的结算
合同签订后3日内支付全额货款,收到货款后随即安排发货。
三、产品样式图片如下图所示
(具体以现场确认的实物为准)
四、产品的质量标准及售后服务
(一)按国家标准及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二)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本合同所购买产品符合如下质量要求:100%大果紫檀(缅花),材料烘干到位,并做到产品无拼补(细微处粉补属正常),100%无铁钉,100%榫卯结构,如有产品材料出现与本合同不符,乙方可通过有关合法的鉴定机构为其材质做鉴定,以鉴定书作为甲方无条件退换的理由。
产品出现较轻微问题可协助联系当地家具维保人员上门处理打理,若出现大的明显的开裂问题,当地无法维修的可协助退回厂家维修,同时厂家承担往返运费。红木制品,因气候关系和木性问题出现的开裂,属于正常现象,享受优质红木带来的品质生活的同时,也需有接受木质属性带来的可能的开裂或者收缩的常见问题。
五、交货时间
乙方支付甲方货款后5天内,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
六、交货地点及要求
1.交货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
2.交货要求:物流必须送货入户,经乙方检查验收签字后方支付运费,不能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送货,期间产生的仓储费用乙方不承担,甲方与物流协商运输相关事宜。
七、违约责任
1.运输风险由甲方承担,任何损坏经协商后无理由退换货,因运输风险造成退换货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有义务协助与物流的交涉与索赔事宜,甲方确保乙方购买的产品完好无损。
2.如产品材料出现与本合同不符,乙方可通过有关合法的鉴定机构为其材质做鉴定(双方一致同意的合法鉴定机构),以鉴定书作为甲方无条件退换的理由,退换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3.产品自乙方验收无异议之日起维护质保期为一年,如质保期内产品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甲方应与乙方协商处理,可选择返厂维修,直至客户满意为止,如返厂维修都不能解决质量问题,甲方应更换乙方同样质量及规格的产品,返厂维修及更换产品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4.甲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1.因购买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一致同意的合法鉴定机构),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xxxxxxxx家居有限公司工商营业执照
甲方: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
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xxxx支行签字(盖章):
帐号:xxxxxxxxxxxxxxxxx时间:年
月
日
时间:年月日
玻璃钢管购销合同4
广告物料购销合同
甲方:签订地点:
乙方: 时间:2020年8月5日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名称品项、规格尺寸、数量、金额等详细见月度报价清单。
二、甲方于签订合同当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制作完毕,并且送货到甲方所在地,甲方验收无误后,
乙方一次性提供符合国家增值税条例规定税种、税率的有效全额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甲方按时支付乙方的广告制作安装货款,以电汇方式至乙方指定账户;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银行地址:*******;联行号:******。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甲方及行业标准制作;乙方所用材料须符合甲方要求条件,若不能满足须自行承担责任,并如期完成甲方日期完成交货。若乙方不能按照约定保质保量,并如期完成甲方物料制作,则须赔偿甲方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四、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五、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或按合同法执行;
甲方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方
单位(盖章):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六、其它事项: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玻璃钢管购销合同5
**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玻璃研究院)成立于1960年。原隶属于国家建材局,1999年随中直242家科研院所转制成为企业。现隶属于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国最早从事树脂基复合材料研发的科研机构之一、科技部首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树脂基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碳纤维复合材料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国家纤维增强塑料标准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中国建材500强企业。
玻璃研究院现拥有黑龙江省**市松北区智谷大街6421号、**市香坊区红旗大街100号、**市香坊区公滨路32号、山东省德州市经济开发区乐普大道共四个研制生产基地,总占地面积18.74万平方米。资产总额84637万元,净资产49618万元。职工600余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10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6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首批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拥有有效专利82项,其中国际专利1项,发明专利30项,实用新型47项,外观设计4项;共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励63项,其中国家工业新产品一等奖1项、国家级科技进步特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2项;获得国家“六五”、“七五”科技攻关先进单位、国家“863”计划“七五”新材料领域先进单位、国家国防军工协作配套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
经过近六十年的拼搏努力,玻璃研究院现已发展成为以纤维缠绕技术、拉挤技术、预浸料制备及铺放技术、结构设计技术、高性能树脂体系及功能材料、工艺设备设计制造技术为主要特色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涉及航空、航天、国防、核工业、船舶、电力、水处理、建筑等多个领域,为我国“神舟”巡天、“嫦娥”奔月、“天宫”建站等重大工程提供可靠复合材料结构保障,其军工配套产品在国庆阅兵、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朱日和阅兵仪式上多次接受国家领导人和祖国人民的检阅,为我国航空航天和国防军工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