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步遐想录

漫步之六

不过,对这些惨痛的经验我也毫无遗憾,因为通过我自己的思考,它们启发我认识了自己,启发我对在各种情况下我所作所为的真正动机的认识——对这些动机,我时常是有着不切实际的想法的。我看到,为了高高兴兴去做一件好事,我必须有行动的自由,不受拘束,而只要一件好事变成了一种义务,那做起来就索然无味了。这时义务这个压力就把最甘美的乐趣化为一种负担;此外,就像我在《爱弥儿》中所说的那样,我认为,如果我在土耳其人中生活的话,当人们被要求按他们的身份地位克尽职责时,我是当不了一个好丈夫的。

人们对我的品格和本性一无所知,如果对我的外貌也是如此的话,那我就更易于生活在他们之中了。只要我在他们的心目中完完全全是个陌生人,那么跟他们生活在一起甚至还会使我高兴。如果没有强制而只按我的本性行事,如果他们决不过问我的事,我是还会去爱他们的。我会随时随地以毫无自私之心的善意去对待他们;然而既然我对他们从来没有什么特别的眷恋之情,又不愿受义务的任何束缚,那么他们出于爱面子的心理并按自己的做法,煞费苦心地干出所有的那些事,我也就会主动地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了。

饱尝了这么多惨痛的经验以后,我终于学会了怎样预见我的最初冲动所能产生的后果,我也时常不敢去做我愿做也能做的好事,唯恐冒冒失失地从事以后,日后陷于被动受制的局面。这样的担心却不是一向就有的,恰恰相反,当我年轻的时候,我是非常乐于做好事的;我那时也时常感到,受我恩惠的人对我之所以有感情乃是出于感激之情,而不是出之利害关系。然而当我的苦难开始以后,在这方面,和任何其他方面一样,事情就大不一样了。从那时起,我是在另一代人中间生活,这一代跟我年轻时的那一代全然不同;别人对我的感情起了变化,我对别人的感情也起了变化。我先后在这迥然不同的两代人中见到的同样的一些人,可说是先后被这两代人同化了。譬如夏梅特伯爵,我当初对他是如此尊敬,他爱我也是如此真诚,可当他一旦成为舒瓦瑟尔集团的成员,他就为两个亲戚谋到了主教职位;又譬如,原来是受过我的恩惠的,年轻时也是我的好朋友,是个好小伙子,后来由于出卖我而在法国有了地位;又譬如比尼斯神父,原是我在威尼斯当秘书时的下手,我的所作所为理所当然地赢得了他的爱戴和尊敬,后来却因自己的利益而改变腔调和态度,不惜昧了良心,抛弃真理而发了大财。连穆尔杜居然也颠倒黑白。他们跟所有其他的人一样,从原来的真诚坦率变到他们现在这个样子。也正是在这点上,时代不同了,人也跟时代一起变了。唉!在那些人身上,当初使我对他们产生感情的品质,现在却已恰得其反,我怎么还能保持对他们的原有的感情呢!我一点也不恨他们,因为我不懂得什么叫恨;但是我无法不蔑视他们(这是他们罪有应得),禁不住要流露出这份蔑视之情。

也许,在不知不觉中,我自己也已经变得太厉害了:处在我这样的境遇中,什么样的本性又能不起变化?积二十年的经验,我深知大自然赋予我心的那些优秀品质,由于我的命运和操纵我命运的那些人,全都变得于己有损于人也有损了,我现在只能把别人要我做的好事看成是他们为我设下的圈套,其中必然隐藏着什么祸害。我知道,不管我做的事情产生怎样的效果,我那一番好心总是徒劳无功的。不错,功总还是有的,不过内心的欣悦之感没有了;而一旦缺乏这种欣悦之感的激励,心中也只剩下冷漠乏味的感觉;同时明明知道我做的事不会真有好处,而只能使自己白白上当受骗,自尊心受到损害,再加上理智的反对,也就只能使我产生厌恶和抗拒的情绪;而假若顺乎我的本性的话,我是会满腔热忱去做的。

从这一切思考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我这个人从来就不适合生活在这个文明社会中,这里到处都是束缚、义务、职责,而我的天性使我不能容忍为了跟别人生活在一起而必须忍受的束缚。只要我能自由行动,我就是好人,做的都是好事;然而一旦我感到受束缚,无论是必然性加之于我的束缚也好,别人加之于我的束缚也好,我就反抗,或者说得更正确些,我就发犟脾气:这时,我就一无是处。当我必须做出违反我自己意志的事来的时候,那就不管怎样,我是决不会去做的;我甚至也不去照我自己的意志行事,因为我软弱。我避免有所行动,因为我的软弱就表现在行动方面;我的力量属于负数消极方面,我的全部罪过都是由于我没去做该做的事而引起的,很少是因为我做了什么事才产生的。从来就认为人的自由并不在于可以做他想做的事,而在于可以不做他不想做的事;这就是我一向要求也时常保有的那种自由,唯其如此,我在同代人的心目中成了最荒谬绝伦的人。他们忙忙碌碌,东奔西跑,野心勃勃,不愿看到别人享有自由,而只要他们能为所欲为,或者能操纵别人的所作所为,他们连自己有没有自由也不在乎了;他们一生所做的事也是他们自己反感的事,但为了能凌驾于别人之上,他们什么卑鄙的事也都干得出来。因此,他们的过错并不在于把我当作无用的成员而把我排斥于社会之外,而在于把我当作有害的成员而摈弃于社会之外;我承认,我做过的好事很少,但是做坏事,我一生中还从没有过这样的意愿,同时我还怀疑世上是否还有人干的坏事会比我还要少些。

我宁愿躲开他们而不去仇恨他们。一见到他们,我的感官就受到刺激,我的心也因他们残酷无情的目光而感到痛苦;但当他们一走,我的不舒服也就马上消失了。当他们在我跟前时,我也不得不虚与委蛇,但等他们一走,我连想也不去想他们了。当我眼前不见他们的时候,对我来说,他们好像就根本不存在了。

当我默默无闻时,我觉得这样的锁链还不太沉重。但一旦我这个人随着我的作品而引人注目了——这无疑是个严重的错误,叫我后来大大地吃了苦头——一切受苦的人或自称是受苦的人、一切寻找冤大头的冒险家、一切硬说我有什么崇高威望而实际上是要控制我的人,就统统找上我了。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有机会认识到,人性中的一切倾向,包括行善的倾向在内,一旦有欠谨慎,不加选择地在社会上应用开了,就会改变性质,开始时有用的也时常会变成有害的。那么多惨痛的经验使我原来的倾向慢慢地改变了,或者说得更正确些,被纳入了应有的限度之内,教会我不要那么盲目地依从我做好事的倾向,它其实只对别人的邪恶有利。

我这个人天生就该是自由自在、默默无闻、与世隔绝的;如果我一直能这样,我就能一直做好事,因为我心中没有任何害人的激情的根苗。如果我能像上帝那样既不为人所见,又无所不能,我就会跟他一样乐善好施、仁慈善良。力量和自由造就杰出之士,软弱和束缚却只能养成平庸之辈。如果我掌握了吉瑞斯;我懂得,我从此所能做的唯一的一件好事就是无所作为,免得在无意中,在不知不觉中把事情办坏。

这就大大地改变了我长期以来对我自己的美德的看法,因为顺乎自己的天性行事算不了美德,为天性所驱而给自己以做好事的乐趣也算不了美德:美德在于当义务要求时能压抑自己的天性,去做义务要求自己去做的事——这是我不如上流社会人士的地方。我生来敏感、善良、怜悯心强到近于软弱的地步,心灵因一切宽宏大量的行为而感到振奋,只要别人打动我的心,我这人是富有人情味的,乐于行善,乐于助人;如果我是最有势力的人,那么我就会是最好、最仁慈的人;只要我感到自己有能力报仇,心中那报仇的念头也就全消了。我可以毫无难色地牺牲自己的利益而主持公道,但到要牺牲我所爱的人的利益时,我就难下决心了。当我的义务和我的感情发生矛盾时,前者很少能战胜后者,除非是我不采取行动就能履行我的义务;这,我经常是能做到的,但要我违反我的天性行事,那总是不可能的。不管是别人、义务甚至是必然性在指挥我做这做那,只要我的感情未有所动,我也就木然而不会下定决心,我也不会听从指挥。临到我头上的祸事我是看得见的,但是我却不愿动弹一下去防止,宁愿眼睁睁地瞧它到来。有时我开始时也挺起劲,但这股劲儿很快就松了下来,经常是虎头蛇尾。在任何能想到的事上,我要是不能愉快地去做的话,那就马上变得根本不可能去做了。

然而我从前也曾有过较为幸福的时刻,那时我有时还可以照自己的心愿,使另外一个人心里高兴;我现在可以毫无愧色地为自己做证,那时每当我尝到这种乐趣时,我总觉得这种乐趣比任何其他乐趣都要甘美。这种气质是强烈的、真实的、纯洁的;在我内心深处,从来还没有任何跟它不相符的东西。然而我也时常感到,我自己所做的好事结果招来一系列的义务,变成了一种负担;那时,乐趣就消失了,同样的好意在开始时使我非常高兴,继续下去却成了叫人受不了的伤脑筋的事情。在我短暂的幸运的日子里,很多人有求于我,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我没有拒绝过任何一个人的要求。我为他们办的好事都是出于一片真心,然而招来了始料不及的层出不穷的义务,这一桎梏从此就无法摆脱了。在受惠者的心目中,我为他们办的好事就好比是第一批付款,以后还得一笔又一笔接着缴纳;而只要哪一位把所受的恩惠当作铁钩钩到我身上,那就算把我从此拽住了,而我自觉自愿地做的第一件好事竟给了他无限的权力,以后一有需要就来要我为他效劳,即使是力所不及也无法推辞。就这样,十分甘美的乐趣就变成了难以忍受的束缚。

漫步之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