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离婚的人经常有一些诸如房屋之类不易分割的财产,而这些财产在离婚过程中又往往成了夫妻离与不离的砝
【要点提示】: 夫妻双方离婚时,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协议,约定将住房共同赠予给尚未成年的女儿,但由被告居
有的人本不想离婚,为了压制对方离婚念头,常常提出离婚可以,但要将财产全部留下
[案情] 李某与孙某于2001年登记结婚,2003年生育一子小李,2009年在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中约定婚生子小李由李某抚养,教育费、医疗费全部由李某
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能否撤销? 案情 2009年2月,王某与李某自愿到县民政局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双方一致同意离婚,夫妻共同所有的一幢三层楼房归两个女儿共
【要点提示】: 夫妻双方离婚时,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协议,约定将住房共同赠予给尚未成年的女儿,但由被告居 【要点提示】: 夫妻双方离婚时,经法院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能否撤销,是否适用《合同法》中第186条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规则”?离婚协议目的是解除双方婚姻关系,所涉及的财产分
裁判要旨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应当给对方必要的
夫妻离婚时签订协议,将价值20余万元的房子赠与儿子。半年后,其妻却突然反悔,要将所赠财产作为夫妻共有财产重新分割。23日,永川区法院审理认为签了协议但房产并未转
[要点提示] 夫妻双方离婚时,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协议,约定将住房共同赠予给尚未成年的女儿,但由被告居 [要点提示] 夫妻双方离婚时,经法院
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效力
房屋男方居住里面一直店面,二楼一套