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1


农作物种子市场及生产基地检查情况总结

根据《**省2018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市种子管理部门从4月初就对种子生产基地特别是国家级制种大县**区的生产基地进行检查,从9月初就秋冬种农作物种子市场进行市场监督检查及种子质量抽检工作,现将基地检查情况及秋季种子市场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秋冬种种子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

1、是把好市场监管关。在秋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中,我们实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加大种子市场监管,重点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制售假劣种子、虚假标注、虚假广告、未按规定建立经营档案等违法行为。9月份市种子管理站组织人员对全市11个县区种子市场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看标签、查档案、清来源、堵漏洞,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取得一定成效。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出动执法车辆25台次,执法人员125人次,检查种子市场数量12个,检查经营门店数量84个,发现未经审定品种2个、标签标识不规范1起。

2、是把好种子质量关。为确保秋冬种农民用上放心种,避免不合格种子流入市场。从9月份以来,我们组织县区种子管理部门开展了种子市场秋季抽样检验工作,对油菜种子、绿肥种子和部分蔬菜种子质量进行了抽检,共抽检样品58个。

3、是加强政府采购种子质量的监管。今年**县、**区、**县、**县、**县等都进行了油菜种子采购,种子管理部门在采购中主要负责对种子质量的监管,要求供种企业在提交标书的同时提供种子质量检测合格书,种子到位后种子管理站对各个批次种子进行取样送检,据统计共取样25个批次。

二、加强杂交种子生产过程的管理,提高生产水平。为了从源头上保证种子生产质量,严把种子生产源头关。一是加强生产基地管理。今年以来,市县区种子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了进入本辖区内种子生产企业的监管,对生产基地进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坚决打击争抢制种基地、扰乱种子生产秩序的行为。严格督促企业按照《农作物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繁育种子、建立生产档案,要求种子生产企业必须向县区种子管理机构提供真实的生产种子类别、生产地块、隔离条件、面积、种子繁育合同(代繁合同)等数据资料。4至5月份市种子管理站对县区的生产基地进行了全面巡查,核实我市杂交水稻制种面积为75310亩,面积较往年有所增加。二是进行田间花检工作。6至10月份,市种子管理站组织有关田间检验人员对在我市生产杂交水稻种子的20多家种子生产企业所有生产品种进行了田间花检,共检查了70个生产基地,抽检了60个水稻品种,抽检面积344.55亩,受检农户458户,从花检结果来看今年各种子生产企业用于生产的亲本基本是合格的。三是加强种子定期抽检力度。6月底到9月底对大田生产的杂交水稻品种进行了品种真实性取样,共抽取真实性样品49个,11月份至12月份,对20家种子生产企业在我市生产的杂交水稻子一代种子进行定期抽检,涉及品种71个,扦样139个,代表种子量475万公斤。目前,真实性样品与纯度鉴定样品已全部送到省种子质量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发芽率、净度、水分等质量指标已在市种子质检中心完成了室内检测,不合格的批次已与反馈给种子生产企业,要求相关企业做好种子精选工作。

四、做好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整顿种子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全市种子管理机构按要求对全市分支机构、委托生产、委托代销、不分装销售四种情况进行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到9月底全市完成了主要农作物种子备案1415单,分支机构备案8单、委托生产备案80单、委托代销备案12单、不分装销售备案1315单,分支机构备案、委托生产备案率100%,不分装销售备案达80%。如东安县种子管理站为了做好备案工作,指派专人到种子经营门店手把手地教经销商进行网上备案工作,要求所有的经营户必须建立网上经营备案档案,其中委托生产备案2单,不分装销售备案517单,备案率100%。


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2


农作物收割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农作物收割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收割时间、地点

乙方根据甲方的安排时间收割,具体地点

二、款项支付

1、收割费用为--,乙方收割任务完成后,按照实际收割数量提供给甲方全额发票后甲方于202年月日之前付清乙方收割费。

2、收割面积:。

3、甲方开票信息为: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及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3、乙方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如下: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三、乙方在收割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和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四、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乙方为自然人的,须签字并捺指印。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如本合同某一条款被宣布无效,不影响其他任何条款的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本合同签署前,双方已经认真阅读并理解该合同的全部内容,对合同中的全部条款,均已理解并同意遵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3


农作物病虫情报

(第九期)

儋州市农作物病虫测报站

做好“两迁”害虫防治,确保水稻丰收

稻纵卷叶螟俗称卷叶虫,其危害以幼虫纵卷稻叶取食叶肉,影响水稻正常生长。特别我市水稻大部分已进入中后期生长期,部分田块水稻剑叶已抽出,剑叶受害后影响光合作用,使千粒重下降,瘪壳增多,造成减产。

稻飞虱是水稻主要害虫之一,其危害以成虫、幼虫群集水稻基部吸食汁液,造成水稻烂杆倒伏,穗粒不实,甚至出现白穗,因而招致严重减产、绝收。

据我站近期在光村、新州、东成等镇田洋调查,稻纵卷叶螟一般田间蛾量1400头/亩,高的达4500头/亩。预计第八代稻纵卷叶螟在我市将为大发生,蚁螟盛孵期将出现在9月12日至15日,危害盛期在9月中下旬。稻飞虱一般田块有虫450头/百丛,重的达2500头/百丛,预计水稻生长后期稻飞虱发生危害将加重。

请各乡镇立即组织群众开展第八代稻纵卷叶螟、稻飞虱的防治,要利用广播、电视、现场会、黑板报、墙报等形式加大对稻纵卷叶螟、稻飞虱防治技术的宣传,将害虫防治工作列为当前水稻管理中心工作来抓,抓住防治关键时期,特别是偏施氮肥、生长嫩绿、茂密的田块。力争将稻纵卷叶螟、稻飞虱危害控制到最低值,夺取水稻的增产丰收。

稻纵卷叶螟防治关键时期:9月14日~9月21日。我市水稻已进入破口抽穗关键时期,要结合纹枯病、白叶枯、稻曲病、稻蝽蟓等病虫害的防治,做好“两迁”害虫防控工作。

防治药剂参考配方,每亩可用:

①、1%甲维盐25克+25%稻虱净40克+20%叶枯唑100克+3%井冈霉素250克。

②、40%安民乐75克+25%噻嗪酮40克+12%松脂酸铜100克+25%咪鲜胺56克。

③、40%丙溴磷50克+10%烯啶虫胺15克+20%噻菌酮100克+30%爱苗15克。

④、15%安打15克+25%阿克泰4克+20%叶枯唑100克+25%咪鲜胺56克。

⑤、40%福戈8克+30%爱苗15克+20%噻菌酮100克。

以上配方药剂均可兑水45公斤均匀喷雾。


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4


车库买卖合同

卖方:

买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卖方:身份证号:

买方:身份证号:

经买卖双方平等协商,在真实意愿的基础上,就车库买卖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并作为所有权归属的凭证。

一、双方买卖的车库位于,面积平方米,卖方自愿出售给买方。

二、车库的买卖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由买方交付给卖方,车库及车库钥匙由卖方交付给买方。

三、卖方应保证对出卖的车库拥有所有权,有权处置该车库,卖方及第三人没有在该车库上设定抵押,法院等机关没有对该车库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若存在上述情形并给买方造成损失,卖方赔偿买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合同生效后,车库所有权归买方所有,买方拥有完全使用权、租赁权和转让权,使用、租赁、转让的时间、价格与卖方无关,但在同等条件下,卖方可以享有优先权。

五、因车库没有单独办理产权证,今后买方需办理产权证时,卖方应当配合买方(或者第三方)办理车库过户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六、买、卖双方均应信守本合同,不得违约,若有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签字: 电话:

买方签字: 电话:

证明人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农作物种子买卖合同5


平房买卖合同

卖方(出售方):_ ______(房主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购买方):________(购房者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地址:。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 ,为砖混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土地面积平方,其中建筑占地面积为平方.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

  2、 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乙方负担。

第三条 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次给甲方付清房款。在此合同签定时,乙方给甲方于20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经济纠纷,如合同签定后发生该房屋在出售前存在的产权纠纷和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交接后的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若该房在出售以后有拆迁等事宜以及一切优惠政策和补偿费用均由乙方享受,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执一份。

第八条此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村委会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